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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公司严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三篇

发布时间:2020-07-07 10:25:44 浏览数:

有关公司严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三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以及江西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要求、《关于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为科学、有效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提高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预防和控制突发传染事件的应对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预防措施。根据李克强总理指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集中救治。坚决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集团公司广大干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不必要的恐慌情绪,维护集团公司正常经营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成立集团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x   党委书记、董事长
        xxx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副组长:xxx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xxx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xxx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xxx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xxx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xxx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xxx   副处级干部
成  员:xxx伟  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xxx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原则开展工作
1.加强日常监测, 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对本单位干职工所处位置、身体状况,每天一报告,由春节值班人员负责,对身体异常的,与湖北有接触史的,要上报汇总。发现疑似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各单位对所属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3.通过集团公司微信公众号、公交站台LED屏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相关知识,提高干职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应急处置措施
1.预案的制定
组织制订相应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预案(即本预案)。
2.防护用品准备
由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采购防护物资,并发放至相关单位,财务部落实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资金保障,安排落实疫情监测、病人救治、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管理、检验检疫、宣传教育等应急工作所必需的资金。
3.做好疫情防控的应急管理工作
各重点工程要严格做好务工人员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工地现场人员流动,做好实名登记备案,同时切实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配备防护用品,实施体温监测,落实环境消毒,保持施工现场、生活区域的清洁卫生。水务公司要对制水环境进行整治和消毒,做好设备巡视检查和安全隐患治理,严禁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厂区,值班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同时对生产车间、值班室进行卫生消毒;营业大厅要配备了口罩、酒精、84消毒液,定时对大厅桌面和地面消毒,做好窗口服务人员卫生防护,对前来办理业务的用户提供一次性口罩和洗手液; 水质监测中心和各制水化验室加大对水质的化验频率,确保出厂水质合格。公交公司要对所属公共区域消毒到位,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明确公共区域消毒责任人,对服务窗口、BRT站台、公交场站、办公区域执行“不间断消毒”;要密切关注一线从业人员身体状况,及时向职工推送疫情信息和防控举措,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引导职工高度重视疫情,注意自身健康和安全,做好自我防护。其他各单位要结合防控工作的实际需要,储备必要的防护、消毒用品,做好公共场所,尤其是办公区域的保洁、消毒工作,密切关注本单位内外部发生疫情的风险,一旦发现本部门、单位员工罹患相关疾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确保需要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转运和治疗。此外,各单位要通过LED屏幕、公众号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相关知识。
4.强化员工个人防护
号召职工及家人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减少聚会聚餐等集体活动;通过集团微信公众号向全体员工广泛开展疫情科学防控、自我防护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职工防病意识;号召集团公司广大干部职工不信谣、不传谣,自觉维护城市安全稳定。
5.监测与信息报告
人体正常体温口腔舌下温度为36.3~37.2℃,腋下温度36.0℃-37.0℃。集团公司各单位要对所属干职工进行体温测量,发现异常时,发现符合不明原因肺炎定义的病例后,由单位领导向领导小组副组长汇报,副组长将情况汇报至组长,并取得同意后,拨打120,由120专车将疑似疫情员工送至指定医院。
医院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同时具备以下4条,不能明确诊断为其它疾病的肺炎病例。(1)发热(腋下体温≥38℃);(2)具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4)经规范抗菌药物治疗3-5天,病情无明显改善或呈进行性加重。
五、加强宣传引导和信息报送
要开展健康宣传教育,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利用宣传栏、微信、QQ群、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种形式,加强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员工强警惕、不轻视、少出门、少聚集,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讲卫生,有症状、早就医,不恐慌、不传谣,增强自我防控意识和能力,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工作。各单位要具有高度的工作敏感性,加强值班值守,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要建立疫情“日报告”制度,安排专人值班,不得空岗和缺岗,确保疫情信息畅通、应对处置及时。要鼓励全体干职工加强锻炼,增强体质,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六、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上级纪委及集团公司纪委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应按照各自职责,加大对本单位的督导力度。集团公司纪委应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集团公司卫生安全事故者,集团公司党委、纪委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农业农村局党委会统一部署,为提高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能力和水平,规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普及防治知识,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减轻直至消除危害,保障全体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预防措施,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职工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等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增强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集中救治。坚决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不必要的恐慌情绪,维护我局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管理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负责指挥、组织、协调、部署和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具体工作。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下设内部人员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农贸市场动物屠宰规范化管理指挥部分别由xxx担任指挥长,分别具体负责。
 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
(二)加强正面宣传,注意舆论导向。
加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可防、可控的宣传力度,普及传染病防控基本知识,让全体职工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预防知识。密切关注疫情动态,正确引导舆论,严防炒作,确保安全稳定。设立疫情防控办公室。
(三)加强应急准备,正确应对突发事件。
随着疫情发展散发的可能性在不断增加,疫情防控办公室依据本单位情况完善应对预案,积极采购储备防控物资(75%酒精、口罩、84消毒液)发现异常,及早报告,适时启动预案。农业农村局设置二个隔离房间(小会议室和大会议室),作为疑似人员的留观室,适时向上级领导申请其他隔离房间。
(四)针对疫情全面培训。
对全体职工开展有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知识培训,并做好办公环境中的防范工作。提高防控意识,增强抗病能力,休息时间尽量少去公共场所,有其它疾病就医时,尽量少去已经有疫情发生的医院就诊。建立预检制度,加强疫情的报告工作。
(五)加强预检工作。
了解职工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有无哺乳动物、禽类等接触史,尤其是野生动物接触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当发现有上述接触史的发热人员时应立即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建立全体职工疫情防治工作每日汇总表,立足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一旦发现可疑症状的就诊病例,及时上报,配合疾控部门做好消毒隔离工作,保护健康人群。本单位所有人员有义务及时报告家属或密切接触者已经发生的疫情或可疑感染情况。
(六) 防控应对措施。
采取空气消毒和公用物品消毒措施对办公环境、会议室等进行消毒。由局疫情防控办公室有关人员,采用喷洒方式进行空气消毒和“84”消毒液消毒公用物品等措施对办公环境进行消毒。
四、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新冠肺炎“四早”技术方案
 
“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是传染病防控的重要手段。为有效推动“四早”落实,助力新冠肺炎疫情歼灭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预案,结合新冠肺炎疫情特点和发展趋势,在总结前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验教训基础上,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早发现、早报告
为进一步提高早期发现病例的能力,各省(区、市)应当设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监测网络,该监测网络成员单位包括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一)病例监测报告。
1.监测对象:发热(体温大于37.4℃),伴上呼吸道症状,有可疑接触史或旅行史者。
2.监测时间:截至2020年12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每日开展病例监测排查工作。
3.监测地点:所有门急诊、发热门诊和住院病房等相关诊室均开展病例监测工作。
4.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医疗机构采集病例临床标本(详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标本采集与检测部分),送当地指定的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实验室进行检测。承担检测工作的机构接到标本后应当立即开展检测,24小时内完成并反馈检测结果。
5.环境标本监测和血清流行病学调查: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开展。
6.流行病学调查:疾控机构接到病例报告后应当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于24小时内完成。同时,快速追踪密切接触者,防止疫情蔓延。
7.病例报告:医疗机构发现病例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疾控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并于2小时内完成三级确认审核。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在2小时内寄送疾控机构,由疾控机构进行网络直报。医疗机构需在24小时内,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结合病情进展及时对病例分类、临床严重程度对网络直报病例进行订正。
(二)聚集性疫情监测报告。疾控机构接到聚集性疫情报告后2小时内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同时报告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三)社区疫情监测。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基层社区(村)、单位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辖区和单位内人员往来摸排、健康监测登记和体温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四)单位和个人监测。鼓励单位和个人发现新冠肺炎病人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人时,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新冠肺炎病人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人拒绝配合的,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中乙类甲管类条款,可强制执行。
二、早隔离、早治疗
(一)隔离医学观察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各省份应当设置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发现相关病例后,立即采取隔离措施,追踪密切接触者,落实可疑病例就地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的属地化管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同时,做好医务人员防护措施,严防院内感染。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管理,应当根据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第五版)明确解除隔离标准。
(二)医疗救治。各省份指定定点收治医院,并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在出现病例后,指导收治医院做好医疗救治工作,推进医疗救治关口前移,提早提供医疗服务,加强对轻症患者的医疗救治,减少轻症向重症的转化,重点加强重症病例救治,降低病死率。各医疗机构根据《诊疗方案》对病人进行分类治疗,采用对症和支持治疗、抗病毒、抗炎、中西医结合等方法综合施治,对符合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的病人及时安排解除隔离或出院。
早发现早报告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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