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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DOC,95页

发布时间:2020-07-10 14:21:02 浏览数: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编制: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2015 年 3 月 1 日

 实施日期:2015 年 3 月 20 日

  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1.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 1 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 3 3.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 .......................................................... 5 4.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制度 ......................................... 6 5.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 7 6.安全生产责任险管理制度 ......................................................... 9 7.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 10 8.识别与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 12 9.管理制度评审修订制度 .......................................................... 14 10.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 ......................................................... 17 11.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20 12.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 21 13.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 24 14.设备设施运行、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 25 15.设备报废拆除管理制度 ......................................................... 27 16.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 ......................................................... 27 17.作业票证管理制度............................................................. 28 18.生产定置管理制度............................................................. 30 19 安全标识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 33 20 隐患排查及治理管理制度 ....................................................... 35 21.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8 22.危险环境用火作业管理制度 ..................................................... 41 2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43 24.能源介质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 45 25.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46 26.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49 27.交叉作业管理制度............................................................. 53 28.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 55 29.电气设备作业挂牌管理制度 ..................................................... 57 30.电气设备作业挂牌管理制度 ..................................................... 58 31.设备检修作业挂牌管理制度 ..................................................... 59 32.承包商管理制度 .............................................................. 62 33.供应商管理制度 .............................................................. 64 34.变更管理制度 ................................................................ 65 35.危险源辨识管理制度 ........................................................... 67 36.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 69 37.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71 38.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74 39.安全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 77 40.领导现场带班的管理规定 ....................................................... 83 41.班组岗位达标管理制度 ......................................................... 84 42.事故回顾管理制度............................................................. 85 43.消 防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 86 44.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 87 45、“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 90

  1 1 1. .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级领导、技术员、调度和员工履职到位,根据公司各部门规章及安全生产标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我公司生产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员工。

 第三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和应当改进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出明确规定的制度。

 第四条

 职责 1、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签发本公司各级责任制,对本公司各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2、部门领导和管理层人员要明确对公司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并用实际行动表明对安全生产的承诺。

 3、安全员负责在年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和绩效测量。

 第五条

 内容与要求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⑴ 办公室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由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

 ⑵ 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全公司所有岗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岗位从业人员均制定适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⑶ 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需要达到如下要求:

 ① 实用并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适时进行修订; ② 要与公司各种管理制度协调一致; ③ 要根据部门、班组、岗位实际情况,责任制内容要描述明确、具体、可操作性,能考核。

 ⑷ 总经理和部门主管必须参加下列活动:

 ① 制定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确保目标实现所需资源; ② 在日常会议中与员工讨论安全生产问题; ③ 至少每个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查;至少每月回顾纠正一次行动; ④ 参加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

  2 ⑤ 至少每年评审一次安全标准化系统; ⑥ 参与风险评价;参与标准化系统评价 ⑦ 参与安全生产检查;认可安全生产表现; ⑧ 参与安全生产培训; ⑨ 参与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调查; 2、安全生产责任制以文件形式发布。

 3、 安全生产责任制沟通 公司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详细说明和交流,确保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充分理解,特别是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4、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评审与更新,保持适宜性:

 ⑴ 与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符合性; ⑵ 与公司管理体制的协调性; ⑶ 所有责任制的可操作性。

 5、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 对公司主要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作业人员,均应接受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的培训;培训应有记录。

 6、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考核组由公司总经理和部门领导人组成,考核的内容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考核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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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 ⑴ 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由办公室、生产部相关人员组成。

 ⑵ 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对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

 ⑶ 经评审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上至下层层互相签字实施。

 8、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每年应进行一次

  3 2 2. . 安全生产 目标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制订、修订、发布和考核等各项管理,使其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全过程。

 第三条

 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审定、批准及重大变更; 2、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的发布;

 3、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调研、起草,分解、跟踪、考核等管理过程。

 第四条

 安全生产目标制定 1、安全生产目标制定依据 ⑴ 国家法律法规、政府监管部门的要求; ⑵ 公司安全生产近几年的绩效; ⑶ 公司安全生产的固有危险程度,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 ⑷ 安全标准化评审提出的要求; ⑸ 其他方面的要求 2、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制订程序 ⑴ 环安部根据安全生产目标的制订修订依据,向公司内部各部门、员工及相关方进行意见征求、调研,并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的起草,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⑵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审定,并举手表决通过安全生产目标。

 ⑶ 公司总经理签署发布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3、安全生产目标沟通 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经总理签署发布后,由办公室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向公司职工和相关方进行传达,公司员工和相关方都应清楚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并自觉执行。

 第五条

 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分解 1、安全生产目标分解的原则:

 ⑴

 围绕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 ⑵ 高于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 ⑶ 体现出该部门的安全职责。

  4 2、办公室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能范围对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分解,并与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详细描述该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

 4、公司安全目标跟踪与考核 ⑴办公室负责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跟踪与考核,及时督促检查部门安全生产目标执行情况,并对执行情况和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⑵ 安全生产目标的考核实行季度考核,年度兑现的方式。具体考核详见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

  5

 3 3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

 第三条

 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考核指标为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各部门的具体指标。

 第四条

 公司与各个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按照季度考核,年终兑现。

 第六条

 公司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实行行政责任追究和经济考核,对事故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七条

 完成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的部门,年终领取年度安全目标奖。

 第八条

 未完成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的部门,取消年度安全目标奖。

 第九条

 本考核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条

 本考核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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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4. .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制度

 第一条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公司的安全管理机构得到合理的设置,规范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管理。

 第三条

 职责

 1.总经理(主要负责人)

 ⑴

  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在办公室),任命机构负责人。

 ⑵

  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召集会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⒉办公室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的招聘或调配及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的能力测试、培养、考核。

 第四条

 设置 ⒈

 总经理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管理职能设置在办公室,并赋予相应的管理职责,任命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并赋予权限。

 ⒉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管理网络中层级高于其他管理部门,直接对总经理负责,对其他部门具有安全管理的考核权限。

 ⒊

 安全管理人员资历要求。

 公司配备安全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 人,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培训(含取证培训)、测试、评估。以评估结果作为是否续用。

 ⒋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与资历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由公司总经理负责任命,总经理担任主任,成员范围为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

 第五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第六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7 5 5. .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安全资金的有效投入,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公司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财企[2012]16号)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第三条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四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是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⒈

 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⒉

 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⒊

 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⒋

 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⒌

 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第五条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 ⒈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生产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防坠落、防毒、防静电、防腐、防尘、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支出; ⒉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⒊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⒋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⒌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⒍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⒎

 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⒏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⒐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六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程序

  8 ⒈

 生产部应按年、月上报的检维修计划及采购计划中应从安全生产费用资金中支出的项目汇总,经办公室长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⒉

 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可及时调整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按前款审批程序审批。安全专项资金不足有缺额时,应及时追加投入。

 第六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⒈

 财务部门应当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⒉

 安全生产费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当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⒊

 公司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应将安全生产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危险化学品生产或储存的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所需支出。

  9 6 6. . 安全生产责任险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中国保监会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意见》(安监总政发〔2006〕207号)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过失而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从业人员、第三者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企业赔偿责任确定依据及方式确定赔偿责任额,在保险赔偿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的一系列责任保险险种,主要包括雇主责任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公众责任险等三个险种。

 第三条 雇主责任保险(或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企业雇佣的人员(包括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人员)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本企业有关的工作时,遭受意外或患职业病而致伤残、死亡,根据劳动合同而应由雇主承担的医药费、经济赔偿费及有关诉讼费的保险;公众责任保险是指保障投保企业因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企业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及相关费用的保险。

 第四条 保险责任主要是承保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从业人员或第三者人身死亡、伤残或急性职业中毒,依法应由公司承担的医疗救治、经济赔偿、应急抢险以及相关诉讼产生的费用等。

 第五条 公司将直接从事生产作业岗位工作的员工全部纳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范围。最高赔偿限额为30万/人。

 第六条 公司投保的具体险种及其保费标准、赔付办法,按保险合同执行。

 第七条 公司选择具有较强的承保与赔偿能力、健全的服务网络、良好的市场信誉、科学合理的理赔程序和服务优质的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作协议,确定保险方案。

 第八条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10

 7 7. . 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职工工伤保险管理,维护工厂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务院令第586号)的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职工工伤保险管理。

 第三条

 管理职责 1、办公室是职工工伤保险的归口管理部门,开展工伤保险的宣传和咨询、负责缴纳职工工伤保险,办理工伤申报、伤残鉴定和工伤赔付。

 2、办公室、生产部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认定条件确定工伤事故,在工伤事故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伤事故报告书》。

 3、办公室在工伤事故发生后20个工作日内整理收集申报资料报市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4、办公室协助办理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的鉴定,并按鉴定的伤残等级办理职工工伤保险赔付手续,并发放给工伤职工。

 第四条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含职业病)

 1、职工因工负伤(含复发)或患职业病就医,须在规定的医疗机构中治疗,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企业垫付,办公室统一向社保中心结算。

 2、职工工伤期间需企业承担的费用由责任部门(单位)和责任人依据事故处理分析结果分别负担。

 3、职工工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停工留薪期管理。

 ⑴ 停工留薪期凭指定的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休假证明确定。

 ⑵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⑶ 停工留薪期满经鉴定符合伤残等级的,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

 ⑷ 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在停工留薪期间,经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证明需要护理的,参照第四条第2款执行。

 ⑸ 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或者旧伤复发,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职工工伤伤残待遇。

  11 ⑴ 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保留劳动关系,按月发放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伤残津贴。企业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

 ⑵ 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并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难以安排工作的,由企业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由企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⑶ 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企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5、职工因工死亡,按规定发放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按月领取伤残抚恤金期间非因工死亡的,比照因工死亡待遇执行,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全额标准的50%发给。

 第六条

 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支付的项目费用,办公室统一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工伤保险待遇,门核准后结算。

 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八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12

 8 8. . 识别与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1

 目的 识别、获取、沟通、更新适用于与公司所有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以确保公司各项活动遵守并符合这些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工艺、活动、产品、储存、运输及服务等所涉及的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管理。

 3

 术语 相关方:主动或被动与本公司的安全绩效有关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个人包括:员工、员工亲属、股东、顾客、周围居民等,团体包括:供方、银行、合同方/合同伙伴、比邻方、政府主管及监督执法部门等。

 4

 职责 4.1

 公司办公室是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符合性管理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程的编制、修订和解释,负责组织公司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保管、交流和符合性评审等,并及时汇总、更新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4.2

 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与本部门管理活动和业务范围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更新、保管、交流和符合性评审、员工培训等,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汇总至公司办公室。

 5

 程序 5.1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范围 各部门应充分收集、获取、识别与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品、服务等有关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收集的范围包括:

 5.1.1

 与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国家法律法规; b)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国务院下属各部委颁布的政府规章; c)省、市等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或政府颁布的地方性法规; d)国家、地方、行业强制性的安全标准,以及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标准; e)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通知、公告等。

 5.1.2

 与安全相关的其他要求 a)国家签署有关安全的国际公约; c)应该遵守的其他要求,如:相关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公众的承诺,行业协会的要求,与政府机构的协议,与顾客的安全协议等。

 5.2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及识别

  13 5.2.1

 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由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收集与其管理职能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确认其适用性并评估其符合性后及时报公司办公室汇总,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5.2.2

 获取的途径与方式:

 a)各级政府、各级行业管理机构下发,或通过报纸、互联网获取国家最新颁布或修订执行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b)向立法机构、行业协会、行业团体、中介、咨询机构、出版机构查询; c)购买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等资料,获取和摘录相关内容; d)同相关方进行定期的沟通。

 5.3

 形成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5.3.2

 公司办公室对各职能部门所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汇总、审核,建立适用的《公司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5.4

 培训及沟通 5.4.1

 各部门通过公司文件、安全例会、专业例会、专业培训、通知等形式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培训、沟通与传播。5.4.2

 各部门通过安全例会、专业例会、专业培训、班组安全活动等形式负责本单位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具体条款的培训和贯彻、落实。

 5.5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更新 5.5.1

 办公室负责组织,由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范围收集与其管理职能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通过下列渠道对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及时更新,并将更新情况及时传递到办公室和其他各单位。办公室及时将更新情况进行发布。

 a)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通告、通知; b)官方网站网上查询; c)及时收集期刊、杂志上的法律法规报道; d)定期向提供法律法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更新的专业机构索取最新信息。

 5.5.2

 各部门依据办公室更新的信息,及时更新本单位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条文清单》,并严格执行。

 5.6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评审 5.6.1

 每年由办公室组织年度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进行审核,对审核及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责任部门应按照《不符合改进管理制度》进行整改。

 5.7

 办公室负责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识别获取、评审管理工作的考核。

  14

 9 9. . 管理制度评审修订制度

 一、 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定。

 二、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的评审和修订。

 三、 引用法规、标准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四、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1、 环安部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2、 环安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3、 审批稿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主要负责人审批、发布实施。

 五、 评审与修订 (一)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评审 1、 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 3 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修订。

 (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8)其它相关事项。

 2、 评审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评审的原则。

 3、 评审内容

  15 (1)

 与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2)

 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3)

 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宜性; (4)

 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 评审输出 (1)

 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2)

 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修订 1、 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 3 年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8)其它相关事项。

 2、 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要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3、 修订依据:

 (1)

 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2)

 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3)

 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4、 修订后的安全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经公司主要负责人

  16 审批有,修订版发布实施。

 六、 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7

 1 10 0. . 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标准化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生产责任制等体系文件的建设、完善及评审修订工作,为了确保档案的有效管理和控制,体系文件在编制、修订评审时有章可循,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的制度、文件、规程、档案等体系文件的控制和管理 3. 术语 3.1、标准化体系文件:为了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实施、运行过程中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范围获得最佳秩序,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可以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文件。

 3.2、制度:要求员工共同遵守的办事程序或行动准则。

 3.3 档案:过去和现在公司各项活动直接或间接的各种文字、图标、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记录。

 4. 职责 4.1 办公室:

 4.1.1 负责标准化体系文件的编制、发布、更新、审核; 4.1.2 负责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编制、更新、发布;负责文件的核发和校对; 4.1.3 负责各部门体系文件的发布(纸质发布或挂网公布)、实施、监督; 4.1.4 负责体系文件、档案的管理、存档、备案和控制,是制度文档等文件的归口部门。

 4.2 生产部 4.2.1 负责本部门相关制度文件的编制、修订、更新、评审和专业操作性、技术性文件的编制; 4.2.2 负责本部门体系文件的会签。

 5. 流程 5.1 生产部根据标准化工作的实际需要,以更好的创建、实施、运行标准化工作

  18 为重点编制并完善各项标准化体系文件。

 5.2 在制定新的体系文件时,本部门如果有相关制度文件,负责部门需根据实际需要在原制度文件的基础山进行修订或新内容的补充更新。完全没有类似制度文件时,才可以编制新的制度文件,否则不予批准。

 5.3制度文件内容涉及所有部门名称和职位的都要与公司安全生产组织架构保持一致. 5.4 文件、档案的编制、修订的会签手续由部门负责起草会签手续后,交到分管领导进行审核,最后交由安全主要负责人进行批准。文档归口部门负责发布、存档备案、管理; 5.5 制度、操作规程等体系文件发布后,相关部门必需严格执行,对于违反制度的情况,根据制度说明进行惩罚。

 6. 审批权限 6.1 审核:部门经理、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确认; 6.2 审批:办公室收到已审核的文件后交总经理进行审批; 6.3 备案:办公室负责将修订或新建的标准化制度文件报送公司相关部门存档,控制文件等体系文件在本部门进行存档备案。

 7. 档案的管理 7.1 材料的归档 7.1.1 文书档案按年度立卷归档,各职能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材料在次年 2 月底以前全部移交到档案室(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重要的档案资料,备份后交由档案室管理; 7.1.2 档案员对材料认真验收,确保文书材料的完整性; 7.1.3 档案柜必须具备良好的卫生化境和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高温、防污染等安全措施; 7.1.4 档案必须排列整齐规范,便于查找。

 7.2 档案的借阅和使用 7.2.1 借阅者必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填写《文件档案借阅登记表》,查阅完毕,尽快归还,以防遗失; 7.2.2 公司之外的单位或个人借阅本单位档案须经公司领导同意,方可借阅。

  19 7.2 档案的销毁 7.2.1 根据档案保管期限,五年前失去价值的档案在总经理批准下,办公室与生产共同组成鉴定、销毁小组对档案进行鉴定和销毁; 7.2.2 销毁小组填写《文件档案销毁登记表》,并注明“已销毁”字样。

 8. 惩罚 8.1 不按本规定要求擅自进行发布或执行,对当事人及主管领导给与警告和罚款200 元; 8.2 实际需要制定制度,相关部门未制定规范性规章制度的,该部门负责人每次罚款 50 元; 8.3 制度等体系文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未按规定进行修订更新的部门,相关负责人罚款 100 元。

 9. 附则 9.1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9.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实施

  20

 1 11 1. .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及职业危害,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的部门,对于本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及进入厂区的临时用工、施工人员、实习人员、技术服务人员、参观人员等进行的安全教育应符合本规定。

 第三条

 各部门应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以岗位安全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考试。

 第四条 环安部是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任人,每年应在制订安全培训计划前,做好培训需求的调查,根据调查的结果,制订详细的安全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并对培训的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二章领导及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第五条

 公司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参加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并每年参加复审。

 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环安部会同办公室门组织。

 第七条

 其他管理人员、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环安部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并每年进行安全再教育和考核。

 第三章 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 第八条

 班组长的安全教育培训由部门会同环安部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 24 学时,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1.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 3. 本班组和有关岗位的危险有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4. 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措施等。

 第九条

 所有新员工上岗前应接受三级(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时间累积不少于 24 学时。

 1. 公司级安全教育有公司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公司环安部负责教育,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 8 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①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② 通用的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包括一般机械、电气安全、消防知识、安全文化知识和气体防护常识等; ③ 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性质、特点和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 ④ 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和五项纪律(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工作纪律); ⑤ 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事故预防的基本知识。

 2. 部门级安全教育有部门负责,部门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少于 6 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① 工作环境及危险有害因素; ②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危害和伤亡事故; ③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21 ④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⑤ 安全设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⑥ 本部门安全状况及相关规章制度; ⑦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事项; ⑧ 有关事故案例; ⑨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 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培训有工段长、班组长负责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 10 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① 班组、岗位的安全生产概况,本岗位的生产流程及工种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② 本岗位的职责范围,应知应会; ③ 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衔接配合的安全卫士事项; ④ 本岗位预防事故及灾害的措施。

 第十条本公司跨部门调动、转岗及脱岗 12 个月以上者,应进行部门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部门内部转岗及脱岗 12 个月以上者,应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第十一条

 凡是从事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应按国家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定期参加复审。

 第十二条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三条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时,按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的要求,对事故责任者和相关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

 第五章 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 第十四条

 临时用工人员、外来施工人员的身体状况应能适应所从事的工作,实际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能按照要求独立完成安全教育答卷、签订《安全承诺书》,并有效识别现场各种警示标识。

 第十五条 各部门的临时用工、外来人员的公司级安全教育有环安部负责,部门级安全教育有部门的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

 外来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有办公室负责组织,培训内容为本公司的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告知、应急知识等。参观人员应有专人陪同。

 第十七条附录 安全培训计划 安全培训台帐 安全培训绩效评估报告 培训满意度调查 培训需求调查表 职工入厂教育卡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环安部负责解释。

 1 12 2. .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等法律

  22 法规对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规范公司新建、改建、扩建设项目(简称“建设项目”)的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所有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是指建设项目的安全、职业卫生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及各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

 第三条 本公司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由公司总经理主管,办公室具体实施,生产部配合。

 第四条 建设项目根据其性质及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按政府行政监管部门规定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的安全和(或)职业卫生评价。

 第五条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分为可研立项、工程设计、试生产备案、竣工验收四个阶段。

 ⑴ 可研立项:

 ① 办公室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评价机构,进行建设项目安全及职业卫生预评价; ② 建设项目预评价工作完成后,报请政府行政监管部门,并由其组织专家组对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评审; ③ 评审通过后,持修定后的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专家组评审意见及其它申报材料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立项。

 ⑵ 项目设计:

 ① 建设项目立项获批后,由办公室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设计单位设计,其中包含消防、安全、职业卫生设计专篇。

 ② 建设项目的安全、消防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设计审查由政府安全、消防、职业卫生行政监管部门组织专家组或由其确定的其它形式进行审查并获得通过。

 ③ 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安全、消防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计,不得对设计方案进行任何变动、删减。确需进行修改的,由设计单位提出方案并报请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⑶ 试生产备案:

 ① 建设项目建成试运行前,由生产部牵头组织,办公室参加,编写试运行方案,并按照方案中的试运行条件,进行工艺、设备、安全、消防、职业卫生条件确认的检查; ② 由办公室报请消防部门进行建设项目消防设施专项竣工验收; ③ 通过消防专项验收后,由办公室向政府安全、职业卫生监管部门申报备案,由安全、职业卫生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专家组或按其确定的其它形式对试生产条件评审; ④ 评审通过后方可按试生产方案进行试生产。

 ⑷ 竣工验收:

 ① 试生产运行正常后,由办公室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 ② 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完成后,报请政府行政监管部门,并由其组织专家组对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评审; ③ 评审通过后,持修定后的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

  23 报告、专家组评审意见及其它申报材料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 建设项目具备下列条件后,办公室申请进行安全、职业卫生专项验收:

 ⑴ 安全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符合国家及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标准; ⑵ 安全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符合设计要求; ⑶ 工作环境、劳动条件符合国家及各级政府的有关规定; ⑷ 设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或岗位,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⑸ 制定了应急预案; ⑹ 能提供试生产过程中安全、职业卫生的标定(检测)记录; ⑺ 建设项目的安全、职业卫生验收评价或控制效果评价已完成。

 第七条 安全、职业卫生和消防专项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办公室要积极督促对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进行建设项目专业验收。

 第八条 办公室选择有资质的施建设单位项施工,对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实施有效安全监督,隐蔽工程应有验收检查记录,保证施工过程处于有序管理状态。

 第九条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规定,履行变更程序,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控制。

 第十条 建设项目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24

  1 13 3. . 建设项目 设计变更管理 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变更管理。

 第三条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正式提交施工图成品文件至工程投产后一年期间内,因设计或非设计原因引起的设计文件改变。

 ⑴ 设计原因是指设计单位施工图成品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

 ⑵ 非设计原因是指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外部条件发生了改变,相关单位要求发生了改变。

 ⑶

 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单。

 第四条 职责 ⑴ 办公室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的管理部门,负责设计变更的管理;组织对设计变更的风险评价;审核、实施设计变更方案并将文件归档等管理工作。

 ⑵ 设计单位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设计变更文件的编制,说明变更依据,并根据设计变更的实施结果出版终版施工图(竣工图)。

 ⑶ 监理单位参加建设项目设计变更过程的审查,监督设计变更的实施。

 ⑷ 工程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变更文件的要求组织实施。

 第四条 变更程序 ⑴ 变更程序包括:设计变更的提出、批准、形成文件、实施和文件归档。

 ⑵ 生产根据设计、物资采购、施工、外部环境变化、改进与优化等提出建议。

 ⑶ 办公室组织讨论审核设计变更建议,评估变更方案风险,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制定可靠的工和措施、管理措施和防护措施,确定变更的可靠性。

 ⑷ 设计变更方案报公司副总经理审批,形成文件后下发执行。

 第四条 设计变更文件应准确说明工程名称、变更的卷册号及图号、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必要时应提出变更附图。

 第五条 工程竣工后,设计单位负责出具竣工图,所有已实施的设计变更必须在竣工图上得到完整真实的体现。

 第六条 设计变更完成后,办公室将设计变更文件及时归。

  25

 14. . 设备设施运行、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第一条 制定严格的设备操作和维护规程,执行“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的维护管理制度,建立设备隐患发现、分析、报告、消除、奖励等闭环管理机制。

 第二条 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第三条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具有培训资质的单位进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且取得相应证书者,方可上岗操作。

 第四条 设备操作人员是设备运行和保养的责任者,其职责是:

 ⑴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启动设备前要认真准备,启动后应仔细检查,停车后要妥善处理,运行中严格执行操作指标,严禁“四超”(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⑵ 坚守岗位,执行检查制度,仔细检查,做到“看、听、比、测”,及时发现设备超温、超压、超负荷、振动、泄漏以及润滑油缺、少、变质等异常情况并及时记录。

 ⑶ 主动做好设备清洁工作,及时消除设备脏、松、缺、乱、漏等缺陷,认真记录填写运行数据、缺陷记录和设备运行记录。

 ⑷ 执行设备润滑制度,坚持“五定”(定人、定点、定质、定量、定时)制度和“三级过滤”(从领油桶到岗位贮油桶,岗位贮油桶到油壶,油壶到加油点)标准。

 ⑸ 备用设备要定时盘车,做好防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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