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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史

发布时间:2020-11-01 08:08:02 浏览数:

---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家史

(一)家史的定义、作用、特点

1.家史的定义

家史是用以记载家族或家庭发展、变迁、经历和现状的史志性文体。家史所表现的历史阶段可长可短,有的家史涉及时间达百年以上、数代人员;有的家史涉及几十年时间和三四代人员;也有的家史以一个长短不定的特定时期为背景,如本节所附《我的一家在文革》。

家史和传记的区别在于,传记以个人为表现对象,家史以某一家族或家庭的主要成员为表现对象。

2.家史的作用

(1)记载家族或家庭发展实况

国家有国家的历史,民族有民族的历史,家庭也有家庭的历史。在这些历史中,家族或家庭的历史可以说是最贴身的历史,也是每个人都不可能不关心的历史。目前,多数家庭可能没有自己的历史文本,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令人遗憾的事情。

(2)教育后代

先辈的生活道路通常要比后辈的生活道路艰难,创立、建设一个家庭的艰辛过程对于后辈来说,能起到鼓舞其精神、勉励其奋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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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史的特点

(1)以家族或家庭成员的经历为题材

这是家史与传记的不同之处。在现实中见到的一些家史只讲个人的经历,这不能算是正规的家史,应该算自传。家族或家庭是一个小集体,单个人不能构成一个家庭,更不能构成一个家族。

(2)表现一个家族或家庭的鲜明个性

家族或家庭的个性特色是由其特定的生活道路和生存状态所决定的。每个家庭都有其特定的生活道路和生活经历,在写作中不能模仿别人的家史,要写出自己的特色和个性。

(3)常以故事的形态出现有较强的感染力

家史常以老人讲给后辈听的形式口头存在,具有一定的故事性和感染力。经整理撰写转变为书面形式后,还应该保留这样的特点,为的是增强家史的可读性,让后辈喜闻乐见。

(二)家史的写作

家史不论以家族(这里的家族应指同祖三代之内的成员,不是指同姓的大家族)还是家庭为单位,通常重点记述的是三代人员的史实。往上可上溯到祖父辈以上一两代,往下也可记述到孙辈以下,但两头都不是重点,中心内容是三代人的经历和事迹。后人再撰写家史,中心内容自然下移,形成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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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叙事人的身份要确定

家史一般由家庭内部人员执笔写作,且多为后辈人记述前辈人和同辈人

的事迹。叙事人身份的确定有利于其他家庭成员身份的确定,如本节例文中

“祖父 ”、“父母 ”、“叔叔 ”、“姑姑 ”等人物身份,都是由叙事人 “我”的身份决定

的。

2.表达的时代坐标要明确

家史中的人物行为、主要事件,只有放在特定历史时期背景之下,才能被充分理解。本节例文中的 “文革 ”,就是决定着全家人命运的历史背景,离开了这个背景,人物和事件都将不可思议。

3.人物事件要清晰完整

家史中的人物事件,要形象鲜明、完整清晰,注意避免人物形象模糊、事件残缺不全的情况。

【 例 文 】

我的一家在 “文革 ”

1958 年,我的祖父响应国家建设新农村的号召, 辞去沈阳化工厂高级技

工的工作,带领一家大小,包括奶奶和我的三个叔叔两个姑姑回老家务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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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在黑龙江极北苦寒之地,只消开上一天的车就到中苏边界。那里天

是高的,地是阔的,人是少的,钱是更少的。我的祖父聪明而且能干也肯吃

苦,很快就扎下根,盖了房子,成为红红火火一户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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