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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资议案

发布时间:2020-10-25 15:30:32 浏览数:

  范文一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于近日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出资山东鑫丰种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发展公司生物技术新领域产业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出资以不超过6200万元,通过受让鑫丰种业原股东股权、增资及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本公司以每股1.283元合计2814.9万元的价格从鑫丰种业原股东同比例受让2194万股,同时以每股1.283元增资2600万股,出资3335.8万元,鑫丰种业注册资本增至9400万元,再用618万元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使鑫丰种业注册资本增至10018万元,本公司将持有鑫丰种业总股本的51%股权。

  二、关于参股设立浙江杭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事宜

  董事会同意公司出资1200万元,与杭工投集团、杭化院共同设立浙江杭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化新材),注册于浙江省临安市青山湖科技城,公司依托杭化院,承担国家造纸化学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重点从事新材料研究、开发、分析检测、工程与应用技术研究、技术推广、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等。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其中杭工投集团出资1600万元,本公司出资1200万元,杭化院出资1200万元,分别占杭化科技总股本的40%、30%和30%。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

  范文二

  出资标的名称:深圳科力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

  ●出资金额: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科力远汽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科力远)出资 2250万美元,持有新公司 75%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科力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科力远)出资 750 万美元,持有新公司 25%的股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佛山科力远现主要从事面向公共出行领域的经营性汽车租赁业务,为进一步拓展运营范围,为混合动力汽车推广构建新的商业模式,增加新的盈利点,公司计划在深圳成立深圳科力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工商注册核定名称为准)。新公司注册资本拟为3000万美元,其中:佛山科力远出资2250万美元,持有75%的股权;公司子公司香港科力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750万美元,持有25%的股权。公司于2016年9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具体设立需经工商核准登记。公司本次投资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佛山科力远汽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立贤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5 年 8 月 19 日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 131 号 1#楼自编 435 室

  经营范围:汽车技术咨询服务;销售:汽车、二手汽车、汽车零部件、汽车用品;汽车租赁服务。

  2、香港科力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彩云

  注册资本:10000 元港币

  成立日期:2009 年 4 月 8 日

  注册地址:香港皇后大道 181 号中环广场(下座)1501 室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科力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

  3、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的商业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以上经营范围为暂定,以工商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4、股东出资额及股权比例:佛山科力远出资2250万美元,持有75%的股权;公司子公司香港科力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750万美元,持有25%的股权。各方按其出资比例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年内分期完成注册资本的实缴。

  5、经营期限:公司经营年限为30年,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四、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深圳科力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有利于公司在混合动力汽车示范运营推广中拓展汽车融资租赁的商业模式,进而拓宽混合动力汽车产品的推广渠道、丰富推广形式,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是对当前汽车经营性租赁业务模式的有力补充。最终通过市场推广直接拉动公司混合动力产业链系列产品的销售。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新公司设立尚需相关政府机构的批准,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和市场政策等方面的风险因素。为此,公司将在该公司有关业务开展的同时,根据公司内部控制要求努力控制相关风险,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3 日

  范文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根据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公司为拓展炸药产品市场,提升公司在内蒙地区的炸药产品市场竞争力,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内蒙古生力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合作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内蒙古生力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共同以现金出资方式设立内蒙古生力资源集团同力民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炸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其中公司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为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目前,内蒙古生力资源集团同力民爆有限公司新建一条15000吨/年铵油炸药地面生产线,该项目投资约需人民币3000万元。根据此生产线项目的进展情况,需甲、乙双方拟按原出资比例以现金方式共同对内蒙古生力资源集团同力民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其注册资本变为3000万元,其中甲方占注册资本的40%,乙方占注册资本的60%。

  2、公司于2012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内蒙古生力资源集团同力民爆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

  3、本次对外追加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增资主体的概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生力资源集团同力民爆有限公司; 住所:杭锦旗锡尼镇巴音布拉格嘎查; 法定代表人:张俊彪; 注册资本:15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炸药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2、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三、公司本次追加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追加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内蒙古生力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对内蒙古生力资源集团同力民爆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目的是为了使该子公司新建炸药地面生产线尽早达产达效,以满足内蒙地区炸药产品市场需求,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五、其它事项

  本次追加投资事项,在增资各方权力机构审议批准后,按照本公告追加投资金额及比例拟订增资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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