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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批复文号

发布时间:2020-09-09 08:39:02 浏览数:

环评批复文号 【篇一:环评批复文件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盖章):

 编制日期:二 o 一 o 年四月二十六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 ──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 ──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 ──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 ──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

 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

 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 ──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

 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

 他建议。

 7. 预审意见 ──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

 不填。

 8. 审批意见 ──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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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篇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流程 (完整版)】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流程

 (完整版)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 “三同时 ”制度的意见》( x环发[2010]156 号)(以下简称《意见》),规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办事效率,确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 批的高效化、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操作程序。

 本程序所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在县行政审批大厅环保局窗口统一办理。

 一、预申报与审查

 (一)项目建设单位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平面布置图、地理位置图、企业名称核准书(到工商部门申请办

 理),填写《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申报表》;上级审批的,填写《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预审申报表》。

 (二)环保部门进行现场勘验,写出现场勘验报告。

 (三)环保部

 门通过预审对项目是否属于限批和禁批范围、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审查。同意做环评的,对项目的环

 评文件编制提出初步意见,便于环评工作的开展;不同意做环评的,

 说明理由。

 二、申报

 建设单位应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或登记表(纸质版一式 6 份); 2、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应提交的其他文件(纸质版 1 份)。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环评机构编制;

 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建设单位自行填写。

 三、审查与审批

 开发科标科科长组织对建设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主

 要把握以下要点:

 1、是否符合《意见》规定的建设项目审批的六条原则和违反建设项

 目“禁批 ”、“限批 ”的具体规定;

 2、是否符合国家环保部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

 录》规定的环评等级的要求;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

 4、按照分级审批权限规定,申请事项是否属于县级环保部门审批的权限范围。

 5、报送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是否符合技术导则的要求; 6、是否

 影响本县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

 7、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是否完善可行,经济指标是否适当。

 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开发科标科负责审查,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提

 出审查意见。

 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开发科标科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提出审查

 意见。

 审查完毕后,对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 1 天。

 对拟批准的项目

 在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反对意见的,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开发科标科科

 长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分管局长审批;对重点行业和涉及

 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报局长办公会审批。审批在 2 个工作日内

 完成。不予受理或审批的要同时说明理由或需要补正材料的内容。

 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操作程序

 附表 1:

 xx 市环保局建设项目审批申报表

 附件 1: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注明:行文时间与报批时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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