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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中层干部空缺职位竞聘工作方案(五篇)

发布时间:2020-07-07 10:33:37 浏览数:

中学中层干部空缺职位竞聘工作方案(五篇)

(篇一)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和**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激发中层干部活力,促进我校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对现有职能处室中层干部做出适当轮岗调整,同时在全校范围内公开竞聘选拔优秀教育教学骨干,担任中层干部,进一步完善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层领导干部队伍,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发展。经商议研究,现制定本方案。

二、聘任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4.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三、竞聘岗位职数:中层副职4名。

四、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

(一)中层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理论水平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决策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学校和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4.坚持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5.为人师表,清正廉洁,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二)竞聘中层副职应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一般应有3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

3.年龄:男性一般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团委副书记为新聘岗位,年龄条件原则上为35岁以下。

6.身体健康。本人身体无重大疾病。

五、工作程序

1.宣传发动。面向全校公布竞聘(轮岗)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6月20日—6月26日)。

2.公开报名。新聘岗位采取个人自荐与党支部、年级组(教研组)推荐相结合、竞聘上岗的办法进行。竞聘人员统一填写《长沙市第六中学竞聘中层干部申报表》(附后)并上交到学校办公室(6月26日前)。

3.资格审查。根据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和推荐情况,学校党委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确定参加中层干部竞聘的符合条件的人选名单并公布(6月26-29日)。

4.召开竞聘演讲和民主推荐大会。民主推荐大会由领导班子成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支部书记、民主党派代表、教代会成员、教职工代表组成,不少于60人。竞聘人按抽签顺序向大会进行竞聘演讲,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工作实绩和竞聘职位工作的认识,每人发言时间5分钟。竞聘演讲后,由参加民主推荐大会的全体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对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推荐(7月1日)。

5.谈话推荐。推荐会后,由学校党委在参加推荐会的人员中随机抽取20人,进行谈话推荐。

6. 组织考察。学校党委根据竞聘者的德才表现和民主测评情况确定考察对象。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职务的职责要求,通过群众谈话、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听取意见(7月2—5日)。

7.讨论决定。召开党委会进行充分讨论,集体研究决定任职人选(7月6日)。

8.任前公示。学校党委将拟定聘任的人选,在校内张榜公示(同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则按干部管理权限正式办理报备手续(7月6日—7月11日)。

9.上报备案(7月15日前)。上报教育局备案。

10.任前谈话,颁发聘书。校党委对拟聘任人员进行任前谈话,并宣布竞聘结果,校长向聘用的中层干部颁发聘书。

六、纪律与监督

学校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本方案的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教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检举、申诉。

(篇二)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化进程,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设一支能够适应新形势要求,能推动学校持续快速发展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根据市教育局党委《关于直属单位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和学校“十三五”规划要求,学校中层干部实行聘任制、任期制和竞聘上岗,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正、自愿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群众认可和党委决定相结合的原则。

三、竞聘岗位

   1.教育处副主任;

   2.教务处副主任;

   3.教科室副主任。

四、竞聘的范围和条件

   1、范围

   在编在岗人员(含田家炳实验中学)

   2、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和人品好,公平正直有责任心,吃得苦吃得亏,有奉献精神;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服务意识强,创新意识强,大局意识强;

   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善于团结,严于律己,廉洁奉公,身心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繁重工作。

   3、职位条件

   竞聘教务处副主任年龄要求40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五年以上工作经历(研究生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有高三工作经历,具备一定的教育法规政策水平、教学管理经验、指导教学工作的能力和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竞聘教育处副主任年龄要求40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五年以上工作经历(研究生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有班主任、年级组长工作经历,具备一定的教育法规政策水平、教育管理经验、指导班主任工作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独立应对问题的能力。

   竞聘教科室副主任年龄要求40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五年以上工作经历(研究生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有一定的教育法规政策水平、教学科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有较强的文字能力。

五、工作程序

   1.宣传发动:**年3月9日召开教职工大会,公布竞聘方案。

   2.报名:自荐或他人推荐形式3月13日前到办公室报名登记。

   3.资格审查:学校领导小组对照条件对报名竞争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名单。

   4.竞聘演讲及民主测评:取得竞聘资格的人员在全校教工大会上作竞聘演讲,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

   5.组织考察:在评议和投票的基础上,领导小组对竞聘者作全面考察。

   6.党委决定: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7.公示: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及校园网上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8.任职审批:公示结果无异议,按干部任职权限报教育局备案,由校长发放聘任书。

(篇三)

根据《**学院**年中层干部换届选聘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中层正职空缺岗位竞争上岗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岗位及职数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1名,创业学院院长1名,华侨学院执行院长1名,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1名,计划财务处处长1名,团委书记1名。

二、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

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按《**学院**年中层干部换届选聘工作实施方案》及附件3《**学院中层岗位主要职责及任职要求》执行。

三、方式方法

竞争上岗采取不定向竞岗方式。按岗位性质分两类进行。

四、工作程序

1.发布中层正职空缺岗位竞聘方案,公布职位、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2.公开报名和组织推(举)荐。个人自愿报名的,应聘者须填写《**学院竞争性选拔中层干部报名表》;组织推(举)荐须填写《**学院竞争性选拔中层干部推(举)荐表》。组织举荐需集体研究后决定并加盖公章,个人举荐需签名。报名和推(举)荐截止时间5月2日上午11:50。

3.资格审查。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实行不定向竞岗的,实际参加竞岗人数与竞岗职位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竞岗人数或比例要求的,取消或按比例核减竞岗职位。

4.面试。经审查,符合资格的人员进行面试。评委由专家评委和群众评委组成。面试以自我陈述为主,每位应聘者针对应聘岗位作自我介绍,陈述应聘理由、优势及工作设想,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面试问答4分钟以内。面试时间5月3日。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5.确定考察对象。学校党委综合面试考核、一贯表现、德才条件、工作实绩、人岗相适度等情况,集体研究,按照竞岗人员与职位数1.5:1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学校考察工作小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同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

考察期间,要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进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审定。

7.讨论决定。党委根据面试成绩、民主测评、考察情况等进行充分酝酿,集体讨论,以票决方式确定拟任人选。

8.公示。对拟任人选在校园网以及校内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9.办理任用手续。对公示期间无异议或不影响任职的由学校党委发文任用。组织谈话。新任人选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身份)安排工作。

五、组织领导

1.竞争性选拔中层缺岗干部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校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2.各党组织要充分认识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鼓励和发动符合条件的干部、教师积极参加竞争性选拔,为竞争性选拔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3.要严肃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维护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校纪委全过程监督选拔工作。

(篇四)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教育局《关于直属单位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我校中层干部岗位调整空缺职位民主推荐工作,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结构,激活中层干部队伍活力,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二、岗位

竞聘 6 名中层干部

三、任职条件和资格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同志、联系群众、清正廉洁、吃苦耐劳。

2、掌握中学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基本规律,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能认真贯彻上级和学校工作意见,并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工作实绩突出。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三年(含三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5、年富力强、身体健康。

6、具有市直公办学校编制且在长郡梅溪湖中学工作两年以上或在长郡集团工作三年以上。

四、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

召开教职员工大会,由学校党委动员布置,同时将方案在全校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参加中层竞聘的人员填写报名表,**年 6月 29  日前报学校办公室。处室、年级组、学科组、党支部、民主党派组织等可推荐人选,但要征求本人同意。学校党委组织资格审查。

3、民主推荐

召开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党支部书记、民主党派主委、及教代会代表会议,进行民主推荐,符合条件人员的配偶等相关人员回避。

符合条件的竞聘者发表竞聘演讲,不设定题目,演讲时间3分钟。

4、组织考察

学校党委通过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考察。

5、党委会研究

根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情况,并综合考虑工作需要,由党委会确定拟任职人选和岗位。

6、任前公示

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7、任职备案

由学校党委审批备案

五、纪律要求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中,参与者和组织实施者都必须讲党性、讲原则,严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凡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选拔资格,并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所有参与中层竞聘的同志不参与具体组织工作。

六、组织实施

1、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党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具体组织实施,纪检委员负责监督。

2、未尽事宜由学校党委根据相关规定另行研究。

(篇五)

根据市委、政府决定,市一中与市十四中于**年3月进行了整合,为加强学校各项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竞争上岗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及原则

竞聘上岗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注重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同时,将竞聘上岗与轮岗交流、回避制度结合起来,不断改善中层干部的年龄和知识结构,真正把学校中层干部建设成为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团结和谐的集体团队,形成团结一心干事业,齐心协力谋发展,群策群力促和谐的生动局面。通过这次竞聘,切实把那些自觉坚持科学发展,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精于统筹谋划科学发展的优秀人才,把那些对待发展有信心、考虑发展有思路、推动发展有办法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学校中层岗位上来,真正把那些品德好、素质高、能力强、有思想、有魄力、善管理、能干事、干成事的同志选拔到学校中层岗位上来,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为学校可持续发展奠定人才支持和保证。

二、 组织领导

成立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有关事项和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担任主任。

三、 岗位设置及要求

本次竞聘的岗位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管理需要设置的。竞聘岗位共13个,分别是:

(一)      党政办公室主任;

(二)      教务处主任;

(三)      德育处主任;

(四)      总务处主任;

(五)      工会主席候选人;

(六)      团委书记候选人;

(七)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八)      教务副主任两名,其中一人兼任教研室主任;

(九)      德育处副主任两名;

(十)      总务处副主任,兼任保卫科科长;

(十一)          团委副书记候选人。

四、 报名条件及资格

(一)      报名条件

   1、能够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从事教育教学、后勤管理工作并积极为教职员工服务,工作实绩突出,创新精神强;

3、大局意识、全局观念强,能够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具有竞聘岗位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业务,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具有合作精神、奉献精神;

6、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同志。

  (二)报名资格

1、须是本校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2、竞聘正科级领导职务,须是担任正科级职务或担任副科级职务满三年以上的人员;竞聘党政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必须是中共党员;

3、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1年5月30日以后出生);竞聘团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年龄必须在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30日以后出生),两岗位竞聘人选若超过28周岁必须是中共党员;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五、工作程序

(一)动员部署(5月24日)。召开竞聘工作动员大会,公布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公开报名(5月25日—5月26日)。参加竞聘上岗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

(三)资格审查(5月27日)。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布报名情况。对报名人数较少的岗位,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进行第二轮报名。第二轮报名结束后,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研究确定最终各竞聘岗位的人选。

(四)面试演讲(6月4日上午)。面试采取竞聘演讲的方式进行。成立面试小组,对竞聘演讲进行评分。面试小组由领导小组成员和面试专家组成。演讲内容为: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和工作情况,对竞聘岗位的工作思路和打算等。演讲顺序由抽签决定,每人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从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工作思路、具体工作措施等四个方面进行评分。面试成绩为100分,成绩为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将安排全体教职工参加旁听。

(五)民主测评(6月4日下午)召开教职工大会,对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领导小组成员使用A票,教职工使用B票。民主测评得分=领导小组测评平均得分×40%+教职工测评平均得分×60%。(教职工测评成绩去掉2%的极限分)

面试及民主测评结束后,面试成绩占50% ,民主测评成绩占50%,按照实际竞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六)组织考察(6月9日)。领导小组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七)确定拟任人选(6月10日)。根据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提供的竞聘者成绩和考察情况,党总支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对没有合适人选的岗位,可决定暂时空缺。

(八)公示(6月11日—6月15日)。对拟任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竞聘领导办公室负责受理公示期间情况反映和调查,对教职工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后,如果影响任职的将取消其任职资格。

(九)聘任(6月16日)。根据公示结果将拟聘任人员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办理聘任手续,按聘约管理。

六、纪律和监督

(一)要确保竞聘上岗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先内定人选。

(二)要严格执行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三)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察情况、党总支讨论情况等。

(四)面试小组成员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

(五)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六)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七)对竞聘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可宣布其竞聘上岗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竞聘上岗工作必须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全校教职工的监督。

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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