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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5 14:20:04 浏览数:

  范文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为进一步便利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及在大陆居留、生活,提高证件防伪性能,公安部决定试点启用20xx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台胞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xx版台胞证为参照国际民航组织(ICAO)DOC9303TD-1标准设计制作的卡式证件,内嵌非接触式集成电路芯片,采用多项物理防伪和数字安全技术。

  二、20xx版台胞证正面打印持证人照片、姓名、出生日期、性别等个人资料以及有效期限、签发机关、签发地点、证件号码、签发次数等证件签发管理信息,覆全息防伪膜;背面打印持证人台湾身份证姓名、号码及证件机读码,持证人曾经持有台胞证的打印曾持证加注。

  三、20xx版台胞证的证件号码使用8位阿拉伯数字编制,继续实行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台湾居民曾持有的旧版台胞证证件号码为8位的,换领的20xx版台胞证证件号码与其旧版台胞证一致;曾持有的旧版台胞证证件号码超过8位的,换领的20xx版台胞证证件号码与其旧版台胞证证件号码前8位一致。

  四、福建省公安机关和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港澳地区办证服务单位将于20xx年7月6日起试点受理20xx版台胞证的申请,同时停止受理现行本式台胞证的申请。20xx版台胞证收费标准不变。

  五、20xx版台胞证不再保留签注区,边检机关查验后不加盖验讫章。按规定向边检机关备案自助通关信息的台湾居民,可使用边检机关设在口岸的自助通道,此前已备案的可继续自助通关。

  六、20xx版台胞证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避免弯折、刮擦、水浸以及强磁场环境。

  七、20xx版台胞证启用后,仍在有效期内的本式台胞证可以继续使用,持证人也可向试点单位申请换领2015版台胞证。特此公告。

  附件:1、20xx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式样

  2、20xx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机读码规则

  公安部

  20xx年7月1日

  范文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布日期:20xx-1-18

  执行日期:20xx-1-18

  近期,公安部对现行的70件部门规章和856件规范性文件(截至20xx年11月)进行了清理,决定保留规章69件、规范性文件778件,废止规章《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44号)1件、规范性文件78件。根据清理结果,公安部编制了《公安部现行有效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公安部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现予公布。

  公安部

  二〇xx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公安部现行有效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xx年11月)

  范文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为进一步便利公民申办出入境证件,公安部决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等6市实施允许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和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异地提交出入境证件申请的便利措施。上述人员可持法律规定的申请材料以及暂(居)住证、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向就业和在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的申请(包括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证件失效重新申请以及证件加注)。

  公安部授权上述6市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代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接收申请材料,并制作出入境证件。出入境证件申请仍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在受理申请后的3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被告知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依法享有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骗领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公 安 部

  20xx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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