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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共6篇)

发布时间:2020-07-07 10:33:40 浏览数:

中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共6篇)

(篇一)

为深化我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四中、五中全会为指导,以“三严三实”为标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选拔德才兼备、工作务实、年富力强的中层干部,建立和完善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管理干部队伍,全面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学校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此次竞聘,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成立竞聘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实施竞聘工作。领导组组成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许晓江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翟礼文、黄新平,负责具体实施竞聘工作。

三、竞聘原则

1.党管干部、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公开公平、择优选拔的原则。

四、岗位设置

根据学校实际,本次竞聘的中层岗位及职数为:政教处主任1名,总务处主任1名。

五、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进步,责任心强;品德端正,廉洁奉公。

2.坚持原则,务实肯干;顾全大局,善于合作。

3.依法办事,公道正派;具备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4.身心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繁重的工作任务。

5.近三年内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近两年内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二)资格条件

1.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工作经历。

3.具备以下经历之一:中层干部(含具有外校中层以上干部经历及我校主任助理)任职经历;我校3年以上年级主任或副主任任职经历。(任职年限计算至**年7月)

六、竞聘程序及方法

1.确定方案。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学校中层管理岗位的现状,学校研究提出竞聘上岗的工作方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县教体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2.宣传发动。学校通过公告栏、会议等多种方式于9月21日前向全体教职工宣传发动,引导符合条件者积极参与竞聘。

3.公开报名。报名时间9月23日—26日。

4.资格审查。9月28日前公布审查结果,确定竞聘候选人。(报名人数不足2人的岗位不实施竞聘)

5.竞聘候选人演讲。竞聘候选人对自身基本情况、任职优势和今后的工作设想进行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学校组织评委进行打分并现场提问(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民主测评。学校组织竞聘工作领导组成员、中层以上干部代表、教职工代表等人员对竞聘候选人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开展民主测评(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组织考察。根据竞聘候选人演讲、民主测评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演讲得分*50﹪+民主测评得分*50﹪),每个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两名考察对象,由学校竞聘工作领导组进行综合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8.确定对象。根据考察结果,党委讨论确定拟聘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学校竞聘工作领导组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资格,按序确定递补人选。

9.聘任管理。竞聘上岗对象报县教体局批复备案,由校长颁发聘任证书,签订岗位任期目标责任书;实行任期制,任期三个学年(试用期为一年),届满重新竞聘;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学校可以在适当时候予以调整并重新任免;原则上一年考核一次,考核不称职者,予以解聘,考核为基本称职者,予以警告或诫勉。

七、实施要求

1.精心组织。成立竞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制定竞聘工作方案。领导组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各项工作,加强领导,及时处理竞聘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竞聘工作顺利实施。

2.严肃纪律。竞聘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如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将严肃处理;参加竞聘人员必须按规定凭真才实学竞聘,不得拉人情,托关系,否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竞聘资格;竞聘工作领导组成员及测评打分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职位竞聘的必须回避。

3.规范管理。在竞聘工作期间,所有参与竞聘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正常履行职责,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竞聘上岗的新任干部和换岗的原干部,自宣布任命和聘任通知后一周之内,办理完交接手续。

八、其它

1.监督电话:

2.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学校竞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篇二)、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激发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推进学校科学发展,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文件精神,经党总支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和视野,引入竞争激励机制,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发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管理队伍,为学校持续、健康、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竞聘工作顺利进行,经党总支研究,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基本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民主投票,注重实绩原则;

4.民主集中与组织考察相结合原则。

四、竞聘的职位、待遇、条件、方法和程序

    (一)竞聘的职位

本次竞聘岗位共23个(各处室正主任岗位1个,其他为副主任岗位):办公室1正1副、教务处1正2副、政教处1正2副、教科室1正1副、人事督导室1正、现代教育技术中心1正1副、总务处1正1副、服务部1正,团委书记1个,高一年级部1正1副、高二年级部1正1副、高三年级部1正1副。

(二)岗位待遇

考虑到我校中层干部待遇偏低的现状,党总支研究决定,以**年上学期中层干部待遇为基础,教务处主任每月加课时费400元,其他处室主任每月加课时费300元,处室副主任每月加课时费200元。各年级部主任、副主任待遇保持不变(在大政策不变的情况下)。

   (三)竞聘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能与上级组织保持一致,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新意识强,群众基础好,工作实绩突出且近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含称职)以上等次。

     3.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清正廉洁,能讲团结、顾大局,作风正派。

4.中层正职要求工作5年以上、具有中一以上(含中一)职称,中层副职要求工作3年以上、具有中二以上(含中二)职称。

5.具有胜任岗位工作的良好素质,掌握有关法规政策,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6.身体健康。

7.原中层干部均可申报,年龄不限。新申报的人员要求年龄在50岁以下。

8、服务部主任、年级部副主任作为教育管理专职岗位,不兼课。

(三)竞聘程序和方法

1.制定方案。方案制定后,报县教育局审批。

2.报名、资格审查。**年8月15日上午10:30向全体干部职工公布方案。随即接受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凡符合竞聘岗位任职条件的本校教职员工均可报名参加竞聘,申请人于8月15日开始直接到陈华堂书记手报名(每人只可竞聘1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年8月17日下午5:30之前。

3.竞聘演讲。时间:8月18日上午8:30。地点:学校阶梯教室。在竞聘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召开竞聘大会,按干部任免权限宣布免去以上岗位原负责人的职务。由竞聘人进行竞职演讲,每个竞聘人员的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

4.参加投票人员。(1)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2)学校全体教职工。

5.投票、统票和计分方法。所有竞聘人员演讲完毕后,即进行投票。投票分2个小组进行,由县教育局、学校纪检室、学校廉政监督小组现场全程监督。采取无记名方式当场投票,竞聘领导小组成员和其他干部职工分箱投票,分别统计。参加投票的人员从每个岗位的竞聘人员中等额选举一人,超过一人的视为无效票。计分方法为:(所有竞聘领导小组成员有效赞成票÷领导小组成员有效票总数)×50+(教职工有效赞成票÷教职工有效票总数)×50。投票结束后计票并公布结果。

6.考察、公示和聘任。竞聘上的人员名单在学校公示一天,听取各方面意见。公示期满,报县教育局审定,按干部任免有关程序予以任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处室要按照党总支的部署,搞好发动,统一思想。同时,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妥善解决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竞聘工作顺利圆满地完成。

(二)坚持标准,择优选人。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把爱岗敬业、开拓进取、乐于奉献、勤政廉洁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

(三)顾全大局,严肃纪律。在竞聘过程中,必须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连续性,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进行和保质完成。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一是要积极报名参与并按时参加各项会议,不迟到、不早退。二是禁止搞小集团、拉帮结派、拉选票、闹不团结等不正当行为。对涉及弄虚作假、拉选票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竞聘资格,并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此方案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篇三)

根据宜教人(2002)45号《关于学校中层副职干部实行竞聘上岗的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顺应事业需求,经研究决定、教育局批准,面向校内聘用2名中层副职干部,岗位为1名教导处副主任,1名教科室副主任。特拟订以下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会议精神及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指示精神为指针,以宜教人(2002)45号文件《关于学校中层副职干部实行竞聘上岗的意见》及宜教发〔**〕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干部管理的相关规定(试行)》为重要依据,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和干部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配备好学校中层领导干部,促进德才兼备、实绩卓著、群众拥戴的优秀教师脱颖而出,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高学校管理效益和水平,不断推进学校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主要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优胜劣汰、好中选优、能上能下的原则。

4、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三、竞聘上岗职位数和聘任期限

1、竞聘上岗职位数为1名教导处副主任、1名教科室副主任。

2、聘任期限为3年,自下学期起任用。

四、竞聘上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本校在编在册在岗的优秀教师。

2、坚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廉洁从教,具有过硬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较强的奉献意识、协作意识、实干意识、较为显著的教育、管理工作实绩以及较好的群众基础。

3、坚持民主集中制,全局观念强,具有相当的政策水平;民主意识强,善于调动群众积极性;组织协调能力强,具备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

4、具有较强的教育管理能力、教育实践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具有宜兴市级以上骨干教师称号(或市级“三优课”评比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的优先考虑;从事学校年级主任、年级助理、教研组长管理工作的优先考虑。

5、熟悉和掌握学校管理和相关岗位业务知识,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和小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二)其他条件

1、年龄原则上控制在40周岁以下。具体按照宜教发〔**〕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干部管理的相关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执行。

2、具备与所竞聘岗位相关的其他专业知识和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其他专业能力。

五、工作程序

㈠组建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建林

成员:施汉中、马进、朱伟平、张小燕、钱春平、欧莉君、邵惠芬

(具体工作由陈琦同志负责)

    ㈡向市教育局递交书面报告

    ㈢校内动员

通过公示的形式宣传竞聘目的、意义,公布竞聘职位、任职条件、工作程序及基本做法等。

㈣公开报名

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㈤资格审查

对照条件,学校对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聘对象,原则上竞聘数与所聘职位数比例不低于2∶1。

㈥竞聘演说、民主投票

竞聘对象通过竞聘演说,主要谈对竞聘职位的认识、自身优势及任职后的设想等,在此基础上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竞聘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㈦确定考察对象后进行考察

根据考核、演说、民主投票等的结果分析,确定考察对象,由竞聘领导小组人员通过广泛谈话深入了解情况,形成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全面客观的综合考察意见。

㈧确定上岗人选

召开党支部及学校行政联席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研究确定上岗人选。

㈨校内公示聘任人选。

㈩报批聘任人选,由市教育局批复后学校正式聘任。

(篇四)

为适应高校后勤改革发展和我校后勤服务集团公司建设与发展的要求,加强学校后勤集团干部队伍建设,使各级管理干部形成合理梯队,全面提升后勤中层干部的整体素质,建立一支讲政治、求创新、懂业务、会管理,适应新时期要求的干部队伍,特制定后勤服务集团公司中层干部竞聘实施方案。

一、聘任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3.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4.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5.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6.民主集中制原则;

7.依法办事原则。

二、机构及岗位设置

按附件1执行。

三、任职条件

1.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在学校改革和发展中锐意进取,实绩突出。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职务的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

3.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四、任职资格

1.凡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和后勤服务集团公司聘用员工均可报名。

2.凡经聘任的干部,符合《中共重庆三峡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峡学院委【**】18号)科级干部任职资格要求和条件的,经学校批准,可享受学校科级实职干部同等经济待遇,并认可其干部经历。

   五、聘任程序

1.成立后勤服务集团公司中层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2.下发文件,公布岗位

发布竞岗文件,公布公开选任中层干部的岗位设置情况。

3.自愿报名

报名人填写《重庆三峡学院后勤服务集团公司中层干部岗位选择意向表》和个人信息采集表,每人可报1-2个岗位,并表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相关表格在集团办公室领取。

4.资格审查

后勤服务集团公司中层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公开竞岗

由后勤服务集团公司中层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负责公开竞岗工作。

6.民主测评

由后勤服务集团公司中层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干部聘任的重要依据。

   7.讨论研究

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由后勤服务集团公司中层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初步任免建议并报集团办公会集体作出任免决定。

8.任职

对拟任人选试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集团负责人对其进行任职谈话。选任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下发正式任职文件,连同试用期在内任期三年。

(篇五)

实行竞争上岗是我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构建干部竞争激励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克服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具有积极作用。为了增强学校综合办学实力,广纳贤才、人尽其才、人尽其用,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建设一支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精干高效的管理队伍,提高选拔中层干部的科学性,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万州区委组织部、教育工委等关于推行竞争上岗的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竞争上岗的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竞争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原则。

5.个人申报与组织调剂相结合的原则。

6.坚持小调整、大稳定的原则(凡是处室副职按照规定条件竞聘正职者,必须将原所任岗位拿出竞聘;凡落聘者,若原岗位已被他人竞聘,则回原科室从事普通职员岗位。凡是处室副职目前所在岗位与所任职务不一致者,可以申请平行调整。申请调整者,必须将原从事岗位拿出竞聘)。

7.由于万州区行政体制调整,万州区教师进修学校归并人员原任科级正副实职者,现有与之相适应的职级岗位,按规定程序直接任命。

二、成立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和演讲答辩评委会

1.领导小组由马永建同志任组长,陈冬梅、曹文坤、杨旭红、杜宣玉、桂南华、晏宗清同志为成员。下设竞争上岗办公室,办公室由曹文坤、杜宣玉两同志负责竞岗过程中的具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竞争上岗人员的考核工作;资格审查和确定竞争上岗职位;组织竞岗演讲、民意测验等;综合评鉴竞岗人员;研究确定上岗人员。

2.演讲答辩评委会由马永建同志任主任委员,陈冬梅同志任副主任委员,评委、监督员等另定。

三、竞争上岗的岗位、职数、条件、对象

1.竞争的岗位与职数(见附件1)

2.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原则,讲团结,讲奉献,顾大局,作风正派、勤政、务实、果断。

能力素质条件:在某些领域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素质。

学历条件:本科学历及以上(竞聘保卫科、总务处中层干部学历可以放宽到专科学历)。

年龄条件:男50周岁、女48周岁以下;竞聘团委书记、副书记年龄限定在35岁以下(截止**年12月31日)。

3.对象

中层正职原则上在中层干部副职干满2年且具有讲师及相应职称者中产生;中层副职的竞争对象是本校具有干部身份且具有助理讲师或相应职称及以上的优秀教职工;团委书记的竞争对象是符合年龄条件的优秀党团员。(幼儿园园长暂时不竞岗,幼儿园教师也不参加此次竞争上岗。)

四、竞争上岗的操作程序、办法、时间安排(见附件2)

五、监督

1.监督人员的构成:区教委组干科、人事科、师培师训科、纪检监察室领导,学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代会代表、民主党派代表、群众代表。

2.监督人员的权责:

①监督竞聘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②监督竞聘环节是否符合公开。

③监督竞聘结果与实际测评结果是否吻合。

六、纪律要求

1.选拔好学校的中层干部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全校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必须根据选拔任用的条件进行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衡量竞争对象,严禁感情用事。

2.坚决反对选拔干部中的不正之风,一经发现,轻者批评教育,重者给以纪律处分。若参与竞争上岗者在竞选过程中有拉帮结派、弄虚作假、拉票等行为且查实者,取消其竞争上岗资格。

3.党委应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对竞争上岗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篇六)

我校中层干部上次集中聘任是在**年3月,近5年来,因人员和分工调整,出现部分职位空缺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为进一步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结构,根据济教发【2002】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干部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党委研究,定于近期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为目的,进一步健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努力建设一支精干、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为学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3、坚持任人唯贤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录用和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5、坚持改革、发展、稳定并重的原则。

三、竞聘岗位设置

根据上级关于学校中层干部岗位设置的要求和我校工作实际,拟设立竞聘岗位如下(另见附表)。

四、选聘基本条件

1、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并立志献身学校的教育事业,有较强的合作精神和管理决策能力。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在本岗位具有示范作用和带头作用。

3、有一定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有较高的政策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敢于管理,善于管理。

4、为政清廉,依法办事,作风正派,处事公正,有全局观念和民主作风,组织纪律性强,群众威信较高。

5、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6、至**年12月31日,在编在岗人员。

五、任职资格条件

1、竞争中层正职岗位必须是任副职满三年(2008年12月31日前任职)或是现任正职,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2、新竞争中层副职岗位的,须具有干部身份、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竞聘组织人事科正、副职的,必须是中共党员。竞聘团委副书记的,必须是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要有一定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验。

六、工作程序

1、制定方案

学校党委研究上报《关于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请示》。制定《济南外国语学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工会委员、校务参事联席会议征求意见。

2、公布方案

召开学校五届一次教代会,审议通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与竞争。

3、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

凡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填写《济南外国语学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报名时要表明竞聘岗位志愿、服从调剂志愿和不服从调剂志愿。报名结束后,经学校中层干部竞聘资格审查小组审查,报领导小组批准。

4、组织竞聘

(1)竞聘述职与民主测评。

竞聘人员围绕拟竞聘岗位要求,进行不超过5分钟的述职或主题演讲,内容包括本人基本简历、对拟竞聘职位的认识和个人的工作优势。述职或演讲后,由竞聘人所在学部全体教职工对其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满分100分,包括政治思想表现(20分)、工作态度(25分)、工作能力(25分)和工作业绩(30分),取其平均分作为民主测评成绩。

竞聘本级职务的原任中层干部,民主测评成绩在75分及以上的,可获得聘任资格,不再参加面试答辩,保留原职级待遇,领导小组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拟聘人选;民主测评成绩低于75分的,由学校根据需要降级使用或另行安排工作。

竞聘中层正职岗位的原任中层副职,民主测评成绩在75分及以上的,可获得竞聘面试答辩资格;低于75分的,不再被聘任行政职务。参加面试答辩后未能被聘为中层正职的人员,保留原职级待遇,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聘任岗位。

新竞聘中层副职岗位民主测评成绩在75分及以上的,获得竞聘面试答辩资格。

(2)面试答辩。

需参加面试答辩的竞聘人员,现场抽题,现场作答。

答辩内容主要是适应拟竞争岗位需要应知应会的知识和能力,由评委进行现场量化评议赋分。答辩环节满分100分,根据表达能力(20分)、应变能力(20分)、决策能力(20分)、理论水平(20分)、分析能力(20分)打分,然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分作为答辩成绩。

面试答辩评委由市教育局有关处室领导和学校领导组成。

(3)汇总综合评价成绩。

竞聘人员综合评价成绩由民主测评成绩和面试答辩成绩两部分相加产生,民主测评成绩按40%计入,面试答辩成绩按60%计入。

5、成绩公布及聘任公示

公布竞聘人员综合评价成绩。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根据竞争岗位要求和竞聘者志愿,依据相关人员的综合评价成绩,集体研究拟聘任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

6、正式聘任

公示期满后,党委研究并确定各岗位具体人员,将拟任干部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批备案,校长与本人签订聘任合同

七、其他相关规定

1、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与拟聘人选本着双向选择的原则,可以在本人竞聘的岗位之外调剂聘任岗位,不能服从调剂安排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任职,不再享受干部职级待遇,因此产生的岗位空缺通过综合评价成绩顺次递补或者通过校聘方式解决。

2、聘任的中层干部,任期为三年(新聘任的干部试用期一年),从聘任之日起享受相应的待遇。团委拟聘人选确定后,须按照规定履行增补选举民主程序。

3、根据市教育局中层干部聘用有关精神,凡年满50周岁的中层干部,征求本人意愿,可不参加竞聘,保留在岗时职级待遇,或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聘中层管理岗位。

4、本次竞聘的综合评价成绩,在中层干部竞聘工作中一年内有效。

5、各学部原校聘中层干部,不参加竞争(局聘)中层副职者,参照本方案另行民主测评,得分在75分及以上者,可获学校续聘资格;得分在75分以下者,不再续聘。

八、组织机构

九、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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