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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应试机制”不是天方夜谭

发布时间:2022-03-06 08:50:12 浏览数:

编者按又是一年高考时。高考过后,多少学校和教师将面临新的排名格局,新的“紧箍咒效应”又将在学校上演。

似乎都已习以为常,“应试之风”批了多少年都难有收敛之势。靠教育自身的力量是走不出这个“怪圈”的,这几乎是共识。

但是有人不这么认为。董洪亮就觉得教育内部还有可为空间。他提起了平常不为人注意的考试数据统计和结果发布机制,他认为这才是应试教育体制性压力的真正来源,他还提出了改革的设想。

我们欢迎这样大胆的想法。它本身不一定完善,值得深入讨论。更有意义的是,他在提醒我们重新省察教育自身,这就是一种新的思路。

刊出此文,希望引起争鸣,引发对遏制“应试”极端倾向的办法的思考和探讨。欢迎读者来稿发表见解。

“应试”造成的压力已经使中小学教育严重地偏离了“教育”的本义。教育工作者都知道理想的教育“应该”是什么,但是,“应试”的压力已经使他们中的许多人采用一些“违心”的方式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由此带来的伤害触目惊心。

考试是客观存在的,“应试”也是教育中回避不了的。问题是,如何克服“应试教育”的极端倾向?我们要么把责任全部归结到“社会”身上并因此丧失改革的信心,要么把问题的核心归结为单纯的“观念转变”并因此使改革成为抽象的事情,对教育自身的制度系统却缺少必要的理性反思。一个制度系统通常会包括很多具体的制度,其中的某些制度或操作程序看起来虽小,但对整个系统的性质和运转方式却起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作用。本文关注的就是现有招生考试制度(本文只针对高考制度)系统当中一个看起来细小但却影响巨大的“做法”。

一、由考分统计产生的压力是“应试教育”体制性压力的真正来源。

“应试教育”的背后存在着复杂的“应试机制”。“应试机制”包括两种形式:一是非正式的机制,二是正式的机制。“非正式的应试机制”很多,最典型的形式就是普遍的竞争心态。全社会在生存压力之下,要求孩子们能够通过教育获得更好的未来生活,这一点无可厚非。学生个人或家庭有竞争的倾向是非常自然的事情。一个民族的年轻一代如果没有足够的竞争意识,不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的命运,这个民族就没有希望。所以,学生个人希望通过考试来取得自己的成功,是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这种积极向上的健康倾向无需“克服”,只需要“引导”,以防止它产生畸形的行为后果。

“正式的應试机制”最典型的形式就是招生考试系统自身的某些“制度安排”。现有的招生考试制度大部分都有利于人才选拔、社会分流、社会稳定,体现社会公正。但是,还有一部分制度则直接为恶性竞争提供了条件,而其中的关键做法就是“考试分数的统计和统计结果的流传”———全省高考阅卷统计一结束,各市、县甚至学校就能在第二天得到本地区、本学校的统计结果。教育局长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市长汇报这个结果,以便迅速调动整个社会的宣传力量;校长则会在第一时间在学校的围墙上扯上巨大的横幅,公布那些有利于自己的排名结果,以向其他学校施压。恶性竞争的循环由此被推动。

考试并不可怕,考试本身不能被“妖魔化”。考试竞争也是教育当中的常态现象。亟待克服的极端倾向是学校、地区之间的恶性竞争。这种恶性竞争已经完全破坏了教育系统内部自然的竞争生态。从自然竞争到恶性竞争,中间通常会存在某些关键机制。所谓恶性竞争一定是精确竞争,精确竞争一定是来自于精确的、正式的数据统计。由考分统计而产生的压力是应试教育体制性压力的真正来源!但是,这个关键的制度环节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高考制度改革被谈论得最多的是诸如考试方案的设计、试卷命题的科学化以及高校的招生办法,等等。“考分统计和统计结果的流传”在整个高考制度当中只能算是一个很小的环节,但是,这个小小的机制却在整个恶性竞争的循环当中产生了强大的杠杆力量。这个机制不解除,教育管理者、校长、教师特别是学生身上的压力就无法减轻,“为教育松绑”就只能是天方夜谭。

二、为什么要向地方派送数据包?

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在高考阅卷、登分结束以后,都会由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将各市、县考生的考分数据打包发送到地市一级招生考试部门。这样做的目的是实行考务分担。地市一级招生考试部门在拿到数据包以后,主要完成两件事:一是打印本地区每一个考生的分数条,并集中分发到县区、学校、班级。分数条是考试部门发给考生的正式的、书面的成绩通知,考生一般都在班主任老师那里拿到自己的分数条(学校的考分统计由此完成)。二是对考生填报的志愿进行把关,比如全省一本分数线为580,某考生分数不到580但填报了一本高校,招生考试部门就会通知考生该志愿无效。

这两项工作在性质上都是招生服务。倘若拿不到全市考分数据包,这样的工作在市一级层面就无法完成。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考分数据进行统计还有一项功能就是所谓的“质量分析”,主要由教研部门完成,用于诊断本地区教育的“质量”分布情况,比如哪些学校或者学科具有优势或者存在问题,等等。

这样的制度格局是多年来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区)、校在招生考试组织方式上的简单延续。恢复高考制度以后的30年当中,这四级在招考组织系统当中各自承担的具体任务都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在考生基本信息采集、考务组织、考试结果通知、志愿填报、招生工作协调等方面,从学校到县(区)到市到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层一级,分工明确,多年不变。不论是学校还是县、市招考部门对这一套工作程序都已经非常熟悉。

三、数据派送和考分统计的现实后果。

客观地说,这套制度程序为招生考试工作的平稳展开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但是现在已经到了必须正视它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的时候了。

尽管每个省份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设计招生考试制度时,都会强调:考试分数只用于招生考试服务,不得对考试分数进行统计并以此为依据,对地方、学校甚至班级进行排队,但是这样的要求基本上落空。实际的情况如前所述:每个市在拿到考分数据包之后,会在一夜之间完成统计工作,统计结果(也就是排队结果)会以一种私下的但却是人人皆知的方式,被政府部门领导、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学校、教师以及全社会所掌握。无可争辩的事实是:统计数据不是来自民间,而是来自官方。正因为统计数据是官方数据,以此为依据形成的竞争才更加具有精确、公开的性质,教师、学校、地区之间自然的教育竞争由此演化为恶性竞争,年复一年!

四、为什么可以不向地方派送考分数据包?

简单指责地市一级招生考试部门不严格执行制度规范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对考分进行统计并对地方和学校排队已是一种普遍做法。有了数据包而不拿出各种统计结果,市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特别是招生考试部门将会面临无法克服的政府压力和社会压力。因此,要杜绝由考分统计而引发的恶性竞争,唯一的做法就是:考分数据库管理、数据分析和统计结果的公布只在省一级层面完成,不向地市一级招生考试部门派送数据包。这样的做法完全是切实可行的,原因如下:

1.省一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存在升学率压力。除了本省高校外,全国统招的高校在各省的招生都是计划性的,省一级招生考试部门的主要任务就是保证这些招生计划的顺利完成。

2.现代信息和通讯手段已经完全可以保证招生考试工作的社会化。所谓招生考试社会化,就意味着每一个考生都是一个独立于学校以及县区、地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社会个体,招生考试部门则相当于社会化的服务机构。招生考试社会化的实质性要求在于:每一个独立的考生与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或自主招生考试的高校)发生直接的单线联系,而在这中间的学校、县区和地市招生部门只是辅助性服务机构,不需要掌握考生的完整信息。同时,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或自主招生考试的高校)与每一个考生之间的联系方式也主要是社会化的,比如,网上报名、网上录取、电信渠道的分数查询、邮政渠道的信函递送,等等。招生考试社会化使考生个体的隐私权能够得到制度性保障,使各种公开或变相的数据统计结果的违规流传得到有效遏制,同时也可以真正解除地市一级招生考试部门来自于政府、社会要求统计、提交考试结果的压力。

招生考试系统的现有组织方式是过去计划经济体制和落后的人工作业方式的简单延续,但是,目前的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以及高效的通讯技术、邮政运送系统,已经完全能够保证招生考试系统的社会化改革。事实上,像上海等地从1997年开始就已经实行招生考试社会化改革。在现代信息与通讯水平已经非常发达的情况下,招生考试系统的制度设计显然已经相对陈旧。

与此相关的问题是招生考试成本的分担方式。当考分数据不再打包派送到各地市以后,省一级招生考试部门需要承担的成本将会增加,如打印并寄送每一个考生的考分通知等,但是地市一級的成本必然降低。当然,成本总量也将会增加,比如,过去的做法是把分数通知由地市分送到县区、学校,成本较低,而由省级部门通过社会化渠道寄送分数通知的支出将会增加。以一个有50万考生的省份计算,如果在每一个考生的身上增加的成本为10元,总量将会增加500万。这是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必须付出的成本,这些新增成本对于一个省来说,还是可以承受的,与传统招生考试组织方式所产生的恶性后果相比,这部分投入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则无可估量———地方、学校或班级的任课老师不再承受由考分排队而引起的体制性的、正式的压力。除了考生本人之外,没有人知道他的考分,如何会有恶性竞争!如果没有官方统计,民间统计根本不可能———已经离开学校、考得不好的孩子不可能把自己的考分情况向老师或学校报告,老师和学校也不得向学生进行一一调查,因为考分是学生最大的隐私!退一步,即使老师和学校在做这样的民间统计,那也是无法完成的———因为只要有一小部分学生不公开自己每一门的考试结果,这样的统计就只能是估计。事实上,如果没有了官方统计,教师、学校甚至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根本就不愿意主动做这种给自己的脖子上套绳索的傻事。没有人真正愿意进入恶性竞争的怪圈!

3.“高考”在性质上属于社会化的选拔性考试,基础教育的质量评价不应以高考成绩为标准。普通高中学生在完成学业以后参加社会化高考,因此,对普通高中以至整个基础教育的质量评价应该在学生的学习期间完成。学校或者教研部门如果要对本校本地的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应该通过其他的渠道。正是因为把高考成绩简单用作对学校和地方教育质量的评价标准,高考才成为导致基础教育异化发展的指挥棒。

现实当中,虽然没有明确条文,地方政府领导常常会主动地把本地高考成绩作为自己的政绩考核的内容,教育行政部门在进行学校评估的时候也会变相地以高考成绩为参照。只有在省级以下地方杜绝考分统计和统计结果的流传,这样扭曲变形的考评方式才会随之产生变化,基础教育新的质量评价系统才能真正建立,教育以及教育质量的本然的内涵才会逐步得到体现,围绕“质量提高”而展开的自然的教育竞争生态才能慢慢形成。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不能对高考情况进行数据统计或者公开统计结果。一方面,为了完成招生工作,让全社会和每一个考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招生考试部门必须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公布当年的总分分布情况、全体考生的平均成绩、每一科目考生人数以及平均成绩、成绩分布等。每一个考生正是通过这些信息决定自己的志愿情况。另一方面,为了提高招生考试工作本身的质量,省级招考部门也应当从专业研究的角度,对考试结果进行各种必要的处理,取得相关数据,以改进今后的工作。但不论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应该强调只有省级以上招生考试部门才有权对高考分数进行统计处理并发布相关结果。

4.杜绝考分统计和依据统计结果对地方和学校排队,可以造成教育投入方式的变化,促进学校的均衡发展。在很多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甚至地方政府在对学校进行财政投入时,常常依据学校的高考上线人数或者平均分。学校只要考得好,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向教育行政部门、向政府提出利益要求,教育行政部门或地方政府也乐于奖励这样的学校。这样的投入方式显然缺乏法理依据,也很容易导致学校之间不均衡现象的加剧。如果没有正式的、官方的统计结果作为依据,这样的情况将会逐步得到改变。

克服“应试教育”的极端倾向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我们坚信,教育的进步必须从脚下开始,从能做以及应该做的事情开始。通过理性和善的力量,解除现有制度系统当中习以为常的、非理性的“应试机制”,正是这样的事情之一。

(作者单位系江苏省中小学教研室、江苏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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