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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走到“三岔口”

发布时间:2022-03-09 08:40:06 浏览数:

2008年2月,教育部出台《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26号令”)。从当年4月开始,独立学院进入“5年过渡期”。此后,独立学院的命运一直备受业内及媒体关注,本刊也曾就此报道过《独立学院的转型之痛》。如今,两年多过去了,独立学院的过户、“转设”情况到底如何呢?今年7月,来自300多所独立学院的700多名管理者齐聚无锡,参加“全国独立学院表彰大会暨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2010年峰会”。此次峰会无论是参会院校,还是与会人员的数量,均创历届之最。然而,在这规模空前的盛会上,却弥漫着来之已久的顾虑和隐忧——走到“三岔口”的独立学院该何去何从?

“迷茫”,这是记者在“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2010年峰会”上听到最多的一个词。在选择发展路径时,许多独立学院对于未来表现出了不确定性。除了没过户的事实外,大批独立学院的投资人、管理者也不愿“转设”,他们担心独立学院这个称谓将永远消失。带着太多的困惑与忧虑,独立学院的领导者们齐聚一堂,不仅“抱团取暖”,也直抒胸臆,希望为未来的生存与发展探寻一条理想路径。

“转设”?在观望中等待

“26号令”中,教育主管部门给独立学院划定了三条出路:继续作为独立学院存在、转设为民办高校或者撤并。

对独立学院而言,需“三择其一”,而“转设”被视为解决独立学院难题的重要出路。有专家表示,目前300多所独立学院中可能有1/2的独立学院想要“转设”。但现实情况却十分复杂。

“目前各地正按照‘26号令’的要求,积极推进独立学院规范设置工作。综合调研情况,由于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未根本解决,加之办学形态和模式的复杂性,独立学院‘转设’面临着一些难题。”北京师范大学校长钟秉林说。

今年,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曾做过一项关于“民办高等教育研究”的课题。作为该课题组成员之一,钟秉林曾赴浙江和陕西进行实地调研,在杭州和西安分别召开了12个省份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民办高等教育工作负责人座谈会,对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状况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了解和分析。

在会上,一些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表示,只要省级政府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多数独立学院都能顺利转设为普通民办高校;而一些办学基础差、办学水平低的独立学院,或应并入母体高校,或应予以停办。

然而,现实远没有像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们的判断那么乐观。

记者调查后发现,目前只有少部分独立学院过户转设为普通民办大学,大部分都在转与不转之间徘徊观望,而剩下的那部分压根儿就不想转,也转不了。

在全国322所独立学院中,湖北省数量众多,有31所。作为独立学院大省,湖北的“转设”情况如何呢?

早在两年前,湖北省高等教育工作会议上,该省副省长郭生练明确表示,“湖北将支持一批独立学院脱离母体高校,成为真正独立的民办高校。”对于湖北独立学院的走向,郭生练态度坚决,“未来3~5年内,湖北省独立学院将分化为三种状态:一种是脱离举办高校真正独立;一种是被市场淘汰;一种是收归举办高校,成为举办高校的一部分。”郭生练也告诫省内独立学院,“独立学院的命运今后3~5年就可见分晓,各独立学院应‘掂量’一下何去何从,早改早主动,越到最后压力越大。”

随即,中南民族大学领会精神,表态同意其举办的独立学院——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实现“独立”,并成为该省第一个提出申请“转设”的独立学院。

然而,在其他省区多所独立学院成功“转设”后,湖北独立学院却仍“按兵不动”,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也尚未兑现承诺。

对于这样的变数,该校相关负责人给出的最终解释是,“独立学院发展到一定时期,必然走向独立,但是如果条件不成熟,不要轻易转制。”“积极分子”变成了观望者。

“在湖北,‘转设’进程有些滞后,包括我们学院在内的很多独立学院仍持观望态度,正处于选择之中。”在“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2010年峰会”分组讨论上,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校长周进坦言。但她同时表示,除多数独立学院观望外,有投资方的15所独立学院中已有2所向湖北省教育厅打了报告,申请转设为民办普通高校,并获得了母体大学的支持。

今年2月初,湖北省教育厅曾发出通知,要求各校编报“过渡期”各项工作进度安排,并于3月12日之前上报。据了解,由于投资方与举办高校存在一些分歧,部分院校迟迟未上报。

办学已有10年的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是湖北省设置时间最长的独立学院。据了解,该校早在2006年就曾向湖北省政府提出与“母体”高校武汉科技大学脱钩,彻底转为民办高校,后因种种原因而搁浅。

与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的“搁浅”不同,武汉大学东湖分校已经迈开了“转设”的步伐。“东湖分校现已进入到了操作程序,正在进行资产核算。”某独立学院院长透露,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校长李资远缺席此次峰会恰与此相关。

与一些独立学院积极“转设”的态度有所不同,众多老牌独立学院迟迟不愿“转设”,其背后代表着投资方的意愿。

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董事长张南红就曾对媒体表示,投资方与举办高校经“慎重选择”,江城学院准备继续作为独立学院存在。

湖北情况如此,放眼全国,“转设”的形势也不容乐观。322所独立学院,完成“转设”者寥寥无几。

“转设”步伐走得最快的是东三省。辽宁省,东北大学东软信息学院“转设”为大连东软信息学院,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学院“转设”为辽宁财贸学院,东北大学大连艺术学院“转设”为大连艺术学院;吉林省,吉林艺术学院动画学院脱离原“母体”吉林艺术学院,升级为独立设置的吉林动画学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商业大学德强商务学院“转设”为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

与此同时,一些独立学院仍心存一线希望——独立学院将长期存在。在周进看来,这种可能性不大。“从长远发展看,独立学院是一种过渡,不可能长期存在。”

是生?是亡?无论何种发展模式,对独立学院而言,它的命运已走到了生死攸关的紧要关头。

如何“自立门户”?

尽管观望者居多,但周进说,有投资方的、有条件的,还是希望“转设”。而黑龙江部分独立学院的“转设”被业内认为是最成功的。

黑龙江省有9所独立学院,2008年4月,原哈尔滨商业大学德强商务学院“转设”为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2009年,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哈尔滨理工大学远东学院、黑龙江大学剑桥学院、大庆石油学院华瑞学院、哈尔滨商业大学广厦学院5所独立学院向黑龙江省教育厅提交了“转设”申请,并得到了“母体”高校的支持。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态度是:只要条件具备,就予以支持。

作为全国首批、黑龙江省首所实现成功“转设”的学院,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院长修朋月认为,“既然‘转设’势在必行,那么早转比晚转好,早转意味着在独立学院的行列中走在了前头,在‘转设’为普

通本科高校的行列中仍然是先行者。”

实际上,经过多年发展,有些独立学院已形成了自己的品牌,最初困惑独立学院的招生、就业、师资问题渐渐化解。

除了脱钩、“转设”的底气,何时转设、能否转设,不由学院的愿望决定,而是由“转设”的条件和标准决定。

据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院长助理迟云平介绍,“转设”需要按照院校设置的程序,先后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组织的、由两级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简称“高评委”)具体实施的考核评议。目前独立学院“转设”依据的文件是《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教发[2006]18号),涉及的核心指标有校园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师资队伍、教学仪器设备、图书等。迟云平说,在各项指标均已达标的前提下,恒星学院于2010年1月顺利通过了省高评委的考核评议,目前正积极准备,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内涵建设,迎接国家高评委专家组在今年11月或12月进校考核评议。

关于“转设”的条件和标准,有一个重要问题让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副院长阚海宝很困惑,“‘转设’前有一个很重要的条件,投资方与‘母体’高校要重新签订协议,这将涉及利益问题。对此,该如何规范?”和阙海宝一样,关心这一问题的独立学院管理者还有很多。

迟云平表示,按照《民办高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两个教育部令的要求,恒星学院于2008年年底前全面完成了资产过户,落实了学院的法人财产权。依据的是《黑龙江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中“民办院校资产过户只收取证照工本费”的相关规定。“我校不存在与‘母体’高校进行资产分割的问题。母体高校的无形资产投人,以所谓‘管理费’的形式予以支付,在双方达成的《终止合作办学协议书》中也按照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重点明确了对以独立学院名义招收的学生在过渡期内的权益保护问题。”迟云平说,在学院“转设”后,母体高校的无形资产将随着以独立学院名义招收的学生的毕业离校而日渐式微。

“转设”的舍与得

独立学院“转设”究竟意味着什么?

在很多人看来,独立学院之所以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长足的发展,得益于与母体高校的合作,最大的益处在于办学层次的高起点——本科。舍此之外,在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方面,也笼罩着母体高校的所谓“光环效应”。事实上,家长、学生之所以交纳高昂的学费,很大程度上就是奔着母体大学牌子去的。

因此,很多人质疑,失去了公办大学这块金字招牌,独立学院还有竞争力吗?

迟云平说,当特色、质量、内涵建设、办学水平等词汇成为独立学院办学的关键词之后,母体高校对独立学院的影响其实已经风光不再。“俗话说,‘离不开娘的孩子长不大’,一个离开父母的孩子迈出独立生活的第一步,肯定会有这样那样的困难,但是绝不能因噎废食、裹足不前。如果非要说失去了什么优势的话,失去的便是可以依赖、可以不独立、可以逃避责任和义务的优势。”

在迟云平看来,“转设”对独立学院来说,既是机遇,更是挑战。关键在于独立学院的办学特色是否已经形成。“正所谓‘不患无位,患所以立’,独立学院靠什么来立足,靠什么来赢得生源、争得市场,是需要认真考虑的。”

但他也说出了自己最大的担心,“‘面子意识’是中国文化根深蒂固的东西,尤其在独生子女时代,在市场经济还没有真正得到最广泛心理认同的现阶段,在对民办教育的若干歧视政策没有得到彻底清理的今天,在独立学院‘转设’还属于新鲜事物的此时此刻,有些家长会碍于‘面子’要求子女填报听起来比较‘好’的独立学院,而冲击到考生对独立学院转设的民办高校的志愿选择。”

如果说,离开母体大学的光环是“舍”,那“转设”后的独立学院能获得什么?

迟云平说,独立学院“转设”后优势有很多,最重要的是可以全心全意地进行品牌建设。“现在好多独立学院连自己都搞不清楚究竟是母体高校的品牌效应,还是自身的办学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可以说,独立学院这样的‘混合品牌’,持续的时间越长,对自身品牌的锻造影响越大。”迟云平认为,“名不正则言不顺”,名字的问题很关键,越晚选择“转设”这条路,在品牌建设方面的损失越大。

质量和特色是立校之本。在独立学院“转设”之后,以普通民办高校身份进入招生市场,它该如何适应竞争激烈的招生与就业格局?

对此,钟秉林有些担忧:“通过调研发现,独立学院普遍面临同质化的问题。为了生存,许多独立学院争办短线专业、热门专业和低成本专业,尽管避免了与母体高校的恶性竞争,却导致了独立学院之间办学方向严重趋同。”

据统计,全国322所独立学院中有75%开设了英语专业,71%开设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62%开设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而开设艺术设计、市场营销、电子信息工程、法学、工商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等热门专业的独立学院也超过了40%。

如何适应社会需求、打造办学特色,是独立学院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

迟云平表示,在办学初期,文科专业的“轻薄短小”在以功利目的占上风的独立学院中被大量设置、重复设置是一种客观存在。但他同时表示,目前,许多院校也在积极调整专业设置,以更好地适应市场,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他们因何而冷漠?

对于独立学院而言,目前“转设”的条件和环境如何?

通过调研,钟秉林感到:独立学院“转设”困难不少。主要表现在:

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从实际运行情况看,独立学院的人事权、财产权等多为出资方控制,办学行为受到干预。特别是有的出资方纯粹以营利为目的,与母体学校在办学理念上存在很大冲突,致使独立学院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有的独立学院尽管基本符合“26号令”的要求,但由于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母体高校和出资方的冲突十分激烈,严重影响了正常办学。

学校用地难以达到“26号令”的要求。“26号令”明确要求独立学院的土地面积不少于500亩。调研发现,浙江省的22所独立学院,有18所达不到要求;陕西省的12所独立学院,有4所达不到要求;贵州省的独立学院都达不到要求。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反映,近年来国家对土地审批严格控制,独立学院新增教育用地十分困难。即使土地面积基本符合要求,也面临变更土地性质、调整土地使用规划等实际问题,单靠教育行政部门很难协调,需由政府统筹解决。

资产过户进展十分缓慢。部分独立学院在批准试办时未取得土地手续,有的是租赁土地,资产过户难;有的出资方尽管有名下土地和资产,但因国家税收政策要求缴纳一定的过户费用,过户积极性不高;有的举办者从经济利益考虑,不愿意把公司的土地和资产过户到独立学院名下。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院长徐文龙表示,“这是目前最为棘手的问题。”但各地方的情况又有所不同,重庆就免收过户费。

办学形态的复杂性增加了规范设置难度。在

322所独立学院中,大部分由普通高校和社会力量合作举办,例如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或校办企业;也有10多所学校由普通高校和地方政府合作举办,按“资产国有、市场运作”的机制运行。这类学校的性质如何确定、是否按同样要求进行“转设”,教育部、母体高校和地方政府在理解上存在偏差。

还有一部分是“校中校”的情况。浙江22所独立学院,大部分为“校中校”,江苏26所独立学院,“校中校”也比较多。周进直言,‘校中校’要完成‘转设’,成为普通民办大学可能性不是特别大。和周进的观点相同,许多独立学院院长也纷纷表示,“校中校”要“转设”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观望,甚至拒绝“转设”的独立学院是怎样考虑的?

独立学院董事长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学校有长远打算。虽然具备了脱钩条件,但目前脱钩“尚有风险”。其一是教育部将在5年内,对所有独立学院进行本科评估,合格者才有可能获得学位授予权,在此之前,学位授予权仍在母体大学,而目前名校学位对于学生就业仍是一张王牌,虽要交一部分钱,但还是值得的;其二是学校自身品牌还应进一步打造。

采访中,记者也了解到,拒绝“转设”的力量中,不仅有来自于独立学院、投资人,有些母体高校也持反对意见。

一位独立学院董事长直言:其中缘由,仍与利益相关。“母体高校不愿意轻易放手,公办高校大多通过‘品牌投入’直接从独立学院受益。”他坦言,学院每年向母体高校交5500万,最多的一年上交了7500万。据了解,独立学院每年上交的“管理费”,成为母体高校教职工福利待遇的重要来源之一,这在一些省属高校表现得比较明显。

戏剧化的是,这笔不菲的管理费既成了独立学院想与母体脱钩的原因之一,也成了部分母体高校不愿与独立学院轻易脱钩的缘由。因此,在一些省区,教育主管部门对于独立学院的态度,尤其是“校中校”的态度谨慎,有的干脆处于失语状态。

“想想看,就这样把独立学院‘转设’了,母体高校能愿意吗?”一位独立学院院长感慨。虽然“26号令”很明确,但想继续举办独立学院的愿望仍旧占了上风。

两年忧虑,亟待解惑

无论是已经“辖设”者、希望“转设”者、观望者,还是拒绝“转设”者,都有着共同的愿望:希望教育部针对不同模式、不同类型的独立学院进行分类指导;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协调处理独立学院“资产过户”问题;希望能将教育部“26号令”发到各级政府,使7条优惠扶持政策真正落到实处,等等。

面对种种难题和疑虑,大家最希望听到的还是教育主管部门的声音,想迫切了解他们对独立学院今后发展的态度。

“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2010年峰会”最后一天,在得知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副司长宋德民将出席闭幕式时,会场内座无虚席。

在听取了独立学院负责人与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在履行“26号令”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困难以及心生的疑问时,宋德民用刚刚通过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进行了回应。宋德民向与会人员首先强调,“《纲要》是纲领性文件”,作为教育职能部门就要按照这一句话来设定政策体系。按照《纲要》的精神来调整26号文件是“毫无疑问的”。

他进一步指出,《纲要》中对于独立学院讲了一句非常重要的话:“完善独立学院管理和运行机制”,宋德民认为,《纲要》肯定了“26号令”的基本精神,有理由说“26号令”与《纲要》基本精神是一致的,不存在根本性的制度层面的冲突。

“26号令’是对独立学院的规范和完善”,为什么规范?中国有句老话:“初生之犊,其形必丑”,要给予呵护,在自身的成长中才会克服自身不足,所以要有足够的耐心、宽容的心态来扶持民办教育,在这个过程中要对一些“自觉意识的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规范。无意的犯规,进行必要的提醒;恶意的犯规,要进行规范。

谈及“转设”问题,许多独立学院管理者大倒苦水,一一列举各自的难处。对此,宋德民表示,教育部门会向政府财政部门反映这些困难,但对于有些学校反映的过户费用多达一个亿的问题,他表示不理解,“如果过户费如此高,那么这所学校资产得有多高?”

有人认为,“26号令”作为统一的条例,来规范300多所情况各异的独立学院,存在“一刀切”的现象。

对此,宋德民委婉表示,“没有一刀切”,并指出“26号令”有“核心关切”,就是独立学院的资产“过户”问题。在这一点上,宋德民的态度异常明确,他一再强调“切实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的政策深意,并指出独立学院举办者、管理者、政府管理部门都有一些“核心关切”;都有一些“核心价值”,独立学院的过户就是“核心关切”,因此一定要完成。宋德民指出,“可以讨论资产‘过户’当中存在的困难、讨论怎么过户,但不要讨论‘不过户’,中央文件讲‘切实落实’,不过户就不叫‘切实落实’。”

关于独立学院“转设”方向问题,虽然有了三个选项,但一些独立学院负责人尚存疑问。河北某独立学院负责人就提出,独立学院“转设”是指脱离母体大学走向“独立”,作为区别于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的第三种办学形式存在?还是作为民办高等教育的办学形式存在?

显见,独立学院的未来走向,一些学校并不明朗,甚至有些迷茫。由于看不清方向,加剧了观望气氛。独立学院“旗还能扛多久”?这是部分独立学院负责人发出的呼声,其中透着对独立学院前途的担忧。

对此,宋德民同样用政府既有政策进行了回答,“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共同举办指谁?就是指独立学院。独立学院会长期存在,这个问题不会含糊,包括独立学院的举办方式,独立举办与共同举办是丽种办学模式,不存在谁高谁低的问题。对于转设到民办教育,这个问题表述不准确。独立学院中有一些‘假独立学院’,只是把学校的牌子借给别人或卖给别人使用,这种学校发展的路径就应该是转设为民办学校。”

据宋德民介绍,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先前就一些学校办学资产的过户情况、办学条件情况向各省作了内部通报,“负责任地讲,是出于爱护和扶持所采取的一个措施,独立学院在发展过程中,办学条件的完善确实需要时间。”实际上,每年只挑出极个别学校亮了“红黄牌”,非常克制,数量尽可能少。

他进一步指出,允许“转设”,目前阶段只允许“协议转设”,行政部门在现阶段不进行仲裁,就意味着“一方不同意,就要维持‘婚姻’,而且‘离婚’了,也不允许‘再婚’,也就是不允许再找母体学校进行合作。”

部分独立学院院长对于“转设”后学位证书的发放问题表示了某种程度的担忧。因为按照“26号令”的精神,2D08年及以后独立学院的入学新生,毕业后要颁发独立学院的学位。独立学院的管理者们期望教育部对独立学院学位授予权更加明确。对此,宋德民明确指出,学位问题没有政策上的变化,即2008年入学的学生,将颁发独立学院自

己的证书,这一点在2008年文件中已经明确,他敦促独立学院尽快到各省学位管理部门申请,2011年年底前要完成申请工作。

独立学院未来是什么样式?宋德民用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进行了类比,“就像买一件商品不会考虑所有制成分,关键的是所培养学生的质量,是不是培养出了离水平的人才来满足社会需要。要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让老百姓更多地了解学校的实际情况,将学校的办学条件进行公开。”

据他介绍,目前,只有一个省尚没有将独立学院过户方案上报教育部,其他的都已经上报。教育部会组织专家跟每一个省交换意见,进行逐项讨论。

对于独立学院未来的发展,钟秉林提出了几点建议。他认为,“要稳步推进独立学院规范设置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一是对5年内土地资产不能过户、校舍面积等基本办学条件不达标、难以完成过渡的独立学院,尽快研究制定对策。二是落实对民办学校的税费优惠政策。投资方将自己名下的土地和校舍资产过户到独立学院名下,建议减免过户费用。三是实事求是他调整独立学院设置标准。对于确实难以征用到500亩土地,但生均校舍面积达标的独立学院,酌情降低校园面积标准或控制学生规模。四是鉴于可能会有独立学院在“转设”过渡期关闭或停止招生,建议尽快就此类独立学院的学生安置、学历学位申请,以及资产处置等问题制定相应政策。五是尽快对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进行专题研究,在有关方面达成共识的基础上顺利完成规范设置。

宋德民认为,在独立学院“转设”问题上,经过相关各方的协商,“各方共识越来越多,这是以后发展的基础。”

两年的忧虑,终究渴望解惑;对于更多的观望者而言,尽管表现出了谨慎的态度,但等待终究不是明智的选择。对于独立学院而言,如果与母校脱钩是大势所趋,“转设”是迟早的事,与其被动地静观其变,不如主动出击,尽快研究制定对策;对教育主管部门而言,要从实际出发,切实考虑并解决好独立学院资产评估、过户、“转设”等难题。但这所有的一切,都要立足于独立学院的健康发展,立足于独立学院师生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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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发展“三”阶段

自1999年,浙江大学与杭州市人民政府联合创办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为标志,独立学院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1999~2002年),借助母体高校办学的“依附”期。被称为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尚不具有独立办学的主体资格,其实质是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背景下,普通高校通过出租其本科办学特许权于二级学院获取收益。

第二个阶段(2003~2008年),增强办学自主性的“独立期”。2003年,以教育部发布《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2003]8号,简称“教育部‘8号文件”’)为标志,我国独立学院开始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向自主办学机构过渡。

第三阶段(2008年~ ),规范设置为民办普通高校的“过渡期”。2008年,教育部以“26号令”的形式发布了《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要求在5年内将现有独立学院进行考察验收,规范设置为民办普通高校。“26号令”廓清了10年来独立学院发展的理论与实践难题,对独立学院的性质、权益等做出明确规定。这标志着我国独立学院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在国外,政府对私立大学持何种态度?

尽管中国同西方国家在政治制度、历史文化传统、社会发展阶段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但国外高等教育发展,尤其是私立大学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是可以借鉴和共享的。

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对私立大学都持这样的观点:私立大学,尤其是公益性的私立大学和公立大学的主要区别在于高等教育服务的提供主体和方式不同,本质上而言,都是社会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政府都对私立大学给予了与公办大学同等的政策待遇。政府不仅保障私立大学的办学自主权,还在学生资助、科研经费、税费优惠等方面给予扶持。美国政府设立的很多支持大学发展的基金,尤其是科研基金均对私立大学开放,私立大学可以平等竞争。而且从实际结果看,私立大学获得的资助往往更多。在私立高等教育比较发达的国家,政府和私立大学间的关系都比较融洽,政府及对私立大学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同时也充分履行监督、评价等方面的职责,确保其规范办学。

西方私立大学的发展给予我们的启示是:民办高等教育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是现代高等教育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实现高等教育多样化的重要保障,是高等教育制度活力的充分体现;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尤其是高水平民办大学的发展,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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