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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变更公函样板

发布时间:2020-10-25 22:55:56 浏览数:

  企业变更公函范文一

  致:__________有限公司

  由于会司发展需要,北京__________公司名称从20XX年XX月XX日变更登记为北京__________有限公司,届时原公司北京__________公司的____业务由北京_________有限公司统一经营,原公司鉴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即日起,公司所有对内及对外文件、资料、开据发票,账号,税号等全部使用新公司名称。

  公司更名后,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因公司名称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献意!

  衷心感谢您一贯的支持和关怀,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和您保持愉快的合作关系,并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北京_________有限公司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企业变更公函范文二

  为推动企业向更高领域发展,我公司经相关部门批准,已将公司名称从安徽盛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安徽盛康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1、涉及企业名称的各种证照和印章,自2016年8月2日起统一变更为以安徽盛康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署名的证照和印章。以安徽盛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署名的证照和印章同时废止,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2、企业名称变更后,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变,公司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原来以安徽盛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名称签订的合同协议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涉及公司款项的收付关系也不变。

  3、公司银行的基本户账户已经变更,新账户自2016年8月2日起正式启用:

  户名:安徽盛康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1023 3010 2100 0459 671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和平路支行

  特此函告

  安徽盛康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年八月二日

  企业变更公函范文三

  我公司北京通州万达百货有限公司自7月21日起,银行信息变更。变更前信息如下:公司名称:北京通州万达百货有限公司银行账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滨河支行开户行:325961971943 变更后信息如下:公司名称:北京通州万达百货有限公司银行账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开户行:11090101040097765 请将相关款项汇入变更后账户,如由此引起的任何纠纷,均由贵公司承担。

  特此证明!

  北京通州万达百货有限公司

  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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