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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讲话

发布时间:2023-05-22 12:50:33 浏览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讲话,供大家参考。

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讲话

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

的讲话

我县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开展在即,县纪委(监察局)根据自身工作职能,在农村基层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加大村级信访排查力度,并查处了一批村级违法违纪案件,很好地维护了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促进了农村基层的和谐稳定,为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深入推进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促进农村的和谐稳定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村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今年,通过在农村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月、以“六个一”为载体的廉政文化进农村等活动,制定出台了农村示范点建设标准,组织“聚焦新农村”主题摄影展,发放《农村基层党风廉政知识100问》,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在工作中,有意识地加大了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的宣传和教育,加强教育引导,鼓励公开公平竞争,倡导竞争对手之间的良好祝愿、良好合作精神,基本解决了担任村干部为什么,手中有权干什么,任期内要为群众做什么的问题。

(二)加大信访办案力度,维护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清廉形象

今年1-10月,共受理村干部信访件308件,占纪委信访总数的 %。10月份,专门开展了村级纪检监察信访问题集中排查活动,特别针对反映村级换届工作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得不到解决的纪检监察信访问题,要求各乡镇广泛开展排查。截止11月底,共排查村级纪检监察信访问题80件,近期将通过领导包案、督办等方式推动农村信访疑难问题的解决。

加大农村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共查处农村党员干部案件83件,占纪委查办案件总数的 %。特别查处了桥下镇光华村支书李仕锁、应坑乡应坑村支书陈姜淼、碧莲镇下村村委会主任徐金年等影响恶劣的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此,上访群众普遍满意,社会反响良好,有力地维护了农村的和谐稳定。

(三)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以活动为载体,逐步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9月份开展县纪委全员下基层活动。协助各乡镇纪委解决村级信访问题,对可立案查处的,帮助制定调查方案;开展走访农户活动,了解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10月中旬开始,在全县开展了以“五个一”活动为载体的“农村基

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月”活动。通过开展专题廉政教育、村级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专项督查、村级干部勤廉双述和民主评议等活动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以制度为支撑,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县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意见,研究制订了《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样本。为保证XX年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顺利进行,下发了《关于严肃党员干部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有关纪律问题的通知》,对贿选、干扰破坏选举等行为作了一一规定,有效震慑了企图扰乱破坏选举的社会闲杂人员,也为乡镇开展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有章可循,提供纪律保证。同时,推出了村务公开日制度,规定今年12月10日为全县村务公开日,要求各村对XX年以来涉及所有村务、财务、事务类内容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月”活动成果进行一次集中全面的公开。

二、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尽管今年我们在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仍不可避免会在明年的换届选举中发生贿选、不正当选举和干扰、抵制、破坏合法的选举活动等现象,为此,下一步我们要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换届选举纪律教育力度,对两委会班子进行法律法规、廉洁奉公、工作业务等方面的培训,使他们进一步增强组织观念、增强廉洁自律的意识,提高对村务的管理水平。

(二)严肃执法执纪,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对于群众反映强烈、在经济上作风上确实存在严重问题的村干部,督促乡镇纪委要坚决查处,必要时协调公安、检察等部门联合作战,查处到位、处理到位,达到查处一案,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

(三)建立健全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制约机制。首先,要健全农村两委会之间的监督,切实解决村“两委”主要干部的不团结问题。其次,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村务民主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村民代表大会制度、村民代表议事会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第三,严格执行村务季度公开制度。尤其是对村级财务开支情况的公开,应力求明细,经得住群众的质询,真正使村务公开制度变成村干部思想上墙、品德上墙的好制度,既清除群众疑虑,又能密切干群关系。

三、关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建议

由于村级组织属于村民自治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可以直接查处农村党员干部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问题,但是对非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理比较棘手,因为不在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对象之内。为此,需要县委、县政府

调整纪检、监察、检察、公安等部门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的职能,做到责权明确,构筑新的强有力地监督管理网络,使农村干部不管错误大小都有人管,群众反映的问题都能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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