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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湘西少数民族地区教师生存状况的对策研究

发布时间:2022-03-10 08:39:37 浏览数:

【摘要】教师是教育发展的关键。湘西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地处偏远山区, 交通闭塞, 社会经济文化相对落后,教育在地区发展过程中承载着十分重要的使命。本课题组相关调查表明,当前湘西少数民族地区部分教师的生存状况堪忧,相当一部分普通中小学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在物质生活方面、工作方面以及身心健康等方面均深陷困境。有关部门应当关注和重视湘西少数民族地区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从加大资金投入、改善教师住房条件、重构学校教学制度等方面入手,切实改善教师生存状况。

【关键词】改善,少数民族教师生存状况,对策研究

一、导言

众所周知,教师是教育发展的关键因素。《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只有教师全身心地投入教育教学工作当中,才有可能培养出优秀的学生;只有社会满足教师必要的生存与发展条件,教育事业才有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湘西是老少山边穷地区,交通闭塞, 社会经济文化相对落后,近年来,在国家的大力扶持和湖南省内各级各部门的全力支持下,湘西的教育事业有了迅猛的发展,相比以往,湘西教师的生存状况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然而从我们《湘西少数民族地区教师生存状况的调查与研究》课题组进行的一些相关调查研究来看,当前湘西少数民族地区部分教师的生存状况依然不容乐观,相当一部分普通中小学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在物质生活方面、工作方面以及身心健康等方面均深陷困境,这客观上制约着湘西教育事业的发展,也对湘西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速度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从湘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少数民族地区和谐发展的角度,认真调查分析湘西少数民族地区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的生存状况,进而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改善湘西少数民族地区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的生存现状,对促进湘西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推动湘西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民族和谐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影响湘西少数民族地区教师生存发展的主要因素

(一)国家教育投入机制与地方教育投入不足导致教师收入偏低,与其它行业差距过大。调查得知,湘西少数民族地区教师的月均收入为人民币1754.23元,即年均收入为人民币21050.76元,如果按小时算,每小时的平均工资仅为人民币9元。尤其是农村教师群体少有积蓄,不仅买房困难,也难有余力涉足股票、购房等投资行为。这一结果表明,作为高学历、高层次人才群体,近年来湘西少数民族地区教师分配制度的改革虽然提高了教师收入,但教师现有整体收入水平仍没有达到市场要求,尤其是与其他行业人员收入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

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当前我们国家教师待遇保障“以县为主”的投入机制,二是地方政府对教育的投入普遍不足。近年来,国家虽然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但国家对教育的投入主要增加在保障办学经费以及义务教育学杂费等方面,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依然依靠“以县为主”的财政投入机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不同地区之间、城乡教师之间、其它行业与教师之间待遇存在较大差距。在湘西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绩效工资虽然给湘西少数民族地区教师收入带来一定增长,但由于湘西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相对落后,八个县市中有七个国家级贫困县,一个省级贫困市,县级财政无法保证教师绩效工资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对教育投入缺乏积极性。因为与其他行业投入相比,对教育的投入,不仅数量巨大,而且回报周期较长,教育投资的效果一般通过间接和隐含的方式体现出来,这往往无助于当前地方官员的GDP政绩考核。

值得注意的是,一直以来,教师们对本行业收入偏低颇有微词。他们普遍认为教师群体与其他行业间的收入差距主要不是由行业劳动者的努力程度不同引起的,而是由国家政策机制造成的。这一状况的不合理之处在于,同等条件的人员仅仅因为所处单位不同而造成收入相差甚大,行业间分配不公的事实势必会严重挫伤低收入行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在行业之间,虽然一定程度的行业差距是允许的,但过大的差距容易导致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经济地位的下降,从而影响到教师的社会地位,影响到教师队伍的稳定程度,也容易扼杀教师的积极性,不利于激发教师的创造性。因为本地区教师群体总体收入偏低必然导致优质教师流失严重,或者促使未流失的教师通过其他途径获取收益补偿,导致这一部分教师行为的异化。

(二)除了语言文化隔阂以及物质生活环境对教师造成的困难外,教师办公环境特别是制度环境因素对教师带来的困扰不容低估。在湘西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语言文化的隔阂与自然交通条件的限制是客观存在的,这使得外来教师适应当地社会生活时面临一定困难。除此之外,城市教师购房压力大,生活消费水平低,农村教师住宿条件差,普遍存在“就医难”,在衣食出行方面,无法同城市居民相比。偏远地区农村学校的办公条件较差,无法实现现代化办公。

部分偏远地区农村学校办学条件相对较差,学校的实验设备、图书资料比较匮乏,教师的办公环境有待改善。在制度环境方面,现行的学校管理制度普遍存在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是当前学校管理模式与评价机制存在缺陷。教育实践表明,学校管理的偏差和教师评价中的缺陷,是给教师带来困扰的组织管理根源,直接影响到教师的教学水平发挥。在湘西少数民族地区,当前很多学校管理者仍以“任务管理”为重点,惩罚消极怠工的教师。这种简单的经济利益奖惩使教师需求窄化和低俗化,教师只能通过工作中收获的金钱和物质满足低层次需要,而难以从工作中获得价值感、愉悦感和成就感等高层次需要的满足。在湘西少数民族地区目前通行的学校教师评价中,无论是教师的教学还是科研,从教师的从业思想到行为,学校管理者执行的是一套量化考评管理办法,这使得学校教师评价中缺乏足够的人文关怀。师生教学交往的热情与兴趣枯竭,以及教育教学手段和方法的简单粗暴等现象的出现也就不足为怪。在这种学校任务管理模式与教师评价的严厉威权之下,还使得教师自我发展的空间变得日益狭窄。在教育实践中,教师位于学校行政命令和科层制体系的最底端,他们缺乏一个维护自身权利的专门机构,他们的行为受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管理者、社会公众等多方面的控制。比如教师要应付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名目繁多的常规检查,按章行事;要采用指定教材和教师辅助读物;要集中备课,统一上课内容,统一教学进度,用一种教学方式,同步化、集中化、单一化地安排教学;教师不能参与学校各部门政策的制定以及知晓决策的内容、监督决策的执行等;而且越到基层,学校层次越低,教师享有的权利也就越难以得到保障。如此以来,教师自我发展空间日益狭窄,高强度的工作又得不到客观的评价,就使得部分教师对工作失去耐心和信心。

(三)繁重的教学工作以及社会、家长各方面给教师带来的压力过大,使得教师不堪重负。调查中,湘西少数民族地区多数教师反映工作生活中面临的压力太大。教师们的压力主要来自繁重的教学工作,来自社会与家长的要求。

湘西少数民族地区教师教学工作负担重主要是下面两个原因造成的:第一,少数民族地区教师数量短缺和结构失衡,造成教师超负荷运转。一方面,由于湘西少数民族地区财政紧张,严格控制教师编制;另一方面,也由于农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较为艰苦,一般高校毕业生不愿意到农村任教,而已在农村的教师又千方百计地想要调进城区,造成农村教师数量减少。由于少数民族地区计划生育政策的优惠以及政策的延后效应,目前农村生源尚处在高峰期,教师又得不到及时补充,使得教师工作量加大。同时,由于英语、艺术、信息技术等一些专业课的教师奇缺,在一些农村学校,要么,这些课名存实亡,要么,由其他教师兼任,造成教师多头带课,增加工作负担。第二,在当前西部农村普遍出现的教师社会责任功能性扩展的趋势,加重了教师额外的工作负担。已有研究者指出,我国西部地区普遍存在着农村教师社会责任的功能性扩展趋势。我们调查发现,这一趋势在湘西少数民族地区同样存在。目前的农村学校有不少学生因离家路途较远和学校教学时间延长等原因,在学校寄宿或中午滞留学校,致使很多教师中午或晚上不能回家,实际上还承担了照顾学生生活和安全的责任。再加上农村家长作为劳动力向发达地区外流导致的家庭教育功能下降,这种社会责任从家庭向学校和教师转移的情况也相当普遍。很多教师在本来就十分繁重的教学任务之外,还要承担学生课外学习辅导和日常教养的责任,实际上还同时承担了未获法律认可的学生监护人的责任。这种情况不仅增加了教师的实际工作量和劳动强度,而且一旦发生意外,教师将不得不被迫承担本不应由他们承担的法律责任。

来自社会与家长的压力也不容低估。目前湘西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教育仍然是应试教育模式,这有深层次的社会因素和教育界内部的原因。从社会因素来看,由于湘西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受到制约,使得很多的家庭和学生将升学作为脱贫的唯一出路,因此对学校和教师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在教育界内部,“以升学率论学校,以分数论教师”的评价标准,必然对湘西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村学校和教师形成巨大的压力。更让教师们左右为难的是,一方面当前社会“应试教育”继续盛行,许多学生、家长和学校甚至少数上级部门仍以学生的考试分数与升学率作为评价教师与学校的唯一标准;另一方面教育界又大力提倡素质教育,搞新课程改革,提倡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新课程改革不到位,搞得似是而非,造成“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的“拉锯战”,让教师疲于应付,使教师负担加重以致力不从心。

目前形势下,职称晋升是湘西农村教师提高工资待遇的唯一机会,但要顺利地晋升职称对他们来说绝非易事。职称晋升难的现象在湘西的农村学校仍然普遍存在。因为职称晋升难,教师间的竞争无形之中就加大了,这就给农村教师带来很重的心理压力。另外学习培训机会少也是使造成湘西农村教师压力过大的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农村教师工作负担重、经济困难等原因,他们很难有机会外出参加学习培训,不能正常吐故纳新也增加了他们的忧虑,主要是担心自己会因为没有及时更新知识被社会淘汰,尤其担心在聘任制改革中下岗。

总之,当前一方面国家提出“科教兴国”,另一方面社会却对教师实质关注不够,教师地位日趋边缘化,来自各方面多重压力的交叉,使得教师们难以承受,身心俱疲。

三、改善湘西少数民族地区教师生存状况的建议

(一)改革国家教育投入机制,增加地方教育投入,合理提高教师收入,减少行业差距。一是要改变当前我国教师待遇保障“以县为主”的投入机制。目前分税制条件下,中央财政相对宽裕,市县级财力十分紧张,为确保教育公平,国家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就不应该仅仅体现在保障办学经费以及义务教育学杂费等方面,而应改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依靠“以县为主”的财政投入机制。即便短期内实现教师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待遇完全平等,有现实的财政困难,但政府部门应积极调整财政投入方式,建立合理机制,消除教师的教龄津贴、班主任津贴、特殊教育教师津贴、住房公积金、社保、医保等待遇的地区差异,由政府建立统一标准,纳入财政预算,由中央、省级财政共同保障。至少教师应有的基本待遇应由省级财政统筹。

二是上级政府应督促下级地方政府加大教育投入。正因为教育投入对地方官员的政绩、短期内经济增长贡献作用并不明显,地方官员对增加教育投入积极性不高,所以上级政府应改革当前对地方官员的GDP政绩考核模式,建立有效机制监督下级地方政府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尤其对下级地方政府侵害、挪占教师正常待遇的行为,应有惩戒,应建立对各地政府落实、保障教师待遇的监督、追责机制,定期公示、督改侵害教师正常利益的行为,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是应对教师的收入水平进行合理的社会定位,继续提高教师的薪酬水平,使教师的收入起码不低于公务员收入水平。从目前劳动市场情况来看,收入水平的高低,仍是决定湘西少数民族地区能否吸引与稳定骨干教师与优秀人才的重要因素。参考劳动力市场价位,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充分考虑教师人力资本的投资水平,体现对其所积累的专门知识、技能和经验的承认,是教师收入水平定位的基本出发点。如果教师的收入过低,则很难吸引优秀人员进入教师队伍。只有让教师收入水平与知识密集型行业同等条件人员的收入水平相当,才有助于吸引优秀人才。长远来看,公立学校中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应该定位为公务员,我国《教师法》早有明文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因为教师承担的是人才培养的民族重担,属于公共事务领域,只有这种明确的定位,能够切实地保障西部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教师的各项合法权益。

四是实行城乡统一工资制,缩小城乡教师工资差距。目前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城乡差距依然较大。教师工资收入城乡间的巨大差别使得农村教师流失非常严重,造成城市与农村教育发展的不平衡。应该取消城乡教师工资二元化体制,实行统一工资制,并在政策上向农村教师倾斜,比如住房问题、子女入学问题等,城乡教师工资待遇才可能会逐步缩小。同时,为了鼓励教师到农村和边远地区任教,应该提高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的薪金和其他福利待遇。国家应实行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特殊津贴制度,为在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学校长期工作的教师提供特殊的工资津贴和优惠的医疗、退休养老条件,彻底解除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教师因经济困窘而带来的精神压力和后顾之忧,从而稳定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教师队伍,使农村教师爱岗敬业,体验职业生涯的乐趣以及由此产生的价值体验,使职业角色功能和潜力充分有效地发挥,为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政府主管部门和校方应尽力改善教师的物质生活环境、办公环境,改革教学管理与评价体系。

政府有关部门应改善农村学校基础设施、改善教师住房和工作等环境条件,各级财政与教育部门应为改善教师生存环境提供必要经费保障。尤其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教育经费进行统筹,考虑到学校类别和学校之间的差异,根据需要分配资金,让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用。

教育部门应积极推进湘西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教育改革,为教师创造宽松的工作环境。一是把在湘西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学校推进素质教育作为湘西地区教育强州的重点。在湘西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村大力宣传素质教育,引导湘西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社会的舆论,促进其转变教育观念,缓解社会对学校和教师的压力。积极进行新课程改革的探索,建立与素质教育的基本理念相一致的评价体系,坚持不以升学率评价学校,不以所教学科分数评价教师,切实为湘西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教师“松绑”。 二是新课程改革要紧密联系湘西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学校实际。新课程在湘西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学校的实施坚决不搞形式主义,不能操之过急,力求平稳过渡,允许教师有一个适应的过程。新课程标准和新教材不搞“一刀切”,应有适合湘西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教学的版本,使农村教师能“教得上”,学生能“达得到”。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管理层,应完善自身的管理能力和策略,努力实现科学化管理,树立“以师为本”的管理理念。学校要尽可能实行开放式的民主与授权的管理,赋予教师更多的专业自主权与更大的自由发挥空间,提供更多参与学术决策的机会。应充分尊重教师人格,创建相互理解、团结合作的工作环境,最大限度地挖掘每位教师的内在潜能,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与动力,使教师有更强的责任感与归属感。教育部门和学校尤其应改变不合理的教师评价体系,提高全体教师在评价中的参与意识,发挥教师本人在评价中的作用,提供教师参与讨论的机会并努力取得教师认可。教育部门和学校制定教师评价方案时,应彰显学校评价中对教师的人文关怀,提高教师的精神境界,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引导教师思考,启迪教师思维与创新能力,以充分激发其工作的创造性。健全和完善评价机制,可以增强教师的职业满意度。健全完善的教师评价制度必须发挥家长、学校、社会的综合作用。要逐步转变家长和社会的观念,家长不以学生的成绩评价教师,社会不以成绩好坏作为评价学生工作能力的主要指标,尽量对教师的能力与业绩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坚持发展性教师评价制度,在职位评价与业绩评价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薪酬,建立一套总体薪酬回报体系,在提高对教师物质回报的同时,关注教师的工作体验。学校平时在考核、评优、评职称、晋升中,尽量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使之成为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的动力之一。

(三)教育主管部门和校方应努力减轻教师繁重的工作负担,关心教师的身心健康,疏解教师的工作压力。

湘西少数民族地区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的工作负担过重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要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第一,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教师劳动保护方面的政策和法规,限定教师工作量的最高标准(如周课时或学期课时量),将教师的工作量控制在一个较为合理的范围之内。第二,教育部门要严格核定合理的师生比,增加农村学校教师的编制,控制班级人数。应充分考虑湘西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学校有部分路途较远的学生中午滞留学校及在学校寄宿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教师编制和配备生活指导教师,减轻教师的工作强度,保护其身心健康。第三,学校应严格执行课程计划,适当减少教师的工作时间。目前湘西少数民族地区城市学校超课时现象相对比较严重,但教师数量是按标准编制配置的,课时增加而人数一定就必然增加人均教学时间。因此,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得擅自增加课时,就有利于让教师有一个合理的工作时间。第四,学校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分散教师的压力。要充分调动各科教师的积极性,在安排工作任务上,要适当均衡,尤其在班主任安排上,既要有“主科”教师,也要有其他学科的教师,适当分散;在非教学任务安排上,要重实效、重教育性,控制数量,提升质量,避免过多过滥。第五,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履职能力。在教师培训中应重点加强对教材处理、多媒体技术运用、学科整合与学生学业评价方面的内容,提高教师相应的知识与能力,从而提高教学效能,达到减轻教师负担的目的。

学校要多关心教师的身心健康,疏解教师的工作压力。学校领导以及各中层干部都要真正关心教师、尊重教师,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帮助教师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做教师的知心朋友,这样教师工作起来才会舒心、安心。其次学校要通过心理机构、党团组织关注教师的心理健康,建立压力发泄渠道,缓解教师的工作压力。要在湘西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教师中普及有关心理健康的知识,让他们掌握一些基本的心理调节、疏解压力的方法。学校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心理健康及相关知识讲座, 通过心理健康知识的学习,充分认识心理健康的重要性,树立现代的健康观,教会教师自我心理调节,使教师有健康的心理状态,掌握必要的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知识,当遇到心理问题时,敢于面对现实,善于客观评价自我,主动寻求专业帮助。要拓展教师人际交往的时间和空间,让教师在工作和生活中获得更多精神和物质上的慰藉、关怀、尊重和帮助。

新闻媒体对教师队伍里的丑闻应多做客观报道与深层次分析,不应炒作,应多报道基层教师与农村教师的实际工作生活,引导全社会关注并改善基层教师与农村教师的生存状况。只有全社会都来关心教育,关心教师,只有切实解决教师工作生活存在的实际困难,教师群体才能有一个比较宽松的工作生活环境,教师个体才能为湘西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事业添砖加瓦,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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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湖南省教育学会“十二五”教育科研课题——《湘西少数民族地区教师生存状况的调查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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