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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民间艺术风格的教学应用研究

发布时间:2021-08-06 08:53:03 浏览数:

[摘要]文章以高校美术学专业创作课程教学为研究对象,针对目前毕业创作中普遍存在的“习作化”“单一化”和“单向化”的不良倾向,分析了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风格养成教育”的教学理念。并以客家民间艺术风格的教学应用为例,就教学目标定位、具体操作方法等方面提出了“从摹仿到变异再至创新”的教学思路,进而探讨了在此基础上的“题材应用”与“风格应用”的联系与区别,为提高目前高校美术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创作教学 客家民间艺术 教学应用

[作者简介]何小勋(1974- ),男,陕西眉县人,赣南师范学院美术学院,讲师,硕士,主要从事美术教学研究;薛芳荣(1975- ),女,陕西宝鸡人,赣南师范学院美术学院,实验师,主要从事美术教学研究。(江西 赣州 341000)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07)29-0187-01

在高校美术学专业的课程体系中,“创作”课程是联系基础教学和人才培养目标这两个环节的主要纽带。毕业创作是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的最主要的依据,在作品中应集中体现学生对美术学科基本规律的理解与应用,对风格语言的学习与应用,以及综合的审美感觉和表现能力。但是,现状并非如此。

一、当前高校美术学专业创作教学现状

在高校美术学专业的诸多课程中,创作课难教是多数教师的共识。艺术创作似乎没有太多具体的方法和明确的原则来对学生行为进行规范。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创作本身的主观行为特征以及艺术学科感性思维的直觉体验特征。所以,在许多人眼里,创作活动显得“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艺术创作的目的在于传达“不可明言之理,不可径达之情,不可视见之事”。学生的个性、经历乃至审美趣味差别很大,在相当程度上使得创作成为个人化的行为,教师难以具体地规范其构思及语言的应用。另一方面,在目前高校美术的专业课程设置中,学科专业课程基本上分为:美术史论及人文课程,以训练内容分类的技法训练课程和毕业创作(论文)。多年的教学实践表明,这一体系存在一些问题。

从毕业创作这个关键点分析,目前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两方面:一是“习作化”倾向。在教学计划中以“习作”和“创作”来划分教学内容,目的在于强调“创作”的艺术学科创造特征。“习作化”倾向的问题在于逃避自主感受的表达方式,以简单题材的客观再现替代“审美意象”,忘记或者放弃主观情感在认识客观世界中的能动作用。“习作性”的创作倾向很大程度上忽略了主题,缺乏艺术语言形式探索。在这些作品中,更多的是单纯的写实或再现性技法的呈现,教师无法全面评价学生的理论与技能的综合修养。二是创作风格的“单一化”和“单向化”。由于平时大量的被动写生训练,学生作品的整体面貌相似。尽管题材和主题不同,但语言技法大同小异,缺乏个性。“单一化”或“单向化”的突出问题在于“抹平个性”和“语言套用”,个性差异在风格语言上的变化无从体现。同时,对“时髦”技法的表面追求,使作品情感空洞,缺乏个人感受。

二、“风格”养成教育的适用

面对创作教学效果的现状,笔者认为应从教学总体的思路上进行反思,克服目前课程设置中“各自为战”的“习作性”技法训练与创作脱节的现象,对学生实施“风格”的養成教育。实际上,专业美术学院的“工作室制度”和这一思路有相似之处。但工作室制度的“风格”倾向范围过于狭窄,所以,对一般院校的美术学专业而言还应着眼于大范围的“风格”教学。

“风格”养成教学在实践中有两个层次的应用:一是在基础课教学中以美术史上各类优秀的风格流派为主导方向,在技法训练中进行语言、形式乃至风格的摹仿与学习;二是在创作教学中结合以前的学习基础,应用恰当的题材,对适合个人的语言风格进行合理的摹仿、变异直至创新。

三、以客家民间艺术资源的应用为例

客家民间艺术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生活基础,对艺术创作具有借鉴和启发作用。近年来,笔者结合所在地域的传统民间艺术——客家民间美术、音乐的丰厚资源,在美术学专业毕业创作教学中试验“客家民间艺术风格应用”教学,取得一定效果。

1.创作教学中“风格养成”的教学目标定位。毕业创作是美术学专业学生专业学习的标志性成果,是学生专业能力的集中体现。评价的核心指标是作品风格的有效性与成熟性。因此,学生作品风格的形成是创作教学的直接目的。但风格不是凭空产生的,决定风格形成的因素有两点:一是学习的对象,二是作者的个性及审美倾向。在笔者的教学试验中,根据学生情况和创作意图,选择当地资源丰富的客家民间美术为创作的学习对象。针对具体的客家民间艺术品,感受、理解、体验客家民间艺术的风格特征,包括审美内涵及具体的语言形式。审美内涵包括了作品本身的内容及具体时代文化背景等。语言形式包括线条、图案、结构、色彩等各方面,通过提炼、理解这些因素,以适合的题材来表达。并且在学习的过程中产生自我体会和理解,形成具有创新价值的作品。

2.客家风格养成教学的具体操作方法。客家民间艺术包括民间音乐、美术等形式。在笔者的教学中,以对民间美术品的利用为主,包括对木雕、服饰、建筑装饰的图案、色彩、造型的理解及应用。在教学实践中,笔者以两个阶段来实施对“客家风格”的教学:第一,摹仿阶段。在摹仿中,切身体会对象的技术性细节和方法,从而形成自我的造型能力和审美素养。第二,变异阶段。变异是在摹仿理解的基础上(甚至在摹仿的同时),由于个人性格、审美观念及应用的差异,对原来作品特征的继承、变化和发展。在面临一个很有吸引力的作品时,欣赏者一般都会具有一种“投入”的欲望。从专业学习的角度来看,“投入”意味着切身的认同与分析。在分析中因个人的兴趣、特长产生对原作的主动理解。在主动感受的引导下,会产生与原作“似与不似”的新的成果,这就是“变异”的目的。在变异的训练中,因为主观强调“变异”的目的,这种变异的目的和方向性更强,因此产生的作品体现了作者个人的审美倾向和形式价值。在变异的反复比较中,个人风格及语言的特征逐渐明确。摹仿与变异是艺术学习的必要途径。

3.“题材”应用与“风格”应用。在教学中,无论是“摹仿”还是“变异”,最终目的是为了在学习的过程中,吸收对象在各个方面的语言,形成个人在创作过程中处理素材和表达情感的能力。在题材与风格应用的比较中,可以进一步体验艺术创作中主体与客体——即“自我”与“宇宙人生”的关系。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后,在自主创作的阶段,学生面临的创作方向基本上有两个:一是在以往熟悉的“摹仿”基础之上的对客家民间艺术的“题材应用”;二是在“变异”的经验基础上的对客家民间艺术的“风格应用”。前者由于对客观再现比较了解,可以在自我感受的基础上,选取具有典型意义和符号功能的素材来完成具有历史文化背景和生活基础的主题再现。后者则因为在前期“变异”的练习中有了对主观感受表达方式的实践经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脱离具体的客家民间艺术作品的主题局限,拓展语言的适用范围和表达能力,形成个性化的形式语言。在探索实践中,逐渐形成具有可靠的传统基础的个性化审美风格。

三、结语

摹仿是基础,在摹仿中催生了变异的可能性,并由此产生了创作的基本倾向:客观再现型的主题应用和主观表现型的风格应用。当然,再现和表现并非如此简单界定,但这个系统的创作学习过程是一个较为科学合理的培养程序。因为,无论是“摹仿”“变异”还是“题材借用”与“风格应用”,他们都具有一个来自于真实生活和历史传统之上的基础——客家民间艺术品,这些作品包容了具有广泛实践和情感基础的艺术活动的语言和情感,它不是个人凭空臆造的“无源之水”。因此,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克服没有形式语言特征的“习作化”倾向和缺乏个人感受的“单一化”和“单向化”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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