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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政策的历史沿革及实施状况

发布时间:2022-03-06 08:50:59 浏览数:

摘 要: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是在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的基础上开展的,是推进高等职业院招生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文本分析法对高职提前招生政策的历史沿革和意义进行梳理,并以江苏省为例,结合访谈,对政策实施的特点进行分析,发现政策实施目前存在价值定位还不明确、考核科学性有待加强、实施过程存在失范现象、学生后续培养关注不够等问题,需要重新定位,审视政策实施的价值追求;推动研究,提高考核内容方法科学性;彰显特色,加强实施过程指导和监督;注重延续,关注对应学生培养和发展。

关键词: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单独招生;政策实施

作者简介:蔡檬檬,女,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研究实习员,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2015级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47(2017)32-0030-06

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是基于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的基础上开展的,目前,很多地方仍将其称之为单独招生,江苏省近年提出:“在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基础上,开展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分析提前招生政策实际上是对高职单招政策进行探讨。高职单招是指试点院校于高考前,在本地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范围内,单独组织文化和技能考试,并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和技能成绩,参考考生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文化和技能的考试科目、内容、方式和录取办法由招生学校确定,并报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备案。进行单独考试招生的学校由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1]

一、政策的历史沿革和意义

(一)历史沿革——从探索到普及

自2007年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实行单独招生以来,高职单独招生政策渐渐成为高职院校招生政策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总体来说,经历了探索期、试验期、推广期和普及期。江苏省于 2007 年开始试点,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1.部分省市探索期。关于高职单招的起点,有学者认为,为应对生源危机,部分省市从2004年起便开始了自主招生改革试点。例如,江西省25所高职院校于2004年9月组织自主招生考试,考试科目和命题由招生院校自定,考试组织與评卷按统一高考模式进行;上海于2005年也在杉达学院等3所社会认可度较高的民办高职院校试点自主招生。[2]有学者则认为,应以2005年上海3所民办职业院校的单独招生改革为计时元年。(1)上海3所民办高职院校所开展的高职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试点是高职招生政策软化、有效政策备选方案产生的起点;(2)在上海3所民办高职院校进行的自主招生改革区别于以往多个省份针对“三校生”、体育与艺术等特殊专业考生的对口招生制度,是高职单独招生改革打开的首个窗口。[3]这段时期,单独招生的具体运作参考了普通高校自主招生的运作,“单独招生”概念在这一阶段的职业院校招生简章中往往与“三校生”、体育与艺术等特殊专业考生的‘对口招生’混淆使用。[3]

2.试验期。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指出,要完善政策措施,支持示范院校的改革试点工作。各地要制定相关政策,优先安排招生录取批次,鼓励开展单独招生试点,保证生源质量。[4]2007年,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江苏、浙江、湖南、广东等四省在部分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批复》,同意2007年四省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进行单独招生试点,2008年,试点范围扩大到8个省/自治区2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计划招生5 000名;2009年,扩大到13个省/自治区共计33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计划招生9 240名;2010年,扩大到73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计划招生25 505名。江苏省2007年下发《省教育厅关于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在两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用不超过本校年招生规模10%的计划数进行试点,2008年和2009年改为15%,单独招生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报名、命题、考试(含面试)、评卷和录取;2010年,试点院校增加一所国家示范校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3.推广期。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出台,在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中提出,要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5]2011年,单独招生院校的范围扩大到200所,包括10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以及100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首次开展单独招生试点的高职院校,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该校年度招生规模的10%以内;已经开展单独招生试点的相关院校控制在20%以内,2012年,试点范围又增加了各省级示范高职院校。2011年,江苏省15所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首次全部参加当年的高职单招试点工作,成为江苏省高职单招进入推广期的最显著标志,江苏省教育厅发布的试点办法对院校发布招生章程、报名、文化测试、技能考试或面试、录取等环节工作做出要求,江苏省提供了专门的高职单招报名平台,文化测试统一安排。

4.普及期。纵观2007—2011年,教育部每年都出台有关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指导意见、通知、函件等,对单独招生的省份、院校、人数等进行规定,但对单独招生的概念内涵仍未有明确说明。2013年5月发布的《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单独招生的含义,并提出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逐步与普通高校本科考试分离,重点探索“知识+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样化入学形式。逐步形成省级政府为主统筹管理,学生自主选择、学校多元录取、社会有效监督的中国特色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1]2014年9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6]针对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提出: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6]2013年,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所在高职高专院校纳入高职单招试点范围,此后,试点范围逐年扩大,以江苏省为例,从2013年26所试点院校,到2015年增加至37所,试点面扩大至省内全部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直至2017年,“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均可申请参加改革试点”,最终共有85所院校参与试点。

(二)政策意义——从解决生源问题到选拔相应人才

1.解决高职院校生源问题。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使得高考录取率也逐年攀升,而与此同时,参加高考的人数从2008年达到峰值后逐年减少,高校面临以激烈的生源竞争为起点的巨大生存压力与发展危机。以江苏省为例,一方面,江苏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不断提高,“十二五”末达到51%,高等教育开始步入普及化阶段;另一方面,江苏省高考报名人数逐年下降,从2010 年降至 52.7 万人,到2017年降至33.01万人。而江苏省拥有普通高校166所,其中高职(专科)院校89所,高职占到一半以上,面对生存压力,高职院校首当其冲。以往的高职录取主要是在高考分批次录取中进行,学者郑若玲在比较研究中指出,与我国台湾地区技职院校和普通大学分属不同招生系统不同,大陆高职院校长期依托普通高校用于招考新生的统一高考,并处于录取批次的末端,致使其备受歧视,这一设计对本已根深蒂固的“重学轻术”的社会观念起到了消极强化作用,高职教育日益被边缘化,不仅加剧了高职院校的生存危机,更影响了其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功能的发挥。[2]高职单招在普通高考前进行,招生规模占高职院校整个招生计划的比例也逐步提高,一定程度上,缓和了高职院校的生源压力。

2.实现选拔相应人才。在传统普通高考招生分批次录取的制度下,考生选择报考高职的主要原因是未能被本科批次录取,社会对高职教育的态度是普通本科教育退而求其次的选择。在单招政策实施过程中,高职单招工作在普通高考前展开,伴随宣传力度、参与面和影响力的不断扩大,考生及教师、家长对职业教育和职业院校的认识更加深入,接受程度也逐步提高,一些学生的报考热情也十分高涨。此外,高职单招除了对考生文化成绩进行考核外,还通过技能考核或综合素质考核对考生进行筛选,由此,院校可以选拔出符合自身培养要求的相应人才,一些试点院校还越来越注重行业企业的参与,校企共同对考生进行考核,目的就是为了从合作育人的第一环节开始,选拔更加符合企业要求的考生。

二、政策实施的特点——以江苏为例

(一)利益相关者:从单一到多元

在高职单招政策的变迁中,存在中央教育主管部门、地方教育主管部门、高职试点院校、高中学校、学生和家长和企业等主要利益相关者,他们各自存在不同的利益诉求与行为逻辑。

1.中央教育主管部门。教育部把握高职单招政策的总体方向和要求,自2007年起,每年都下发相关文件,对高职单招改革试点工作做出要求,对试点地区、试点院校数量、试点生源范围、计划招生数量和占试点院校年招生规模的比例作出规定,并对考试、考核形式、招生考试纪律作出说明,要求各厅按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2013年出台的《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做出纲领性规定。

2.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江苏省高职单招由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组织领导,在初探阶段,省教育厅每年下发通知对高职单招改革试点院校、占试点院校年招生规模的比例等进行规定,并指出单独招生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工作。2011年,省教育廳制定并公布了《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办法》,首次对高职单招的各个环节作出具体要求,并加强组织、指导和监督,如提供专门报名平台等。

3.高职试点院校。高职单招政策的试点范围是从国家示范校开始,逐步扩展到国家骨干校、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其他高职院校等,试点院校负责高职单招的具体实施,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制定学校招生简章,开展招生宣传等,在文化测试实行联合测试后,院校在技能考核或面试上具有较大的自主权。

4.高中学校。高职单招作为在普通高考前进行的考试,涉及一部分学生的升学选择,高中学校承担着相关宣传、组织和指导等工作,不同的高中学校对政策的理解和重视程度也呈现差异。

5.学生和家长。自2007年高职单招政策实施以来,生源范围主要包含以下三类: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复转军人(退役士兵)。江苏省从2014年起,招生对象全部为普通高中毕业生,不面向职业高中生、中职学生,2016年,少数试点院校开始招生退役士兵。在访谈中发现,考生报考高职单招的动机大体有以下四类:(1)综合自己的成绩情况,本身目标定位就是高职院校,认为高职单招的难度相比高考要简单一些,更有机会进入理想的高职院校。(2)想要提前释放高考压力,高职单招考试录取工作在普通高考前完成,如江苏省在1月份开展高职单招报名工作,3月、4月份完成考核和录取工作,相比于6月份举行的高考,考生可以提前2个月得到“解放”。(3)即便未被录取,还可以参加高考,相当于多了一次机会。(4)出于父母的建议。如考虑家庭经济状况、行业发展等因素,以就业为导向,给予考生建议并支持报考。

6.企业。在一些试点院校,企业参与人才选拔越来越受到重视。校企合作育人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重要形式,以专业为依托,以组建“订单班”、开展“学徒制”试点等为载体,企业正在深度参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全过程,高职单招政策的实施为企业参与选拔符合自身培养要求的人才提供了条件。

(二)具体要求——从模糊到规范

从高职单招工作的不同环节来看,大体包括发布招生简章、进行招生宣传和报名、开展考核、进行录取、总结评估等过程。

1.试点初期院校自行组织单招工作。在2011年前,江苏省教育厅对院校招生简章未做严格要求,报名工作由试点院校自行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根据要求选择一所院校进行网上报名,院校进行相应资格审核等。在招生简章发布后,院校会在报名前就单招工作进行宣传,如媒体宣传、赴生源基地宣传等,相应高中学校也会就高职单招政策及相关讯息开展面向应届考生的宣传,院校自行进行录取工作。

2.主管部门逐步细化要求和加强监督。2011年公布的试点办法明确院校招生简章中的内容,包括报考条件、文化测试科目、技能考核或面试办法、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同时,提出对一定学生制定相应的优录办法,此后,又要求增加咨询方式、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内容,招生简章需上报审核后才能公开宣传,录取名单也需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2013年,文件规定拟录取考生信息通过相应平台上报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才可向社会公布。2014年,江苏省教育厅作出“加强领导和管理”的具体要求,包括要求各院校成立校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对自行组织文化测试院校的命题、考务人员及规范、院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规范宣传等提出要求,并指出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单招结束后,省教育厅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总结交流。

(三)考核内容——从关注文化成绩到评价综合素质

1.文化测试。在初探阶段,文化测试由院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2011年,试点办法公布后,文化测试部分也相应作出了较为具体的规定,测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由单独招生院校委托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命题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考生在所属省辖市考试,各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组织实施,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此外,院校确定的除语、数、外以外的其他科目文化测试,可与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合并进行。2013年,江苏省教育厅又规定,院校可自行组织文化测试,其中,首次参加试点的院校一律参加联合测试,自行组织的要经过省教育考试院审批。2015年,通知规定,从2016年起,所有试点院校不再自行组织文化测试。从考试科目、考试组织等来看,高职单招文化测试与高考具有一定的共性,考察内容的来源基本一致。但高职单招文化测试的难易程度与高考有差异,受访者普遍反映其相比高考更为简单。

2.技能考核或面试。在教育部相关文件中,院校需要组织“以技能测试为重点的相关考核”,江苏省一直将其称为“技能考核或面试”,由院校结合自身教学要求和办学特色,在文化测试成绩后进行。从观察和访谈中发现,多数院校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为主,对技能的考核很少涉足。很多院校在试点过程中,逐步加大了面试的权重,如某校2015年将文化成绩与面试成绩的权重由上一年的1.4:1,调整到1:1,由此增强学校招生自主权,很多院校也建立并不断完善了专门的题库,对进行面试的教师进行培训、邀请企业参与等。由院校自主进行的面试成为试点院校招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2015年起,江苏省教育厅在通知中指出,是否组织技能考核或面试由院校自行确定。

三、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一)价值定位还不明确

1.高职院校的认识和态度存在差异。在访谈中发现,对于办学成效较好的高职院校来说,生源问题还不是非常突出,而院校传统观念认为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生源质量较为稳定,同时,提前招生考试的组织需要花费一定人力、物力,政策的影响及成效还有待探讨。与此同时,一些生源问题突出的高职院校则认为,提前招生对后期的普通高考招生压力起到分解作用,但是,提前招生、普招结束后,部分院校仍然存在计划数未完成的现象,为此,江苏省还实施了注册入学政策。

2.高中学校的认识和态度也存在差异。长期以来,高中学校的升学率与办学水平相对应,在计算和公布升学率时,并不会将高职院校的计入其中,基本只看重本科升学率,因此,一些高中对高职提前招生政策的宣传并不广泛,仅仅适时下发相关通知,对学生是否报考和如何迎考并不会投入很多精力,一些学校甚至要求报名的考生签署放弃高考协议。与此同时,一些办学成效相对一般的高中則越来越重视高职提前招生的宣传和备考,认为这一政策提前解决了学生的升学问题,报考人数较多的学校会像高考送考一样,集中带队参考。

(二)考核的科学性有待加强

在试点院校目前开展的面试中,总体上还是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考察,一些学校只是针对文理科在题目上进行区分,即便涉及到与职业相关的问题,也只是泛泛而谈,并不能真正考察考生是否具备相应的职业倾向、职业基本素养等。问及“你们了解职业教育吗”,考生的回答几乎都是“不了解”,问及“你们在来到报考的高职院校进行综合素质面试之前,有没有去了解所报学校以及学校所处行业的情况”,考生的回答也几乎都是“没有”,大多考生只单从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来判断学校的“好坏”,根据自己的文化成绩来选择报考哪所学校,对报考学校所涉及到的专业行业只有模糊的概念。此外,企业参与还未真正落到深处,虽然一些学校在考核中增加了企业考官,但考察的内容依然没有太多改变,企业的要求没有很好的融入其中,对学生“技能”的考察仍未展开。

(三)实施过程存在失范现象

1.在招生宣传上。办学效益较好的高职院校侧重于省内三星、四星等生源较好的高中,宣传也相对规范,与此同时,一些高职院校生源基地建设则较为薄弱,为了能够完成招生计划,在招生宣传上存在一些不规范现象,少数院校间出现买生源、相互诋毁等行为。

2.在文化测试的考试纪律上。地区与地区的重视程度不同,监考的严格程度有所差异,一些地区存在监考不力的现象。访谈中,有考生、教师、家长反映,所在地区将高职院校文化联测安排在中职院校开展,这样做在某种程度上使得大家对这个考试的重视和知晓程度不高,如果放在普通高中,和普通高考一样安排考务,人们对其的认识就会不一样。

3.在技能考核中。办学成效和声誉较好的学校,报名情况较好,竞争的相对激烈性倒逼其在考试规范上也相对更加严格,如不断完善题库,面试中采取抽签形式,评委组成和数量严格按照要求等,与此同时,一些高职院校则报名情况并不乐观,甚至计划指标完不成、学生招不满,一定程度上导致其陷入面试“无人可删”的境地,存在面试走过场的现象。

(四)学生后续培养关注不够

有学者通过统计调查发现,在以学习成绩为重要评定依据的校内外奖学金获奖方面,统招生优势更加明显,而在以素质能力特长为主要评定依据的奖项上,自招生优势明显。[7]课题组在对高职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访谈中也发现,提前招生招收的学生与普通高考学生相比,在学风和学习能力上相对欠缺。在综合素质上则相对突出,他们更加活跃,如在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组织中、在各类活动中表现更加积极,语言表达、与人沟通等能力更胜一筹。多数试点院校未能做好这类学生从“入口”到人才培养“过程”的有效衔接,很多院校虽然对这些学生进行了单独组班,但课程设置、教学方式、考核方式、学生管理和就业工作等与普通高考学生组建的班级一样,并无差别。访谈中发现,一些学生觉得竟然不是通过同样的考试进来的,那么在校的培养也应该不一样,而也有一些学生发现进入学校后并没有被“差别对待”,甚至觉得有些庆幸。

四、结论与建议

(一)重新定位,审视政策实施的价值追求

自主招生改革对高职教育的意义,远不止于解决生源危机,更重要的是要突破传统人才观念、遵循科学办学规律。[2]高等教育承担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的重要任务,其中,高职院的任务就是培养适应产业升级与经济转型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中央和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十分强调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意义,例如,江苏省提出要以此促进现代职教体系的构建,引导高中毕业生向高职合理分流,提高高职院校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职院校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大力發展职业教育的氛围。因此,从高职提前招生政策的价值追求看,应当更加突出提高职业教育地位,真正实现分类考试、多元录取、选拔相应人才。高职院校应当把目标确定为选拔可以培养的技术技能人才而不仅仅是完成招生计划、解决生源问题;高中学校应当给予学生丰富的信息和正确的引导,让学生认识职业教育,为适合进行职业教育的学生提供选择的空间和相应的支持;主管部门应当更加重视宣传,由此,学生和家长对职业教育的观念也会发生转变,报考的热情也会提升。

(二)推动研究,提高考核内容方法科学性

高职提前招生对学生的考核,应当实现文化测试与技能测试并重。(1)文化测试要更加严谨,高职院校在进行自主招生试点时,仍需自觉保有文化基础考核这根“紧箍咒”,避免因沦为“技工学店”而给高职院校带来灾难性的后果。[2]在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时代要求下,一定的文化知识是更好的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因此,需重视文化测试,对文化测试的组织要更加严谨规范。(2)技能测试要更加体现职业性,在多数高职院看来,技能考核或面试非但不能取消,且应当在比例上成为评定的重点,否则,将失去政策实施的初衷——选拔符合高职院校培养要求的学生,因此,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才能够使得“技能考核或面试”能够真正对学生的“技能”进行考核,选拔符合职业院校和企业要求的、具备一定职业认知和职业素养的学生,实现“优中选优”。

(三)彰显特色,加强实施过程指导和监督

1.高职院校要结合经验和自身实际。在实施中的各个环节彰显特色,例如,在招生宣传上,要掌握并根据面向的主体和特点改进招生宣传工作;又如,某校在招生结束后,向考生发放了电子问卷,征集考生对招生宣传工作的意见;要结合办学特色、面向的行业产业等,不断研究考核形式,开发考核内容,提高人才选拔的针对性。

2.企业参与要进一步落深落实。一方面,学校要注重企业参与人才选拔;另一方面,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共同研究制定考核方案,开发题库,培训考官,开展考核,真正选拔企业需要的人才。

3.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指导、监督和考核。特别是对招生宣传的要求做出更加详细的规定,对宣传中的不规范行为进行严格的处理,进一步加强文化测试的组织,鼓励并组织力量开展有关技能测试的研究,给予高职院校以方向和指导。此外,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实施的总结和评价考核,关注实施效果和社会反响。

(四)注重延续,关注对应学生培养和发展

目前,对提前招生的学生和普通高考生源学生的比较研究还很少,有学者对两者进行过学业调查及研究,结果表明,从教学角度看,自招生的文化课成绩相对比较薄弱,但动手能力较强,因此,可考虑降低一些课程(如英语)的要求,让学生将更多精力投入到专业学习当中,在教学中加大实践教学的比例,提早安排顶岗实习,在实践中补充和完善相关知识。[7]对于提前招生招收的学生,高职院校应当加强观察和研究,在实践和思考的反复中,不断掌握学生的特点,改进人才培养方案。在课程设置和教学方式上更多的倾向于实践教学,强调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在学生管理上,应当注重发挥学生综合素质相对突出的优势,给学生提供广阔的施展平台,树立自信。在就业上,应当给予更多指导,同时,注重跟踪调查和比较研究。此外,对于企业参与选拔的学生如订单班的学生,应当注重和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课程开发,共同实施教学,共同开展评价等,将校企合作育人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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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蓝洁,唐锡海.中国高职单独招生改革十年的回顾与检视[J].教育与职业,2015(3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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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EB/OL].[2010-07-29].http:///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838/201008/93704.html.

[6]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EB/OL].[2014-09-03]. http:///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1778/201409/174543.html.

[7] 赵宝俊.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与统招生学业调查及研究[J].职业教育,2015(13):96-97.

[责任编辑 李 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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