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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发布时间:2020-10-25 15:29:55 浏览数:

  范文一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4年11月14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1亿元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庆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广州金发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东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资各方)共同投资组建成立广东空港城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空港城、合资公司)。

  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xx年10月30日、20xx年11月1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4-069、2014-078。

  3、此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投资各方就合资成立空港城事宜达成一致共识,并签署了《广东空港城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协议书》,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合资公司基本信息

  (1)名称:广东空港城投资有限公司;

  (2)住所:(待公司注册成立后填注);

  (3)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4)经营范围:股权及基金投资,金融及物流服务,电子商务,文化创意产业,医疗及相关健康产业,产业园开发建设,实业投资等。(最终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5)经营期限:长期。

  2、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广东空港城投资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原则上两年内分期缴交到位,首期缴纳4.9亿元。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5亿元,出资比例为35%;重庆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出资1.8亿元,出资比例为18%;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1.4亿元,出资比例为14%;广州金发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2亿元,出资比例为12%;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1亿元,出资比例为11%;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0.5亿元,出资比例为5%;上海东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0.5亿元,出资比例为5%。以上均以现金出资。

  3、公司运作

  合资公司设股东会,由出资各方组成,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并设董事会、监事会。

  4、协议生效期: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次正式签署协议书的交易主体、交易价格及其他主要内容均与公司2014年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所披露的内容一致。

  三、备查文件

  《广东空港城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协议书》。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范文二

  光宝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聿创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待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0.00元。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投资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公司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作为临时议案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聿创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待定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不含发证,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软件开发及应用,电脑动画设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自行开发后的产品、电子产品、家具、五金交电、机械设备、日用品、工艺品、家用电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此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市场的开拓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能进一步拓宽公司业务领域,提高公司收入和盈利水平。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此项目尚未发现存在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子公司的设立在不影响母公司正常稳健经营的基础上,将更为便利地开展其他形式的业务,子公司所取得的经营收益回流后也可增加公司收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四、备查文件目录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光宝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xx年8月7日

  范文三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议案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计划在宿迁市独资设立宿迁新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节能产品及系统的集成和销售;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已于2014年9月2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上述议案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本次对外投资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宿迁新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宿迁新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3、注册地址:宿迁市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葛君

  6、主营业务:光伏、风能、光热发电及相关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节能产品及其系统的集成、销售、信息咨询(具体经营范

  围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7、主要投资人的出资比例:海润光伏(上海)出资100 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100%。

  8、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公司未来主要从事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的业务。

  (二)本次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未来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规

  划。

  备查文件目录

  1、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xx 年9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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