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结果告知书
( ( 存
根) )
: 根据你家庭提出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时所提供的经济状况,经有关部门审核,你家庭实际收入超过了我区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相关规定,因此,不予受理你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此告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来本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重新核对申请。
收件人签字:
发件人签字:
年
月
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年
月
日
宝塔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结果告知书
: 根据你家庭提出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时所提供的经济状况,经有关部门审核,你家庭实际收入超过了我区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相关规定,因此,不予受理你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此告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来本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重新核对申请。
收件人签字:
发件人签字:
年
月
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年
月
日 延
区
字
第
号
(告)
附件一
(通)
)
延
区
民
字
第
号
宝塔区暂 不予批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通知书
(存
根)
: 你家庭提出的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经我局审核,因你
不符合我区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条件,现决定不予批准。
对此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接到此通知的60日内依法向区人民政府或市民政局申请行政复议。
宝塔区民政局
年
月
日 收件人签字:
发件人签字:
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本通知书通过乡镇(街道办)送达收件人,收件人拒签时可由两名以上送达见证人签字。
宝塔区暂 不予批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通知书
: 你家庭提出的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经我局审核,因你
不符合我区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条件,现决定不予批准。
对此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接到此通知的60日内依法向区人民政府或市民政局申请行政复议。
宝塔区民政局
年
月
日 收件人签字:
发件人签字:
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本通知书通过乡镇(街道办)送达收件人,收件人拒签时可由两名以上送达见证人签字。
附件二
乡镇(街道办)城乡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定期复核登记表
被调查人姓名
家庭详细住址
困难类别 是否五保 因病 因残 无劳动能力 其他
人员状况 (包括赡养、抚养、扶养人情况)
收入状况 粮食作物收入 经济作物收入 养殖业收入 劳务收入 其他收入 全年家庭收入 家庭人均收入
财产状况 家庭主要财产
其中银行存款
元。
日常生活及 消费状况
调查意见
被调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调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
乡镇(街道办)城乡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定期报告登记表 户主 姓名 村(居)
名称 低保 证号 家庭成员变化情况 家庭收入 变化情况 家庭财产 变化情况 增减低保金或退出低保情况
附件四
宝塔区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及基层村( ( 居) ) 干部
近亲属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备案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乡镇(街道办)
序号 户主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保 障人口 低保经办人员或基层村(居)干部姓名 与经办人或基层 村(居)干部关系
填报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低保经办人员”是指涉及具体办理和分管低保受理、审核、审批等事项的民政部门及镇、办工作人员。“村(居)民委员会”干部主要指村(居)两委会组成人员。“近亲属”主要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等。附件五
宝塔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公示
根据《延安市宝塔区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我局研究批准,以下人员从
年
月开始享受城市(农村)低保,现予以公告,请监督。
监督电话:
宝塔区民政局 年
月
日 批准纳入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基本情况表 户主姓名 性别 别 年龄 龄 家庭人口 家庭住址 月人均领取 保障金额 分类施保 金额
年
月
日
附件六
乡镇(街道办)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审核公示
根据《延安市宝塔区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拟将以下人员申报资料上报区民政局审批,现予以公示,请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年
月
日
申报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基本情况表 户主姓名 性别 别 年龄 龄 家庭人口 家庭住址 困难原因 评议后家庭月收入
附件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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