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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水运工程造价编制

发布时间:2022-03-09 08:46:46 浏览数:

摘 要:2008年12月交通部发布了JTS110-8-2008《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08水运招标文件”)、JTS271-2008《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08水运清单规范”)。这两本规范在2009年1月1日实施,作为水运行业的强制性规范,对水运行业的招投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文章依据上述两本规范、最新水运各专业现行定额,结合近年来造价编制经验积累,探讨在“08水运清单规范”下的水运工程造价编制。

关键词:水运工程;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概预算

中图分类号:U65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5)12-0165-02

在水运工程造价中应用清单计价,使各方对于工程项目的范围及内容有共同的理解基础,有利于招投标的顺利展开及标后管理。本文主要在对当前水运工程造价的特点分析的基础上,论述了水运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与定额计价模式之间的差异性问题,并结合工程造价实际,探讨水运造价编制方法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1 水运工程造价的特点

1.1 金额高

水运工程大部分是移山填海,大挖大填,水下作业多。所以,水运工程造价要远远高出其他类型的工程项目。象重力式码头,通常造价可达数亿元。象吹填造地项目,通常造价从数亿元到数10亿元。

1.2 动态性

水运工程由于通常都与海水、河水等接触,其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季节性水位潮汐变化的影响,有时还会受到强风甚至台风的影响。由于水运工程通常都有水下开挖等施工,水下的土质、岩层变化难以预料,也不易准确鉴别。比如,原先地勘显示土层位置,出现了礁石,炸礁单价是挖泥单价的10倍左右,所以随着地质情况的逐步明确,工程造价也会动态改变。

1.3 复杂性

水运工程通常都包含较多的专业,各专业涉及的计价依据各不相同,涉及的施工单位众多,施工环节也较为复杂。根据施工需要,可能需要建设临时沉箱预制场、临时码头、临时栈桥、临时便道等,少则几十万,多则数百万。

2 水运专业划分及最新计价规定

①影响计价主要有清单规范、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工料机价格等。

②在招投标等阶段,水运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必须执行“08水运招标文件”、“08水运清单规范”两本规范等。

③水运专业主要包含沿海港口工程、内河航运工程、疏浚工程、船厂工程、远海工程等专业。作为概预算编制的参考依据,交通部发布了各专业的定额及编制规定。目前最新定额具体如下:

其一,部颁沿海港口定额:目前最新的是2004年定额及规定,交通部“交水发[2004]247号”《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

其二,部颁内河航运定额:目前最新的是2014年定额及规定,交通部“2014年第28号”《内河航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其配套定额。

其三,部颁疏浚定额:目前最新的是1997年定额及规定,交通部“交水发[1997]246号”《疏浚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

其四,部颁船厂定额:目前最新的是1996年定额及规定,交通部及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船总计[1996]1429号”《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

其五,部颁远海定额:目前最新的是2014年定额及规定,交通部“交水函[2014]1025号”《远海区域水运工程计价暂行办法》、《远海区域疏浚工程计价暂行办法》及配套定额。

上述部颁定额是编制概算、标底等的定额消耗量参考依据。针对施工企业的投标报价,鼓励企业建立自己的企业定额甚至清单消耗量。就目前现状来说,大部分施工单位还没有建立自己的企业定额,通常都是在部颁定额基础上套价,然后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情况等进行调价,作为投标报价依据。所以,在企业定额的建设方面,各施工单位还需要加强投入。

在编制概算、标底时,通常按照部颁编制规定中各种费率来计算工程取费、税金等。投标时,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不允许优惠,其他取费通常都可以进行优惠。

工料机价格方面:在编制概算、标底预算时的人工需要执行部颁的相应专业的人工单价。投标时的人工可以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情况自行报价。材料单价执行各地当时的材料市场价。船机艘班单价根据颁布的艘班消耗量定额结合工料单价可以自动计算出船机艘班单价。

3 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与定额计价模式的

区别

3.1 项目设置

从项目设计的角度来看,水运工程定额计价中对于工程项目的设置通常情况是按照施工工序和施工工艺进行的,并且其定额项目中所包含的工程内容相对来说单一。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则是一个对综合实体的考虑,一般情况下其包括了水运工程项目的多个子项目工程内容。清单计价时,投标人需要根据招标要求、设计图纸、结合自身情况,将施工方案等考虑在清单单价中。

3.2 定价原则

对于定额设计来说,其采用的定价原则主要是按照部颁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进行计价的,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则主要是按照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通过水运工程施工企业自主报价的方式进行的,其反应出了市场决定价格的特点。

3.3 单价构成

对于定额计价来说,其主要采用定额子目计价,主要是包括定额编制使其的人工费用、材料费用、船舶机械台班费等。通常施工取费、税金等在定额单价之外计算。

而对于水运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来说,其主要采用的是全综合单价,需要考虑人工费、材料费、船机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风险费、劳保、税金等。建设部的清单单价中是不含劳保、税金等,这点有所不同。

3.4 评价方法

定额计价的计算规则较为笼统,且其计算方法主要是在施工工序计价的基础上,将施工工序工程量进行相加,随后选套定额并对子项的定额分项工程费进行计算,同时对每个项目独立计价。

3.5 价格表现形式

从表现形式上来看,定额设计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两者存在着较大的差异,首先在定额设计中,其主要是对工程总造价进行表示,并没有对分项工程的费用进行单列处理。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主要为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它是进行水运工程投标、评标及结算的重要依据,其单价通常情况下不作调整。

4 水运工程量清单计价需要注意的问题

4.1 按照“08水运清单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

比如,必须编制一般项目清单。一般项目清单包含暂列金、保险、安全文明施工费、大临工程等。按照“财企[2012]16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水运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总价1.5%计算。最新内河2014已经将1.5%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计算在单价中,所以,内河2014一般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无需计算。

比如,基槽挖泥、炸礁等清单工程量,需要按设计断面净量计算,超宽超深等不能计入清单工程量。在实际造价经验中,出现很多工程争议都是关于超宽超深计算规则的。招投标时,应明确执行断面净量计算规则,并且加以提醒,减少标后争议。

比如,回填工程的工程量按设计断面净量加上原泥面沉降量。原泥面沉降根据设计计算。

4.2 预算时人工、税金、材料价要执行当地最新信息

江苏、广东、云南等省交通厅对水运人工单价有做相应调整。所以,上述省份的水运工程编制预算时,人工单价需要作相应调整。

“财综[2010]98号”《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地方教育附加从1%调高到2%,所以目前大部分省份的税率为:市区3.477%,县乡镇3.413%,其他3.284%。个别省份,税金略有不同,比如浙江有增加水利基金0.1%,所以浙江税率为:市区3.577%,县乡镇3.513%,其他3.384%。

材料价可以参考各省交通厅发布的材料参考价,并结合现场询价。水运工程地材用量巨大,各地地材情况差别很大,所以询价极为重要。比如,初入水运造价的预算员,经常会将各市建设造价部门发布的海砂价格作为水运回填海砂的单价,导致价格奇高。各市建设造价部门发布的海砂价格,通常用在市政工程等,都是经过陆上倒运,并且考虑了陆上综合运距后的材料单价,通常在30~50方/元。水运工程的海砂直接从海上来,所以材料单价通常在15~25方/元。

4.3 采用部颁定额套价后,需要结合市场行情做相应调整

比如,挖泥单价,套沿海水工2004定额“水下8方抓斗挖泥船挖泥,运40 km”,单价都在40~50元/方,比市场行情20~25元/方高了整整一倍。沿海水工挖泥数量往往又很大,所以在编制预算时,需要结合市场行情并预留一定的幅度。陆上回填砂、炸礁等也是类似的道理。

5 水运工程应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尚需完善的

地方

①对于整个水运行业来说,其在后续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过程中,应采用工程勘查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以及工程施工一条龙服务的EPC总承包方式,即:工程勘查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交工验收→竣工投产。

②应相应做好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宣传贯彻,虽然“08水运清单规范”颁布6年多,很多地方、很多预算人员仍未能较好地理解和执行规范。

③计价依据颁布的时效性有待加强。比如,目前沿海水工人工单价31.3元/工日,10多年未调整,明显与市场脱节。有个别省份颁布了人工单价调整,但为数不多。各省颁布的水运材料数量仍然偏少,时间滞后较为明显。定额方面,施工企业应加快建立企业定额,甚至建立清单消耗量。部颁定额中,仅仅更新了内河2014年的定额,沿海及疏浚定额尚在更新中。目前,很多新船机、新技术未能找到对应定额。比如大吨位半潜驳安装沉箱工艺,大型抓斗船、耙吸船、绞吸船等挖泥工艺,绞吸船挖岩工艺等等,都缺少对应定额。很多定额消耗量与市场实际偏差较大,未得到及时更新。

④在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应用的过程中,水运工程的造价管理部门应相应做好新模式下计价资料的收集及发布工作,引导水运建筑市场的有序竞争。同时及时发布各种造价指标、价格指数等,为水运行业提供参考的基准尺度,以更好地满足水运行业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

参考文献:

[1] 邢燕.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造价控制[J].施工技术,2010,(S).

[2] 王宪年.如何看待水运工程的“投标价”低于“定额价”[J].中国港湾建设,2002,(4).

[3] 黄仲雯.水运工程造价领域中应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探讨[J].中国港湾建设,2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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