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英语作文> 英语日记短文>

暂不予批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0-08-18 12:13:50 浏览数:

 宝塔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结果告知书

 ( ( 存

 根) )

 : 根据你家庭提出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时所提供的经济状况,经有关部门审核,你家庭实际收入超过了我区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相关规定,因此,不予受理你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此告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来本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重新核对申请。

 收件人签字:

 发件人签字:

 年

 月

 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年

  月

  日

 宝塔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结果告知书

  : 根据你家庭提出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时所提供的经济状况,经有关部门审核,你家庭实际收入超过了我区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相关规定,因此,不予受理你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持此告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来本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重新核对申请。

 收件人签字:

 发件人签字:

 年

 月

 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年

  月

  日 延

 区

 字

 第

 号

 (告)

 附件一

 (通)

 )

 延

 区

 民

 字

 第

 号

 宝塔区暂 不予批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通知书

 (存

 根)

 : 你家庭提出的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经我局审核,因你

  不符合我区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条件,现决定不予批准。

 对此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接到此通知的60日内依法向区人民政府或市民政局申请行政复议。

  宝塔区民政局

  年

 月

 日 收件人签字:

 发件人签字:

 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本通知书通过乡镇(街道办)送达收件人,收件人拒签时可由两名以上送达见证人签字。

 宝塔区暂 不予批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通知书

  : 你家庭提出的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经我局审核,因你

  不符合我区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条件,现决定不予批准。

 对此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接到此通知的60日内依法向区人民政府或市民政局申请行政复议。

  宝塔区民政局

 年

 月

 日 收件人签字:

 发件人签字:

  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本通知书通过乡镇(街道办)送达收件人,收件人拒签时可由两名以上送达见证人签字。

 附件二

  乡镇(街道办)城乡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定期复核登记表

 被调查人姓名

 家庭详细住址

 困难类别 是否五保 因病 因残 无劳动能力 其他

 人员状况 (包括赡养、抚养、扶养人情况)

 收入状况 粮食作物收入 经济作物收入 养殖业收入 劳务收入 其他收入 全年家庭收入 家庭人均收入

 财产状况 家庭主要财产

  其中银行存款

  元。

 日常生活及 消费状况

 调查意见

 被调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调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

  乡镇(街道办)城乡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定期报告登记表 户主 姓名 村(居)

 名称 低保 证号 家庭成员变化情况 家庭收入 变化情况 家庭财产 变化情况 增减低保金或退出低保情况

 附件四

 宝塔区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及基层村( ( 居) ) 干部

 近亲属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备案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乡镇(街道办)

 序号 户主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保 障人口 低保经办人员或基层村(居)干部姓名 与经办人或基层 村(居)干部关系

 填报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低保经办人员”是指涉及具体办理和分管低保受理、审核、审批等事项的民政部门及镇、办工作人员。“村(居)民委员会”干部主要指村(居)两委会组成人员。“近亲属”主要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等。附件五

 宝塔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公示

 根据《延安市宝塔区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我局研究批准,以下人员从

  年

 月开始享受城市(农村)低保,现予以公告,请监督。

 监督电话:

 宝塔区民政局 年

  月

  日 批准纳入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基本情况表 户主姓名 性别 别 年龄 龄 家庭人口 家庭住址 月人均领取 保障金额 分类施保 金额

  年

 月

 日

  附件六

 乡镇(街道办)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审核公示

  根据《延安市宝塔区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拟将以下人员申报资料上报区民政局审批,现予以公示,请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年

  月

  日

 申报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基本情况表 户主姓名 性别 别 年龄 龄 家庭人口 家庭住址 困难原因 评议后家庭月收入

 附件七

上一篇:民警抗疫情材料

上一篇:对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意见

相关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