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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报告

发布时间:2023-04-26 15:50:33 浏览数:

市科技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报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4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科技局党组近三年来工作开展了专项巡察。2018年5月18日,巡察组向市科技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根据《银川市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针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局系统党的建设的意见》,明确党组书记局系统党建“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以及班子成员对分管支部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把党组织负责人承担党建工作情况和普通党员参与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考核指标。对党组成员重新分工,一名党组成员协助党组书记分管党建。结合“党建月”活动,班子成员坚持列席局属单位支部组织生活会,对各单位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各支部换届,坚持党组集体酝酿各支部支委候选人,党组书记、总支副书记分别主持并指导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支部换届选举会议。

2.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党组书记在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之间坦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规范“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谈心谈话成为常态。设立线上线下“群众意见箱”,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及基层单位对科技工作及工作作风的意见建议。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会议制度》,细化党组会、局务会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范围,严格按照程序召开党组会、局务会。党组会坚决执行“一事一议”,“末位表态”等制度。制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明确要求局属单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和请示报告制度。

3.针对“党总支设置不规范”的问题。已向市直机关工委请示,经市委组织部同意,结合机构改革一并解决。

4.针对“巡察工作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在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党员干部大会上做自我批评,各支部负责人做书面检查,压实有关责任人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确保整改措施的全面落实。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5.针对“党总支抓党建政治意识不强”的问题。调整党组成员分工,明确专职专司人员。要求专职专司人员投入相当精力学习党建知识,研究党建工作,熟悉党建要求,提升抓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将下基层、讲廉政党课、慰问困难党员与科技扶贫、科技创新指导员、科技创新项目管理等业务紧密结合,党建活动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切实把党总支、支部各项工作抓实抓牢。制定党务工作者培训计划,按照计划开展党务工作者培训。

6.针对“局属党支部形同虚设”的问题。党组书记约谈局属单位各支部负责人,增强各支部书记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党组对4名责任人员给予问责和纪律处分,其中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2人、诫勉问责1人。局属支部负责人就巡察反馈问题做检讨,开展深刻反思反省,从思想和行动上把党建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党组和党总支加强对局属各支部党建工作的监督指导,把党建工作的成效列入单位和个人目标考核,建立党务工作者“双述职双考核”制度,每年召开一次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述责述廉会议。

7.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认真”的问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1次支委会、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党课教育。严格规范党组织会议记录。对工作不细致、没有严格按规定归档保存民主生活会资料和组织生活会召开不规范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清查历年组织生活会活动情况和存在问题,指导规范今后组织生活会程序。

8.针对“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对近几年“学查改”“两学一做”等各类教育和作风整治活动进行“回头看”,对作风不严不实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深刻反思。按照“五有两确保”的要求夯实“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扎实开展党员教育活动,推动“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党课+”等活动的有效结合,安排党员干部轮流讲党课,切实抓牢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在职党员党组织到社区报到方案》,建立党组织、党员“双服务双报到”联系制度,建立活动台帐,每月开展一次党员服务活动。制定党员发展工作计划,邀请年轻干部参加党组织各项活动,强化引导,形成党员梯队发展机制。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9.针对“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层层传导压力不够”的问题。严格履行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每季度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局系统党风廉政工作,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督办。上半年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1次,党组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政预警谈话”1次,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1次。夯实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职责,各分管领导分别到局属单位检查督导党风廉政工作。在项目管理上落实“廉政预警谈话”制度,向项目管理人员和项目单位分别发放“提醒书”和“告知书”,明确项目管理责任和义务,扩大整改成果和实效。

10.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回头看’活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对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回头看”整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建章立制形成提升工作的长效机制,重点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办公用品采购”等内部管理制度,防范和杜绝廉政风险。对干部外出学习期间发放的9600元交通补贴予以清退,并已上缴国库。

11.针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制定《党组会议事规则》,每次党组会必须邀请纪检组长列席,充分尊重纪检组长的监督权。量化细化岗位廉政风险等级,以公示牌形式做好提醒警示。制定《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明确由纪检组长牵头对局系统工作纪律、工作作风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和问责。

12.针对“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完善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登记制度,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管理。

四、落实财经纪律方面

13.针对“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党组书记对分管财务领导和财务人员进行了约谈,对相关同志进行批评。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清退局机关不规范报销的个人所得税1957.77元和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不规范报销出差补助800元,并上缴国库。对报销凭证不齐全的,已要求有关责任人补齐。局党组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局属单位进行巡察专项审计,对财务开支、资产管理和对外投资进行了拉网式审计,严查是否存在其它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建立财务管理报告制度,定期严查局属单位财务管理情况,党组每季度听取一次汇报。完善内控制度,健全财务报销制度,规范采购、报销和审批手续。

五、在人事、编制管理方面

14.针对“人事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修订完善考勤和请销假等内部管理制度,建立领导带班和全员每天签到的考勤机制,不定期对干部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严肃处理。结合机构改革,制定干部竞争上岗方案,开展干部轮岗交流。

15.针对“机关内设机构设置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要求,规范内设机构名称及人员配备,并落实到所有公务活动中。

16.针对“机构改革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结合对局属单位巡察专项审计,已对市科技信息研究所资产情况进行摸底,结合机构改革,按规定和程序完成市科技信息研究所并入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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