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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汽车界大事回眸

发布时间:2021-07-05 08:43:35 浏览数:

时光如白驹过隙,不知不觉间,2014年已悄然而过,崭新的2015年正带着希冀与希望向我们迎面走来。回顾2014年,对于整个汽车行业来说,绝对是不平静的一年。这一年,国家各种有关汽车新政的出台将我国汽车业的“行规”进行着一次又一次大的洗牌,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我国汽车行业发展的节奏与方向;这一年,汽车企业们战略合作、车企新车发布亮相“你追我赶”,好不热闹;这一年,汽车市场上“风起云涌”、“诡谲变幻”……这一期,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2014年我国汽车业的那些大事。

政策大事记

控制乘用车企平均燃料消耗量

2014年5月7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强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按照规定,为实现2015年我国生产的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要降至6.9L/100km的目标,研究决定加强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对于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不达标且统计新能源乘用车后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超过6.9升/百公里的乘用车企业,将进行公开通报。

编辑短评:伴随油耗标准越来越严厉,达标与否成为摆在众多车企面前的一道坎,甚至成为“生死线”。为此,各车企也是绞尽脑汁,发展新技术、新能源无疑是有效的出路。

非营运乘用车六年内免检

2014年5月16日,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从2014年9月1日起,施行六年以内的非运营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在此期间,每两年需定期检验时,提供交强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后,车主可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

编辑短评:私家车六年免检,显然为车主提供了诸多方便。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车辆都能享受这一政策,此次公布的免检车型中并不包括越野车、小型微型普通载客汽车、重中型货车。

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

2014年7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具体内容为,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包括进口)的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编辑短评:与传统汽车相比,目前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现实仍很骨感,但给力的政策充分表现了国家对于新能源车战略的积极态度与决心。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大幅减免,将有效降低消费者购车成本,促进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长。

二手车鉴定评估规范实施

2014年6月1日,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正式实施。《规范》中规定二手车交易必须指定合法的第三方机构对二手车鉴定评估,并将评估内容与结果以量化数据展现,同时制定车辆危险等级。交易时卖方必须出示交易车辆的清单数据,使得消费者对交易车辆有完整的了解。

编辑短评:它标志着中国汽车流通业第一项国家标准正式诞生,二手车交易“蒙着卖”的时代宣告终结。这套规范的出台,有利于鱼龙混杂的二手车市场的良性发展。无疑给购买二手车的众多消费者吃了一颗定心丸。

公车改革大幕全面拉开

2014年7月16日,中办、国办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本次公车改革的要点主要有: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将向公务人员自行选择社会化的方式以及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转变。 将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同时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编辑短评:占到“三公”经费六成以上的公车消费一直是“三公”改革的重头戏。此次公车改革对遏制“车轮上的浪费”必将起到重要作用。同时意味着大量专用车的爆发以及公车租赁市场的发展潜力。

汽车经销商品牌销售备案叫停

2014年8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宣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自此,从事汽车品牌销售的汽车经销商(含总经销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已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品牌汽车销售”的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

编辑短评:在传统的汽车品牌销售模式下,很容易形成市场资源的垄断,造成经销商的随意加价。此公告一出,对汽车未来销售模式多元化发展提供了支持。一家4S店以后就可卖多个品牌的汽车,“汽车超市”、“汽车卖场综合维修厂”等新销售模式可能成为新兴发展方向,厂家和经销商的话语权也会发生改变。

平行进口放开进入倒计时

2014年11月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进口的若干意见》,其中,涉及汽车的内容包括明确要进一步优化进口环节管理。其中包括调整汽车品牌销售有关规定,加紧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率先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

编辑短评:随着国务院的明确表态,上海自贸区平行进口车试点工作将加速,为创新进口汽车销售模式、完善汽车消费管理制度进行有益的探索。随着越来越多的贸易商取得直接从国外进口汽车的资格,国内消费者可能会直接受益,将有机会以更便宜的价格购买进口汽车,尤其是豪车。

建汽车充电设施将获财政奖励

2014年11月25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励的通知》,中央财政拟安排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或城市群给予充电设施建设奖励。奖励对象为经四部委批复备案、成效突出且不存在地方保护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或城市群;其他尚未备案但推广效果较好的城市或城市群,可按程序报经四部委备案后比照《通知》执行。其中对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城市的最低奖励为2000万元,最高奖励达到1.2亿元。

编辑短评:充电难题是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痛点,中央财政给以相应的奖励,相必会加速充电设施建设。但由于《通知》对于推广城市进行了一定的推广目标设定,奖励资金直接与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挂钩,且奖励资金由地方政府统筹用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领域,不得用于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因此,就像有分析指出那样,如何让消费者买账,可能还将是个不小的难题。

发改委为纯电动车企准入“立规矩”

2014年11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对生产企业的准入细则、车辆性能和售后服务都做了更高要求,其中规定新建企业只能生产纯电动轿车和纯电动其他乘用车(包括增程式电动乘用车),不能生产任何以内燃机为驱动动力的汽车产品。

编辑短评:即便新的政策为非汽车企业提供了一个新的入口,但新政条款也意味着今后新建的纯电动乘用车企业将不得涉足传统燃油汽车,想要借机拿牌生产内燃机的希望与低速电动车 “转正”的希望也将更为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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