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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与“艺术与设计”之解读

发布时间:2021-08-06 08:54:42 浏览数:

摘要:设计是一种为人造物的艺术,它在艺术与技术、再现与表现、实用和审美之间独树一帜。也就是说,设计具有不可否认的艺术性,但又与有用性不可分离,是艺术中特殊的一类。正因为如此,它的美就不同于艺术美,也不同于自然美。设计与艺术是有区别的。设计是一门独立的艺术学科,它的研究内容和服务对象有别于传统的艺术门类,艺术的美是纯粹的美,不需要考虑经济性与机能性,设计美与艺术美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它是“实用物质”,因此必须受用的限制。

关键词:设计;艺术;包豪斯;设计与艺术

一、关于设计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设计”一词。那么,究竟什么是“设计”呢?首先我们来看看设计的概念:

“设计(design的语源来自于拉丁语dexignare,含有做记号的意思)是指把人脑中的想象构思,形象地表现为具体状态。”

设计是指“通过分析、创造与综合达到某种特定功能系统的一种活动过程。

“设计”一词被认为是英文“design”的意译。今天,“design”在技术美学、设计美学范畴内使用时,被赋予更为广泛的内涵。我们认为“design”是一种实践的形态,一种文化的形态,“design”已经成为通用的技术与艺术相结合的美学核心概念和主要研究对象,成为造型艺术门类的重要的文化创造行为及其产品的代名词。

接下来看看对设计的不同见解:

设计需要在综合考虑方方面面的诸多要素之后,对所呈现的一种非比寻常的个性化视觉形式进行思考。设计首当其冲的问题在于如何运用设计智慧去创造一种附加的价值和视觉的形式惊奇。——英国著名设计师艾仑·弗莱彻

设计就是创新。如果缺少发明,设计就失去价值;如果缺少创造,产品就失去生命。——刘东利(香港)

设计是追求新的可能。——武藏野(日本)

设计就是经济效益。——林衍堂(香港理工大学设计系副主任)

设计就是为了促销。——雷蒙德·罗维(美)

设计的目的是人,而不是产品。——纳吉所

工业设计是满足人类物质需求和心理欲望的富于想象力的开发活动。设计不是个人的表现,设计师的任务不是保持现状,而是设法改变它。——亚瑟·普洛斯(ICSID前主席)

美国毛霍里·纳吉和托马斯·玛尔德纳德等主张:“设计不是东西表面的装饰,而是在某一种目的的基础上综合社会、人类、经济、技术、艺术、心理、生理等要素,并按照工业生产的轨迹计划产品的技术。”

我认为设计要求新、求异、求变、求不同,否则设计将不能称之为设计。而这个“新”有着不同的层次,它可以是改良性的,也可以是创造性的。但无论如何,只有新颖的设计,才会在大浪淘沙中闪烁出与众不同的光芒,迈出走向成功的第一步。

归根结底,设计是为人而设计的,服务于人们的生活需要是设计的最终目的。自然,设计之美也遵循人类基本的审美意趣。对称、韵律、均衡、节奏、形体、色彩、材质、工艺……凡是我们能够想到的审美法则,似乎都能够在设计中找到相应的应用。

再次从设计的分类上看:设计,广义指一切造型活动的计划,狭义专指图案装饰。合理性、经济性、审美性和独创性是其基本要求和特点。19世纪的设计,只是对美术工艺品或其他大量产品的外表附加装饰。因此当时的设计师就是装饰图案家或者纹样创作者。20世纪后,设计的焦点转移到产品的功能、构造、加工技术等综合计划方面,并加强了与机械量产相结合的意识,于是就再难用图案一词来表示。

“设计既是艺术的又是科学的一个部门,它是介于艺术和科学之间的一门交叉学科。艺术和科学都是综合概念,设计不可能同时具有两者的全部功能。所谓‘介于两者之间’,是指它与科学和艺术都有‘既是又不是’的关系,而自成为一个新的‘种类’。”

从不同角度对设计进行分类,有以近代机械量产为前提的广义的工业设计;有以手工艺为主精心制作的工艺美术设计;有以社会公用为对象的轻工业设计及家庭生活或个人生活范围内的家庭设计;有公共用品设计和个人用品设计等等。再者,着眼于设计的对象和材料、加工技术等,则有:室内设计、家具设计、车辆设计、广告设计、纺织品设计、木工设计、陶瓷设计、玻璃设计等。在21世纪的今天,“设计”的概念已经越来越多地被人们所认同和接受。“平面设计”“工业设计”“环境(室内)设计”“服装设计”“陶瓷设计”和“都市设计”的概念已为人们所熟悉。

设计一词广泛地应用于各个领域,包含了意匠、图案、设计图、构思方案、计划、企划等众多的内容。在我们身边有各种各样的造物型体,它们可以使我们的生活快捷而方便,这些造型物体大多数都是通过人类的设计创造完成的。“用”和“美”是人们的自然愿望,有了这种愿望才产生了设计的意识,这种意识的形成,在实际过程中,促成了设计的实践。这种意识行为的产物,就是设计出来的产品。所以设计就是为满足用的机能性和美的感性需要而展开的劳动行为,它是“用”的意识“美”的意识融为一体的产物,是为达到某种目的、表达某种效果进行的计划、设想、构思、设计实施的创造性立体思维及实际行为的过程。追求“用”的机能性需要的是科学的理性,而求“美”的感性心理则是崇尚艺术的意识。

二、设计与艺术内涵与关系

设计是满足人们生活物质需要是第一原则,但不能认为这是唯一的原则,除此之外,极为重要的还有经济原则、科技原则、信息原则、艺术原则。那么设计在艺术中应占什么位置,或者说设计中有多少艺术的成分,是很值得探讨的一个问题。

设计与艺术是有区别的。设计是一门独立的艺术学科,它的研究内容和服务对象有别于传统的艺术门类, 艺术的美是纯粹的美,不需要考虑经济性与机能性,设计美与艺术美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它是‘实用物质’,因此必须受用的限制。

“一般为了有效达到一定的生活目的,通过加工,形成某些材料,生产出客观成果或作为活动的‘技术’,统称为艺术,今天仍然广泛用于这个意思。”

谈到艺术与设计,我们不得不提到包豪斯。弗兰克·惠特福德在《包豪斯》一书前言中写道:“在眼下的这个时代里,还是会有人不断地问起那些包豪斯当年曾经提出过的问题——进行艺术与工艺的教育时,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优秀设计的本质是什么;建筑对于生活在里面的人们会造成一些什么样的影响——同时,这些问题像以往一样,迫切地需要得到解答。” 格罗皮乌斯有一个很重要的思维方式:从本质上讲,美术与工艺并不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活动,而是同一个对象的两种不同分类。艺术家比较注重艺术理论,容易接受新思维,他们教育学生,一定能胜过旧式工匠。这类艺术家可以向学生强调并解释一切艺术活动的共通要素,让学生了解到美学的基础。

包豪斯的出现,是现代工业与艺术走向结合的必然结果,它是现代建筑史、工业设计史和艺术史、艺术设计教育史上最重要的里程碑。包豪斯的成功为我们提供了许多值得学习和借鉴的经验,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紧随社会进步,不断更新观念,积极创立新思维。

他们可以利用自身的经验,帮助学生创造出新的设计语言。

艺术学或美术学的分类,都把设计(Design)列为一类,与之并列的有“装饰美术”(或称工业美术、工业艺术)等。各国的分类方法并不完全一致,但把设计看成是一种艺术或美术,则没有多少差别。

“工艺之美不同于一般艺术之美,犹如工艺美术不同于绘画、雕塑等一般艺术一样,一般艺术它反映生活、表现生活的发展面貌,表现生活的追求和理想,起精神的教育、鼓舞作用。而工艺美术本身是一种生活或生活的一部分,工艺美术本身就是镜子,它创造和丰富生活。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种文化艺术水平的集中反映和尺度。工艺之美是在生活中被人接受和感受的。它的生活性使这种美不外在于生活而外在于人,而与生活一致与人的需要一致,是需要与满足的和谐之美。一般艺术的美具有一种居高之势,需要人的朝拜才能领略和欣赏,是高于生活的东西。而工艺之美就在你身边,就在你手上,随时随地、处处可见。生活中的这些美在你的参与中,在你的合作中。在你感到物之可手、物之可爱时,工艺之美已与你同在,已化入你的心灵。设计之美是生活的美,在生活的过程中,在生命的旅程中,在生活的世界与你终身相随。”

三、结语

设计是一种为人造物的艺术,它在艺术与技术、再现与表现、实用和审美之间独树一帜。也就是说,设计具有不可否认的艺术性,但又与有用性不可分离,是艺术中特殊的一类。正因为如此,它的美就不同于艺术美,也不同于自然美。

参考文献:

[1]戚昌滋.现代设计法[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5.

[2]诸葛铠.图案设计原理[M].南京:江苏美术出版社,1998.

[3]竹内敏雄.美学百科词典[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6.

[4]田自秉.工艺美术概论[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1999.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艺术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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