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范文大全> 工作总结>

秦代四川郡浅考

发布时间:2022-02-21 08:38:11 浏览数:

摘要:根据近年陕西出土秦封泥“四川大守”、日本学者收藏秦“四川轻车” 印以及湖南岳麓書院所存秦简记载之“四川郡”等,并结合《史记》等文献,可证,秦灭楚后,在今天的徐淮地区设置了四川郡,治所在当时的相县。秦汉初的四川郡与东汉初的泗水郡是两个不同的历史政区地理名词。

关键词:四川郡; 泗川郡;泗水郡;相县

1995年,西安市北郊相家巷秦宫遗址,出土了数以千计、数百品种的秦封泥遗物。古人在捆扎文书囊笥时,在绳结处以胶泥封裹并压盖上公私玺印,这种压盖玺印的粘泥块即谓之封泥。在以竹简为主要书写载体的秦汉之际,玺印的主要使用形式就是在封泥上压印,延伸到今天,如同邮寄物品时加盖在物品封条上的印章。

在这批封泥中,和四川郡有关且保存较为完整的的封泥有二,即“四川大守”、“四川水丞”。另有“四口尉口”,字残缺,经原西北师范大学王辉教授考证,应为“四川尉印”。同时出土的还有秦代薛郡、砀郡、叁川郡封泥等,日本学者菅原石庐从中国大陆收藏到的一枚秦代“四川轻车”铜印也随之公布于世。另《岳麓书院藏秦简》编号为0706号的简文曰:“绾请许而令郡有罪罚当戍者,泰原署四川郡;东郡、叁川、颖川署江胡郡;南阳、河内署九江郡;” 而出土的秦封泥中,也有“叁川大守”,即叁川郡太守的官印封泥。

传世秦简与出土秦封泥相互佐证,秦代在境内设有叁川郡、四川郡等,已经没有任何问题。而《史记》与《汉书》却都没有出现关于秦代四川郡的记载,那么,秦封泥与秦简记载的四川郡究竟在哪里呢?

如果从字眼上看,我们的眼光肯定会投向今天的四川省。据文献记载,今天的四川省境内在秦代仅设有巴、蜀二郡,文献凿凿,故此次出土封泥中的四川郡与今天的四川省没有关系。

考《史记》记载与秦简和封泥中“四川郡”字形对应相近者凡四见。其中《史记‧高祖本纪》三见:“秦泗川监平将兵围丰,二日,出与战,破之。命雍齿守丰,引兵之薛。泗州守壮败于薛,走至戚,沛公左司马得泗川守壮,杀之。”《史记·绛侯周勃世家》一见:“因东定楚地泗川、东海郡,凡得二十二县。”

《汉书‧高帝纪》中凡两见:“秦泗川监平将兵围丰”、“秦泗川守壮败于薛”,其余记载”泗川”(郡)则为“泗水”(郡)。也就是说,记载秦代同一个政区名称,《史记》记载为“泗川”,而《汉书》记载多为“泗水”。对于“泗川”(郡)的释义,文颖曰:“泗川,今沛郡也,高祖更名沛。”

汉代以后文献,西晋司马彪《郡国志》记载为“泗川郡“,《水经注》载为“泗水郡”;唐代徐坚《初学记》载为“四水郡”。

结合上述文献中不难看出,秦封泥与秦简中的“四川郡”就是《史记》中的“泗川郡”。秦四川郡名称在流传过程中,首先变成了“泗川郡”,然后是“四水郡”和“泗水郡”。对于《汉书》“泗川”、“泗水”并存的现象,颜师古注解为“川字或为水,其实一也。”其后,“泗水郡”之名称大行其道,原“四川郡”之名称几乎不被世人所知。实际上,《汉书》等史籍记载的秦“泗水郡”应是秦“四川郡”的误写,“四川”与“泗水”有本质的区别,不能等同。

根据出土封泥对秦代四川郡较早进行考证研究的是孙慰祖教授,其后有著名历史学教授周晓陆(《秦封泥所见江苏史料考》、《秦封泥集》)。此外尚有原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中国秦文化研究会理事王辉(《秦封泥的发现及其研究》)、傅嘉仪(《秦封泥汇考》)、后晓荣教授(《秦代政区地理》)等等。秦汉史学者、教授大多认定《史记》中泗川郡即四川郡之误写。周晓陆教授还认为:“泗水郡本为四川郡,此司马迁作《史记》时尚明,后讹川为水,当在褚少孙补作之时,班固作《汉书》时沿其误。”

北京大学古代史研究中心辛德勇教授也在其《秦三十六郡新考》中指出:“周氏并举述有‘四川轻车’秦印相证,今案后来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对西安相家巷进行系统考古发掘时,还出土有秦‘四川水丞’封泥,而《续汉书.郡国志》亦载沛国本‘泗川郡’,《初学记》述秦三十六郡,‘泗水’乃作‘四水’,各自都还保留一部分本来的面貌,故应据周氏所说,改泗水为四川郡。”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后晓荣教授、江苏社科院历史研究所王建副所长等学者亦持上述观点。

当然,也有不同见解。有学者认为《汉书》所载“泗水郡”无误,并举《史记》中“女水”之“女”通“汝”,并以此类推“四”通“泗”,并言“川”与“水”可以通用,这种说法值得商榷。

古文中假借字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本无其字的假借,二是本有其字的通假,而《史记》中“女水”之“女”字,即第二类。因为“汝”字早已经在甲骨文与金文中出现,而秦篆承续,《说文解字》亦录此字,并特指为汝水。可知,汉代“汝”字仍使用,而司马迁所书“女”字实为“汝”字的同音别字通假(有学者认为是音近通假)。

考“四”字,甲骨文写作“ ”,金文写作“ ” 或“ 、 、 ”,秦篆作 ;又考“泗”字,甲骨文尚未发现,金文写作 ,秦篆作 。“四”与“泗”在金文中都已经出现,四为数词,表示数字为四;泗为名词,本义即泗水。而且古代文献中,二字皆各以本体和本义同存,如《战国策》、《史记》、《汉书》、《水经注》等等,故而,以四、泗为通假的说法是值得商榷的。

再考“川”字,甲骨文为 、 或 ,金文为 ,秦篆为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解释为“言深川之水会为川也”,又言“凡川之属皆从川”,如训、州等。而“川”字尚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古义,就是傍水之平坦之原野;又考“水”字,甲骨文为 或 ,与川字形相似而结构相反。金文水字为 或 ,秦篆为 。本义是以雨的形式从云端降下的液体,形成河流、湖泊和海洋。《淮南子·天文》:“积阴之寒气为水”;《荀子·劝学》:“冰,水为之,而寒于水。”;《说文解字》解释为:“水,凖也。”又说“凡水之屬皆从水”,如沛、汉、泗等。

因此可徵,“川”与“水”两字虽有义近之处,而在古文中“川”字有平坦原野的古义,两字在古代文献中存在明显区别。

如《水经注‧淮水》记载,“淮水又东北流,左会湖水,傍川西南出,穷溪得其源也,淮水又东径安阳县故城南,江国也,赢姓矣。今其地有江亭。《春秋》:‘文公四年,楚人灭江,秦伯降服出次,曰:同盟灭,虽不能救,敢不矜乎?’汉乃县之。文帝八年,封淮南厉王子刘勃为侯国。王莽之均夏也。淮水又东,得溮口水源,南出大溃山,东北流,翼带三川”,这里面“水”与“川”的区别很明显,其中的“川”,明显就是平川、平野的意思。

又如该篇中,“淮水历潘城南。置潘溪戍。戍东侧潘溪,吐川纳淮,更相引注。又东径梁城,临侧淮川,川左有湄城。淮水左迤为湄湖。淮水又右纳洛川于西曲阳县北,........考川定土,即实为非,是曰洛涧,非肥水也。”其中,如果淮水与淮川可以通用的话,郦道元则不会多次一举,并用一字可矣。

再如该篇中:“又东北至下邳淮阴县西,泗水从西北来流往之。淮、泗之会,即角城也。左右两川,翼夹二水,决入之所,所谓泗口也。”从《水经注》可以看出,至少在北魏以前地理著作中,“水”与“川”是有明显使用区别的。所谓“左右两川,翼夹二水”,很清楚,“水”就是指河流,而“川”实际就是指平野之地。

所以,不仅是《史记》,即使在北魏成书的《水经注》里,“水”与“川”频繁使用,但使用时也有区别的,并不完全通用。

当然,《汉书》讹“泗川郡”为“泗水郡”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川”与“水”有同义或义近之处。而颜师古把其中的“川”与“水”说成“其实一也”,也正是仅着眼于两字义近,并因西汉末的学者补缀《史记》时讹“四”为“泗”,故讹“川”为“水”。

今天运用出土秦封泥与传世秦简相互印证,与王国维先生提出的“地下之实物与纸上之遗文互相释证”本理相同。所以我们可以确证,在秦代,真实存在过四川郡。流传至今的纸质历史文献中的“泗川郡”、“泗水郡”、“四水郡”都应该是四川郡传写之误。笔者认为,讹“四”为“泗”,应当是西汉末的如褚少孙等学者补掇《史记》时错抄。而讹“川”为“水”,则为班固续修《汉书》所误写。

上一篇:带上飞行器自创“航拍中国”

上一篇:公路设计中软土地基的设计探讨

相关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