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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论文800字范文

发布时间:2020-08-26 10:38:20 浏览数:

  最新法律论文-党校法学教育论文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基层党校法学教育中存在的受训学员基础不一、学习条件受多方因素限制、学员需求凸显实用等难点,总结出现阶段基层党校法学教育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探索式地提出法学实践课程的构建原则及四大模块。

 关键词:基层党校;法学教育;实践课程

 基层党校法学教育旨在强化基层干部的法治理念、提升其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能力。是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为主要教学内容,通过运用形式多样的教学方式展开的教学活动。

 一、基层党校法学教育的难点

 (一)受训学员基础不一。1.学历层次参差不齐。既有正规院校毕业的专科、本科生、研究生,也有接受在职教育或其它学历教育的党员干部。2.年龄节构跨度较大。在同一主体班内,学员既有“60后”也有“80后”;90后人数逐步增多。3.工作领域涉及不同。既有来自部门机关从事行政管理岗位的学员,又有来自办事处街道等一线岗位的学员;既有来自卫生、农业、教育系统的学员,又有来自纪检、公检法系统的学员;既有具备多领域丰富实践经验的学员,又有长期从事司法实践的法律工作者。不同的工作背景、社会阅历、造成了学员的思维方式不同,对同一问题分析的角度不同、对法律的认知和理解也深浅不一。(二)多重学习受限条件。1.工学矛盾较为突出。党校学员都是在职干部,虽然有相关文件规定受训期间,需脱产培训。可实践中受多重因素影响,身处实职的学员在校期间仍然得兼顾工作。2.党校教育时长较短。大都主体班的学习时长为两个月,少数班次为四个月、一月、半月不等。鉴于受训时间短暂,如高校法学专业的学生般系统地学习法学理论及基础法律知识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只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响应学员需求,提炼知识精华。(三)学员需求凸显实用。基层党校的受训学员大都来自管理、服务第一线,与人民群众最近。因此,其对学习内容与实践相结合的期望值较高。因此,党校法学教育应当上接政策下接地气、依靠资源优势、注重实用性,研究改革深水期出现的重点、难点、热点,尤其是改革转型期所面临的各类法律问题。

 二、基层党校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内容凸显凌乱。基层党校法学课程教学内容的选择缺乏系统明确的指导。这造成课程的开设较为随意,一般仅涉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依法行政、行政诉讼实务、公务员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等,教学内容凸显凌乱,缺乏整体系统性。(二)课业传授不接地气。目前,基层党校法学专题的讲授主要由本校法学教师。虽然偶有邀请来自上一级党校的法学专家或法律实务部门的同志授课,但所占比重不大,导致教学内容相对理论化。缺乏“地气”,与学员的期望存有距离。(三)考核方式笼统单一。对于学员在整个培训期间的表现,大都基层党校基本上仅仅涉及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两个板块内容,而没有设置法学教学成果的专项考核,仅仅形成一个较为笼统的评价。考核方式的笼统单一造成法学教学成果难以凸现,也难以调动学员对法学课程的积极性。(四)考核结果重视不足。由于当前基层党校采用的考核方式缺乏约束性、严肃性,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专项考核的重视程度不够,因此考核结果的运用也几乎呈现空白状态。如此考察、选拔出来的干部是不够全面的,是难以适应依法治国的时代要求的。

 三、基层党校法学实践课程的构建

 (一)构建的基本原则。1.目标明晰。基层党校法学实践课程的设置应紧紧围绕明晰的培训目标:强调基层干部法治理念、提升法治思维及法治方式的能力进行。科学划定法学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的比例,确定实践课程体系设置。2.阶梯提升。人的认识过程是具有反复、上升及无限性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原理揭示人的认识是由感性认知逐步深化至理性认知,法学实践课程的设置也应遵循人的认识规律,反映从基础至提升再到创新的培养过程、从认知到模仿再到创新的提升过程。体现出培养的递进及层级性。新常态下对基层干部的能力要求是多方多层的,不仅要懂理论、讲规矩,更得下接地气,将理论知识运用、变通于实践。因而,决定了学员对法学知识的掌握不仅要“坐而论道”,更要“做而论道”。3.体系完整。实践课程设置体系完整的原则要求实践课程呈多元、有序、递进,彼此密切衔接,课程结构完善、体系完整。法学实践课程的设置应结合学科特点、人的认识规律以及新形势对基层干部的要求等多重因素,构建循序渐进的基础技能、实践认知、实践仿真和实践实战四大实践课程模块,形成层级分明、结构完整的法学实践课程体系。(二)实践课程模块的构建。构建基础技能、实践认知、实践仿真、实践实战三大法学课程模块。1.基础技能模块。包括司法礼仪、法律文书写作、法庭语言艺术、法律风险识别等课程。目的在于增强学员的法治精神、法律伦理、法律价值观,具备独特的法律气质与人格。2.实践认知模块。包括音像庭审、法庭纪录影视、现场法庭观摩等课程。引导学员了解司法部门的职能分工,法律职业的性质及特点,形成对法律的基本认知。3.实践仿真模块。包括法律专项调查、法律公益项目、模拟仲裁、模拟法庭、模拟谈判、法庭辩论、疑案评析等实践课程。旨在实践认知的基础上,提升学员综合运用法学知识解决工作生活法律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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