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范文大全> 自我评价>

用规范服务擦亮文明城市创建的窗口

发布时间:2022-02-25 09:54:00 浏览数:

1996年10月,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第一次把精神文明城市创建作为“三大”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之一,写进党的决议,从此掀起了全国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高潮。1999年9月,新中国成立50周年前夕,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央文明委”)命名表彰了首批58个“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自此,每三年评选一次“全国文明城市”,并于2003年9月,正式公布了“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标准,给全国城市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树立了标准,明确了导向,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深入。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我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群众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实践,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自发性活动,是人民群众移风易俗、改造社会、建设美好生活的伟大创造,是促进社会经济和各项事业全面进步,推进城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市民综合素质、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本文以银川市公共图书馆为例,结合实际工作,从三个方面谈公共图书馆在做好创城工作时应如何发挥示范作用。

一、在规范服务方面

(一)规范服务礼仪

要严格按照《图书馆服务宣言》《中国图书馆馆员职业道德准则》《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银川市图书馆文明礼仪服务手册》开展优质服务。上岗注意个人穿着打扮,服饰整洁、美观,饰物得体,适度化妆,佩戴工作牌;有读者前来咨询或者办证,要立即起身微笑问候“您好!请问您要办理什么业务?”吐字清晰,语气适中,讲普通话,目光亲切,热情友好,解答读者咨询要耐心、正确、全面,读者有疑问或有查询时不推诿、不搪塞,并指导读者正确利用图书馆。工作中出现差错,必须当面向读者道歉并及时纠正,不与读者争执、吵架,得理让人。要将“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请您慢走”等文明服务用语贯穿在服务工作的始终,做到接待每一位读者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真正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二)杜绝工作中的不文明行为

在岗位上要注意行为规范,做到不交头接耳,不擅离职守,不聚集聊天,不吃零食,不趴在工作台上休息,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为读者提供全面的、人性化的服务

在与读者的交流沟通之中,要注意观察细节,深入了解读者需求,实时提供个性化、人性化的服务。比如,老年人进馆办证,在为其办理好读者证后,可以仔细询问老人有没有随身携带老花镜,阅览时需不需要为他提供老花镜;另外,作为服务读者的第一窗口,读者服务部还应该准备急救药箱、雨伞、便签、充电器、眼镜布等常用物品,以備读者解决不时之需。

二、在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方面

首先,应大力支持未成年人进馆办证。只要走进图书馆、能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需要借阅图书,都应该欢迎并积极为其办理个人读者证。其次,要注重引导未成年人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为未成年人办理读者证的过程中可以通过与其一系列互动,充分调动未成年人的积极性,这样不仅可以吸引他们走进图书馆,养成其热爱阅读的良好习惯,也可以充分体现图书馆关注弱势群体,为弱势群体提供平等服务、人文关怀的优秀传统。最后,还应为未成年读者提供科学的导读服务。针对少年儿童阅读兴趣的广泛性,要准确了解当前未成年人的阅读喜好,有针对性地开展导读服务,了解少儿读者借阅规律,从而制定出适合不同年龄阶段的常用文献借阅清单,为未成年读者提供快捷、高效的导读服务。

三、在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方面

银川市图书馆将志愿服务工作站设在读者服务部,目的就是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让广大读者一进馆就感受到浓浓的志愿服务氛围,并热情参与其中,在全社会掀起互帮互助的志愿服务热潮。

在日常工作中,读者服务部工作人员必须佩戴“雷锋精神志愿者”绶带上岗,积极主动维护馆内秩序,及时劝导读者的不文明行为,规范读者行为,引导读者抵制不文明行为,如不追逐打闹、不大声喧哗、不窃窃私语、不高声接打电话、不占座睡觉、不损坏图书和公物、不吸烟,共同营造一个文明有序的阅读环境。除此之外,作为志愿服务站的工作人员,还应广泛宣传志愿服务知识,吸收更多有爱心、有热情的读者加入到志愿服务者的队伍中来,积极填写《银川市图书馆志愿者信息登记表》,广泛参与图书馆开展的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让志愿服务成为一种习惯。

作为图书馆工作人员,要以实际行动拥护和支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从今天做起,从自己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从言行举止的细微处做起,在创建文明城市中争当先锋,引导读者文明入馆,让每一位读者都成为文明阅读的传播者,使图书馆成为文明城市的靓丽名片。

(作者单位:银川市图书馆)

上一篇:创建和谐企业应该从创建和谐班组开始

上一篇:无声电波传真情

相关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