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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初探

发布时间:2022-03-10 08:40:13 浏览数:

摘要:改革高考招生制度,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满足人民要求教育公平的重要突破口。国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改革,对科学选拔人才,推进高中阶段素质教育,促进高等教育多样化发展,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目前我国高职招生考试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入手,总结了目前全国高职招生考试改革的基本做法和经验,提出了完善多元化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高等职业教育 招生 考试 改革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C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3.19.174

改革高考招生制度,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满足人民要求教育公平的重要突破口,对科学选拔人才,促进高等教育多样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13年4月15日,教育部正式颁布《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提出了建立以高考为基础的考试招生办法、改革单独考试招生办法、探索综合评价招生办法、完善面向中职毕业生的技能考试招生办法、规范中高职贯通的招生办法、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办法等6种高职招考模式[1],明确了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逐步形成省级政府为主统筹管理,学生自主选择、学校多元录取、社会有效监督的中国特色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1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存在的问题

1.1 高等职业教育的认同度和吸引力尚需提高

为突破技能型人才紧缺的瓶颈,国家从2002到2005年连续三次召开职教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等一系列政策,职业教育发展迎来了发展的历史机遇。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规模成倍增长,学校数从2001年的628所增加到2011年的1276所,招生325万人,[2]成为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虽然高等职业教育取得了十年跨越的历史性的发展,但是由于目前仍然处于高考录取的最后批,基于传统习惯和社会心理,社会认同度和考生填报积极性不高。同时,高考生源逐年减少,2008年全国高考报名人数为1050万人,2012年全国高考报名人数为915万人,4年减少了135万人[3]。招生形势愈加严峻,造成高职招生计划规模与实际包括人数差距逐渐增大。如东部某省2012年在最后一个批次投档中,共有约5万个招生计划落空,比2011年增加了约1万人。虽然录取线已降到180分,但仍有96所学校三次投档无一人报考,共涉及1211个招生计划[4]。统考之外的其他类型招生,因为社会知晓度和关注度较低,规模也较小。

1.2 普通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评价体系亟待完善

2011年,教育部提出要“稳步开展根据高中阶段教育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职业准备类课程学习情况和职业倾向测试结果综合评价录取新生的招生改革试点”[5]。但由于高考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尚未完成,各省制定和推进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的积极性不高,至今,教育部当初的设想没有实现。随着生源类型趋于多样,生源规模逐年缩小,考试内容和形式也随之开始呈现多样化的趋势。而现有普通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评价体系在很大程度上是针对普通高等教育的选拔指标设计的,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协作能力等高等职业教育强调的基础素质方面,缺乏切实有效的考核指标,不能很好地满足高职多元化招生选拔的要求。

1.3 招生计划管理还不能适应高职招生考试改革的要求

目前,各省高职招生计划还是与普通高校计划统一管理,一排在录取序列的最后批次,不利于高职院校选拔优质生源。突出表现为三点:一是各类招生计划的安排比例与高职多元招生需求不适应,除高考统考外的其他计划规模较小;二是招生计划的编制时间是相对固定的,与高职考试改革提出的灵活考试、多次考试要求不适应;三是协作计划安排与区域社会需求不适应。例如河南省考生报考上海高职的积极性不高,导致布置给上海高职的河南协作招生计划完成量不足1/3;而安徽省有大量考生想报考上海高职,却因没有招生计划而无法招录[6]。

2 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探索

2.1 普通高考招生

在全国范围内举行,考试时间为每年6月7日到9日(各省区因高考新方案不同,高考结束时间有先后)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面向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参加的普通高等学校入学选拔考试。目前采用的考试方式为“3+X”。“3”为必考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和外语;“X”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高考方案改革而各有不同,目前大体分为6类:①上海市实行选“1”,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中任选1个科目参加考试科目;②江苏省实行“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7门,综合素质评价分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方面;③浙江省实行“技术”,考试内容为“通用技术、信息技术”,侧重对考生实用技能的测试;④山东省实行“综合科目统考+基本技能”,侧重考查考试的基本技能和生活常识考试;⑤海南省实行“综合科目统考”+“基础会考”;⑥其他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综合科目统考”,考生分文理科参加“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考试。通过普通高考是目前高职招生的主要形式。2011年,全国高等职业学校通过普通高考招生数259万人,占当年全国高职录取总人数的82.83%。

2.2 地方统筹的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

地方政府统筹的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由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命题、组织实施、招生录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的招生考试形式。目前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4个直辖市举行,考试时间从3月到6月。4个直辖市采取的考试方式也有所不同。北京市采取“高考+会考”的方式;天津市采取“综合能力考试+专业素质考试”;上海市采取“高中学业水平+特色面试/知识+技能”;重庆市采取“英语听说智能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专业潜力测试+面试”。目前,这种考试的招生规模比较小,以2011年数据为例,北京0.67万人、天津0.28万人、上海1.2万人、重庆1.3万人,合计3.45万人,占高职招生总规模的1.1%。

2.3 示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示范单招)

示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是4至5月,国家(省级)示范(骨干)高职建设学校,经教育部批准,自主确定入学标准、自主进行入学测试(面试)、自主实施招生录取的一种学校招生考试形式。目前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示范(骨干)高职建设学校和省级示范高职建设学校中试行。示范单招的对象是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具有高中阶段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复转军人等人员,招生面相对较广。考试方式是各示范高等职业学校根据招生专业对考生基础能力素质的要求,自主进行入学测试,参见的考试组织方式有“文化考试+面试选拔”、“文化考试+综合素质+面试”、“知识测试+技能测试”、“高考诊断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等。2011年,全国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数6万人,占高职招生总规模的1.91%。

2.4 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对口单招)

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是每年3至6月专门面向中等职业学校选拔优秀毕业生进入高等职业学校学习的一种招生考试形式,简称“单考单招”或“对口单招”。由全国各省招生考试部门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录取。考试方式根据各地招生政策和生源情况有所不同。例如:江苏省采取“专业技能考试+文化统考”,专业技能考试由各专业大类联考委确定,文化统考科目(专业综合理论、语文、数学、英语)由各市招生考试部门组织实施;北京采取“公共文化课+专业课”,公共文化课(语文、数学、外语)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专业课考试由招生学校根据不同专业需要设置并自行组织;湖北省采取“技能操作考试+文化考试”;甘肃省采取“文化综合素质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专业技能水平测评”方式等。同时,优秀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择优推荐免试入学。2011年,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录取人数25万人,占当年高职招生总规模的7.98%。

2.5 五年制职业教育招生(3+2)

五年制职业教育招生,是指初中毕业考取中高职五年一贯制(个别专业6年制),在3年中职学习完成后,通过转段考试进入高职阶段学习的一种招生考试方式。考试一般在6月份举行,由各高等职业院校自行组织,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备案。2011年,五年制职业教育招生数20万人。

除了上述五类主要的高职入学考试改革类型外,福建、江苏等高职(特别是民办高职)招生录取缺口较大的省份,在高等职业院校招生中开始探索实施注册入学制度;部分省份针对艰苦行业、特殊专业,探索实施定向招生等多种招生考试形式,进一步丰富了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改革的内容,拓宽了高等职业教育招考,对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提升劳动力素质,推动教育综合改革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3 关于高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

国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应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指导思想,按照《纲要》提出的“完善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方式和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有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的要求,在招生考试改革的政策安排、经费投入、方案实施、考试运行、监督完善等方面做好制度设计,确保高职招生考试改革的取得成功。

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对高等职业教育和高职考试的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充分认识高等职业教育在整个教育系统中的准确定位和重要作用;引导考生根据兴趣和特长自主选择、设计成长路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高职教育招生考试的法律地位。

其次,要积极稳妥推进改革,维护高职考试作为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是否全面推进免除考试的高职注册入学制度,尚需要结合高等教育发展状况、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需求、社会对人才的要求以及历史文化传统等综合因素慎重研究。如果贸然实施不需要任何形式考试的制度,将会极大降低高职的社会公信力和吸引力,危害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高职教育分类招生考试作为国家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建立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信息发布制度,公开招生政策、招生办法、招生结果;严格按照高校阳光招生要求,强化单独招生考试的政府和社会监督,规范招录取程序,保证高职考试的严肃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三,高等职业院校更要练好内功,深化改革,不断提升质量,主动应对招生制度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把教书育人、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学科专业、师资队伍、实践教学和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科技创新能力、服务社会能力和文化传承创新能力,坚定不移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坚定不移地直接服务行业和地方经济,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更大力量。

参考文献:

[1]教育部.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EB/OL].2013-4-15.

[2]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麦可思研究院.2012中国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M].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3]方毅夫.4年全国考生减少135万高职高专院校生源告急[EB/OL].中国新闻网,2012-8-21.

[4]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职院校生源危机:2012年高招山东96所高职院校无一人报考[EB/OL].山东高考信息网,2012-8-23.

[5]教育部.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EB/OL].教育部网站.

[6]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改革调研组.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改革调研报告[Z].2012.

作者简介:唐磊(1981-),西南大学教育博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为高等学校设置、高等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教育管理,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德阳 6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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