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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相关事项的通知来了

发布时间:2020-10-16 02:03:21 浏览数:

  市场参与人:

  为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健康长远发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所决定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由现有425只扩大到800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扩大标的股票范围的基本原则为优先保留现有标的,并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第3.2条等相关规定的本所上市A股股票,按照加权评价指标从大到小排序,选取375只股票作为新增标的股票,具体名单见附件。

  加权评价指标的计算方式为:加权评价指标=2(一定期间内该股票平均流通市值/一定期间内深市A股平均流通市值)+(一定期间内该股票平均成交金额/一定期间内深市A股平均成交金额)。

  二、各会员单位应当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次扩大标的股票范围的业务和技术系统准备,保障扩大标的股票范围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三、各会员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要求,建立健全标的证券管理机制,根据市场情况、客户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结合上市公司财务、规范运作及标的证券交易等情况,对标的证券范围进行动态调整和差异化控制,采取相应措施防范业务风险。

  四、本通知自2019年8月19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名单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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