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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方案三篇

发布时间:2020-07-07 10:33:58 浏览数:

高等学校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方案三篇
一、开学前工作
(一)组织领导
1.健全防控领导小组。各高校党委和行政主要领导要扛起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各二级部门(含院系)主要负责人组成的防控领导小组,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切实履行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责任。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政策贯彻不彻底、落实不到位的,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2.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校内各部门各单位之间、学校与属地政府之间、学校与家长之间的联系渠道,动员一切力量实施联防联控、群防群治。
(二)宣传教育
1.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收集、宣传和舆情监督工作,依托微信群、公众号、班级QQ群等信息平台,用好公示栏、LED电子屏、黑板报、标语等阵地,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确保疫情防控宣传信息及时传达到每位教职员工和学生。
2.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关注权威发布,关注当地疫情防控动态、联防联控的政策措施,不信谣、不传谣,消除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忧虑和恐惧心理。
3.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心理援助服务,引导师生理性看待疫情,加强心理疏导和干预。
(三)分类指导
1.对寒假留校教职员工和学生。要落实每日健康监测,发布预警提醒,非必要原因不外出,尤其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细化后勤卫生保障,严格校门等重要位置管理,做好人员密集场所卫生消毒,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入的要求做好校内防控工作,出入校园自觉接受安全检查。严禁非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及校内家属区住户进入校园,对所有进出校园人员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取消各种旅游团组进入校园。禁止校内居住人员串门聊天、聚餐聚集,加强宠物和家禽的管理。
2.对返乡教职员工和学生。要明确纪律要求,畅通各职能部门、二级教学单位及辅导员与师生联系渠道,主动服务联系师生。引导师生坚决服从高校和属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决定、措施和要求,未经高校批准,返乡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报告个人情况。对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返校的学生,高校要严格落实审批制度。
3.对返乡后已返校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建立教职员工生活及健康状况信息台账,督促其自觉遵守属地居家隔离规定,自行居家隔离。如有疑似症状,及时处理并报告。高校要在第一时间对返校学生监测体温,了解其假期动向及健康状况、途经地区和人员接触情况,精心做好学生生活保障、心理关怀和思想引导,“一人一案”做好工作。要重点监测假期去过重点疫区或教职员工和学生中接触过疫情发生后从重点疫区离开者的健康状况。
4.对普通专业实习生。各高校要细化政策措施,紧密联系实习单位,加强对实习生疫情防控期间的管理,精准统计各个实习点、各个岗位在岗情况。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实习生的人文关怀,安排辅导员或心理咨询师,扎实做好实习生思想工作,特别是对已在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或单位实习的学生,安排专人与学生保持联系,提供帮助,全力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5.对医药卫生类专业实习生。对已经安排在急诊科(发热门诊)、呼吸科、感染科、重症监护(ICU)等疫情防控有关科室的实习生,有关高校要确保本人自愿、家长知情。对响应地方政府号召,支援地方疫情防控的实习生,地方政府、高校和实习单位要根据实习生个人意愿、家长意愿、在校期间表现、地方需求等进行综合考量,不得强制要求实习生参加疫情防控。凡是主动申请参加、动员后愿意参加且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实习生,无论是在校学习还是已在实习单位实习,均要递交个人申请(附家长意见、学校意见和实习单位意见)。要严格培训,所有实习生必须培训合格后再上岗。
(四)防疫措施
1.严格执行国家及我省延迟开学的规定,科学制定返校人员管理预案,错峰安排返校时间。开学条件准备成熟的高校,经学校党委科学评估后形成开学工作方案报经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2.完善高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科学研判,要梳理和完善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尤其是师生和职工的晨午晚检、因病缺勤登记与报告、隔离和复课制度等。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沟通,明确收治医院。
3.要安排开学时的体温检测、统计假期与相关人员接触情况,及时开展重点人群排查、疫情防控教育和心理辅导。
4.要结合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校内居住人员管理办法和校园出入管理办法等,必要时实行封闭管理,做好入校登记,减少人员流动,防止交叉感染。
5.要采取相关隔离措施,在具备条件的校医院或合适的场所安排一定数量的病房、房间作为临时隔离观察场所,依规妥善处理。
(五)报告制度
1.学校建立健全疫情报告机制。明确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时限和流程,并公布学校疫情报告单位及部门的联系方式,保证疫情信息的及时精准报告。
2.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应在诊治过程中保存门诊随诊记录、开展疫情监测,重点监测假期去过重点疫区或教职员工和学生中接触过疫情发生后从重点疫区离开者的健康状况。如有疑似症状,应立即向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并做好相应的登记记录。
3.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加强疾病防控知识专业培训,加强值班力量,根据实际情况增设预检分诊,一旦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要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立即联系指定医院转诊,做到传染病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4.学校疫情报告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报告程序、内容和时限向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定的疫情防控机构报告,同时报告学校主要领导。
5.全面落实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对全体学生(含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各类学生)、教职工和高校服务人员(校内的物业管理人员、保安、食堂工人、建筑工人、维修人员、老校区家属宿舍中的社会人员等)开展全面精细排查、精准落实,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及时准确报告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保障工作
1.各高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一指挥,要确保组织领导有力、制度保障到位、专项资金充足、人员物资齐备,确保疫情防控指挥不脱节、人员无疏漏、环节无死角。
2.学校应主动对接卫生防疫部门,寻求技术指导,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
3.学校应安排专门负责疫情防控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各二级学院应指定专人为疫情防控工作联系人。
4.学校要科学合理有效使用物资、经费,应储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外科口罩、手套、洗手液)和消毒剂(漂白粉、医用酒精等)、体温计等防护用品,安排专人进行管理,避免滥用和浪费等。
5.学校要做好食堂、浴室、饮用水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使用野生动物。身体不适者及有发热症状人员严禁进入食堂。提倡自带餐具,分段错峰采取打包方式自行带走,不在食堂集中就餐。进入食堂人员要带好口罩,进入食堂后先洗手后取餐。在属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的清洁、消毒工作。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学生生活饮用水开学前必须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在属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对高校浴室加强管理和服务。进入浴室前进行体温检测,严禁身体不适者及有发热症状人员进入浴室。提倡学生在有条件的宿舍内洗浴,尽量不去公共浴池洗浴。
6.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各高校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方位改善高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要对电梯间等封闭常用空间和部位,不间断开展消毒工作。
二、开学后工作
(一)宣传教育
1.保证开学后宣传力度不减,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收集、宣传和舆情监督工作,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关注权威发布,关注当地疫情防控动态、联防联控的政策措施,不信谣、不传谣,确保疫情防控宣传信息及时传达到每位教职员工和学生,消除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忧虑和恐惧心理。
2.加强健康教育,开学后应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培训应不少于1学时。要教育引导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学习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大力倡导健康生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努力使人人成为疫情防控的参与者和推动者。
3.加强心理辅导。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心理援助服务,引导师生理性看待疫情,加强心理疏导和干预。
(二)教学安排
1.积极组织开展线上教学。各高校要借力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完善并实施“互联网+教育”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合理安排教学内容,优化教学组织形式和教学过程。要结合本校教学实际,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承担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国内主流在线教育平台等的优质教学资源开展线上教学、师生互动和在线辅导。
2.疫情防控期间要减少聚集性活动,减少集中授课。必须开展的集体活动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人员须佩戴口罩,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尽量缩短聚集时间,尽量控制参加人员数量。
3.积极开展基于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的精准教学监测与服务,确保“教师真在教、学生真在学”,保障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
4.持续加强实习管理。精准统计各个实习点、各个岗位实习生在岗情况。扎实做好实习生思想工作,特别是对已在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或单位实习的学生,须安排专人与学生保持联系,提供帮助,对已经安排在急诊科(发热门诊)、呼吸科、感染科、重症监护(ICU)等疫情防控有关科室的实习生要重点关注,全力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防疫措施
1.实行定时检查制度。各高校在开学后要继续做好防控信息日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师生晨、午、晚检制度,如有发热、咽痛、咳嗽、胸闷等不适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第一时间隔离观察,依规妥善处理,立即上报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和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疫情防控期间,严禁非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及校内家属区住户进入校园,对所有进出校园人员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有条件的学校可在校园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场所入口处采取体温检测措施,严格执行体温筛查制度。原则上停运学校通勤班车。确实需要的,应在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严格遵循有关要求运行。
3.学校要及时了解、掌握在校师生每日健康状况。尽量减少在校人员流动,提倡弹性工作制,停止举办不必要的各种聚集性活动。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必须按要求佩戴口罩。
4.原则上不召开人群聚集的会议或典礼,提倡召开视频会议。如必须举办,应在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严格遵循有关要求,缩短会议时间,控制参会人员数量。
5.在学校属地居住或者返校14日内的师生出现发热(达到或超过37.3℃)、乏力、干咳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疼等异常情况,应立即隔离,依规妥善处理,立即上报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和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学校要重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卫生管理。食堂、宿舍、教室、图书馆等重要场所,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通风2至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定时对地面、墙壁、桌面、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食品用具以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为主,每次消毒15至30分钟。学校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规定,学校环境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避免过度消毒。
7.规范隔离措施。各高校要设置隔离观察区,安排专人负责对隔离观察者进行管理,设置专人值守,不得随意出入。隔离观察区人员及隔离观察者要佩戴口罩,避免与其他人密切接触,做好各项防护措施。要做到政治上关怀、思想上关爱、生活上关心,引导隔离者积极配合。
8.发生疫情时,学校应配合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疫情的控制和病人的救治,并落实卫生防疫部门提出的防控措施。
9.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应依法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采集样本、密切接触者筛查、隔离治疗、预防接种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反映有关情况。
10.患病的学生,休、退学应根据病情、病种,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应持学校医疗保健机构认可的有效证明到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查验后方可复课。
(四)报告制度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持续完善疫情报告机制。每日对全体学生(含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各类学生)、教职工和高校服务人员(校内的物业管理人员、保安、食堂工人、建筑工人、维修人员、老校区家属宿舍中的社会人员等)开展全面精细排查、精准落实,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及时准确报告全省教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保障工作
1.完善制度保障。各高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构建完备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疫情防控制度体系。
2.完善人力保障。学校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开展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技术指导。学校相关医务人员应定期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组织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业务培训。
3.落实资金保障。学校应安排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购置储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外科口罩、手套、洗手液)和消毒剂(漂白粉、医用酒精等)、体温计等防护用品,避免滥用和浪费。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农业农村局党委会统一部署,为提高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能力和水平,规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普及防治知识,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减轻直至消除危害,保障全体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预防措施,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职工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等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增强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集中救治。坚决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不必要的恐慌情绪,维护我局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管理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负责指挥、组织、协调、部署和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具体工作。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下设内部人员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农贸市场动物屠宰规范化管理指挥部分别由xxx担任指挥长,分别具体负责。
 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
(二)加强正面宣传,注意舆论导向。
加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可防、可控的宣传力度,普及传染病防控基本知识,让全体职工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预防知识。密切关注疫情动态,正确引导舆论,严防炒作,确保安全稳定。设立疫情防控办公室。
(三)加强应急准备,正确应对突发事件。
随着疫情发展散发的可能性在不断增加,疫情防控办公室依据本单位情况完善应对预案,积极采购储备防控物资(75%酒精、口罩、84消毒液)发现异常,及早报告,适时启动预案。农业农村局设置二个隔离房间(小会议室和大会议室),作为疑似人员的留观室,适时向上级领导申请其他隔离房间。
(四)针对疫情全面培训。
对全体职工开展有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知识培训,并做好办公环境中的防范工作。提高防控意识,增强抗病能力,休息时间尽量少去公共场所,有其它疾病就医时,尽量少去已经有疫情发生的医院就诊。建立预检制度,加强疫情的报告工作。
(五)加强预检工作。
了解职工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有无哺乳动物、禽类等接触史,尤其是野生动物接触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当发现有上述接触史的发热人员时应立即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建立全体职工疫情防治工作每日汇总表,立足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一旦发现可疑症状的就诊病例,及时上报,配合疾控部门做好消毒隔离工作,保护健康人群。本单位所有人员有义务及时报告家属或密切接触者已经发生的疫情或可疑感染情况。
(六) 防控应对措施。
采取空气消毒和公用物品消毒措施对办公环境、会议室等进行消毒。由局疫情防控办公室有关人员,采用喷洒方式进行空气消毒和“84”消毒液消毒公用物品等措施对办公环境进行消毒。
四、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1月24日,省人民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教育系统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疫情防控压力大,社会关注程度高。为有效做好全市教育系统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1.指导思想
全市教育系统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
2.基本原则
全市教育系统要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各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联防联控,形成有效的协同应对处置机制。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疫情风险防控在最小范围。
3.全市教育系统防控组织指挥体系
3.1成立菏泽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主要职责:在教育厅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和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及时分析、研判全市教育系统防控工作形势,调整全市学校教学及其它相关工作安排;督促、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制定防控具体方案和措施;督导、检查各县区和市直各学校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处置各县区各学校疫情信息,妥善做好相关网络舆情处置。
3.2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与指挥本辖区内学校和本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各县区和市直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汇总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每天13:30前向市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
3.3出现重大疫情,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一线指挥调度。对于思想上不重视、部署慢、行动迟,防控措施不到位,应对不及时、处置不力,缓报、瞒报、漏报疫情信息等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进行追责问责,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3.4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和咨询电话。市教育局值班电话:xxxx(白班和夜班);咨询电话:xxx;邮箱:xxx。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学校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立即报市教育局指定邮箱。
4.假期紧急应对
4.1立即停止一切聚集性活动。各中小学校一律停止组织假期到校活动、研学实践和线下辅导答疑等,严禁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违规补课。各学校一律停止各类体育比赛、文艺演出等人群集聚性活动。
4.2推迟招生考试。推迟进行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特殊类型招生、高职分类招生等考试,由市教育考试中心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安排适时发布公告。
4.3暂停面向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所有教育文化培训辅导活动。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将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各教育培训机构,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取得理解、配合和支持,并做好监督工作。
4.4暂停校园场地开放。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取消各种旅游团组进入校园。
4.5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4.6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广而告之的渠道和电话、短信、微信等点对点的方式向每一位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理性认识、科学防控疫情。提醒学生及家长尽量减少外出探亲和旅游,尽可能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外出时务必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如有不适应及时就诊。教育学生不要参加各类社会机构组织的校外培训、研学旅行、户外拓展、比赛、展示、评比和考试等集聚性活动。
4.7做好重点学生群体管理和服务工作。对于寒假期间留校的学生,查清情况,建立名册,进行身体状况监测,实行疫情日报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留校学生水电暖供应和饮食安全。对于在外实习实训的学生,加强联系联络,督促减少外出活动,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对于有重点疫区进出经历或有疫区人员接触史的学生,按要求采取隔离观察措施,如有疑似症状,及时处理并报告。对于在重点疫区就读的菏泽籍学生,主动做好引导服务。
4.8做好寒假期间的值班与信息报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和学校特点,做好寒假期间值班值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值班带班,带班领导要24小时在办公室值班,随时保持联系,确保值班工作网络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疫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
4.9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重点关注因教育系统组织集聚性活动、学校提前开学、假期辅导班未停课等方面引发的舆情动态。
5.开学决定与准备
5.1发布开学或延期开学公告。根据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安排开学或者延期开学,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5.2保证延期开学期间工作秩序。学校领导班子按正常时间上班,教职工上班时间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开学准备工作需要确定。
5.3利用互联网开展远程教学。充分利用信息化教育资源,组织优秀师资力量录制课程资源,开设名师空中课堂,开展网上学业辅导。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可开展在线互动教学。
5.4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会同卫生防疫和财政部门测算、落实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和经费,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5.5开展校园集中消毒。对学校教室、图书馆、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集中清洁消毒,消除细菌、病毒滋生环境,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同时,根据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制定日常消毒方案。
5.6提前排查传染风险。各级各类学校在开学前要提前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对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在开学前先在家静休满2周,排除感染隐患后再返校。对武汉等重点疫情区域返校学生,重点实施健康检测。通知处在武汉等重点疫区的本校师生员工,在疫情彻底解除前推迟返校。制定网上授课、远程教学的方案和措施,支持和保证身处疫区无法按时返校和被隔离观察学生的学习。
5.7加强疫情动态监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同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合作,及时互通信息,动态掌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状况。
5.8舆情应对。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重点关注因推迟开学引发学生、家长对学业的焦虑,以及学校应对措施不到位等引发的舆情动态。
6.开学后日常防控
6.1开展师生体温及症状自查。提前通知教师和学生,返校前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度的,要暂缓返校。
6.2加强健康状况检测。组织返校师生每天定时测试体温,如体温出现异常,需立刻佩戴口罩并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疫情发生期间,学校要每日统计检测师生身体状况,有疑似症状,要及时处理,并按规定程序报告。
6.3强化卫生健康教育。加大教育宣传力度,使师生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提高防范意识,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师生体质和免疫力。加强家校协同,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6.4 严格校内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和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
6.5 严控外来人员入校。上级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校园招聘原则上改为网络招聘。
6.6 全方位落实校园环境日常消毒制度。争取卫生防疫部门支持,制定学校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按专业要求加强日常通风换气,落实消毒措施,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建立健全班级、宿舍卫生检查制度,督促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6.7 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一旦病例确诊,立即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6.8 加强督导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对所辖学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学校要坚持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9 落实保障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人力、物力、财力统筹,确保疫情防控需要。
6.10 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重点关注因学校拒绝学生入学、采取隔离措施、防护措施不到位、集中爆发疫情等方面引发的舆情动态。
7.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7.1 上级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后,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7.2 统筹寒假、暑假时间安排,保证学生年度在校学习总时间。
7.3 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完善教育系统公共卫生防控事件处置工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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