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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与发展研究

发布时间:2021-08-02 08:53:00 浏览数:

摘 要:19末20世纪初,国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资本主义国家进入帝国主义阶段。马克思主义在这一阶段进入了列宁时代。这一阶段,列宁阐明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二者的关系,构建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体系,树立了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和观点来解决问题的典范,对我们今天学习和利用马克思主义仍然具有指导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列宁;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

中图分类号:B0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08-0012-02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世界进入了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的时代。面对新时期的新任务,列宁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俄国无产阶级革命的具体情况相结合,在批判帝国主义和修正主义的同时,概括了自然界的新成就,总结了无产阶级革命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对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做出了系统的阐述。由此开启了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新纪元。

一、在批判民粹主义的进程中发展历史唯物主义

民粹主义是19世纪六七十年代在俄国兴起的一股社会思潮。早期的民粹主义具有强烈的革命精神,但是19世纪80年代之后,民粹主义逐渐演变成为代表富民利益的、与沙皇妥协的自由民粹主义。列宁主要就自由民粹派的代表人物米海洛夫斯基的主观社会学进行了批判。

(一)论证人类社会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

米海洛夫斯基认为“社会学的根本任务是阐明那些使人的本性的这种或那种需要得到满足的社会条件”,社会学家的任务就是在这一堆偶然事件的堆积中找到实现合乎心愿的事件以及消除不合乎心愿的事件的条件。列宁指出,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并不是一般意义上对社会进行研究,而是从资本主义社会这一具体的社会形态出发。社会与自然界不同,社会活动多了人的参与,人的能动性在社会历史的进程中产生了不可忽视的作用,而自然界是在自然规律不自觉的推动下不断向前发展的。社会由人的有意识的历史活动及其结果构成,但是社会的发展也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有规律的客观发展过程。社会形态的更替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马克思提出了两个归结的思路:只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水平,才能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自然历史过程。”[1]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了生产关系的状况,而生产关系决定了一个社会的经济基础,进而决定了某一社会形态的政治、经济、宗教、文化等一系列社会关系,即上层建筑。随着生产力不断向前发展,生产关系随之改变,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也将随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化而变化。社会形态不断被社会的基本矛盾的运动向前推动、变更、发展。所以,社会的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在社会矛盾的作用下,有规律的向前发展的客观过程。

(二)论述个人的作用与历史必然性的关系

除了批判米海洛夫斯基的“人类天性”论之外,列宁通过批判他的“个人创造历史”的英雄史观阐述了历史必然性与个人意志的作用的相互关系,以及个人历史作用和人民群众历史作用的关系。

列宁认为,历史必然性思想并不损害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他分析了历史和人民群众作用的关系。他认为米海洛夫斯基仅仅考虑的是感性的活的人的历史活动,并没有将具有思想的人放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去思考。“脱离了社会历史条件,讲历史是个人创造的毫无意义,因为这是一个不需要太大的聪明就能发现的事实。”[2]历史唯物主义从不会独立地讲个人的作用,而是将个人放在他所属的集团利益中、放在整个历史洪流中去思考,它将个人活动归结为他所属阶级的活动,正是这些阶级活动推动整个社会历史的发展。人民群众是最贴近历史发展方向的,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伟大动力。

二、对辩证唯物主义的继承与发展

1905年俄国民主革命失败,革命进入低潮,列宁开始潜心从事哲学研究。在这一时期,列宁将研究重点放在了认识论问题上。以批判马赫主义的形式把马克思恩格斯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系统化,主要代表作是在这一时期完成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

(一)系统阐述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

列宁重点研究认识论,具有极其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和思想理论原因。1905年俄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失败之后,围绕党的斗争策略出现了三种分歧:以列宁为代表的布尔什维克的退却革命策略,孟什维克的“取消主义”的革命策略,以及极少数人主张的“召回主义”路线。“取消派”和“召回主义”在哲学上利用马赫主义来修正反对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同时,19世纪末,自然科学领域发生了深刻变革,人们的认识深入到了微观高速运动领域,牛顿的经典物理学定律不再能解释物理学领域的新发现。当时的唯心主义哲学家趁机否定人的认识能力,否认自然科学的真理性,否认真理认识的客观标准。并把一切都看作是人的主观感觉,展开攻击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和认识观的斗争。在这种形势之下,列宁展开了对马赫主义哲学的批判,对辩证唯物主义做了系统的阐述。

1.批判不可知论,提出认识的辩证过程

马赫主义不但在认识的本质问题上坚持唯心主义认识观,在世界是否可知的问题上坚持不可知论。列宁针对马赫主义的不可知论,阐述了认识的辩证过程。首先,对认识对象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列宁提出“物是不依赖于我们的意识,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在我们之外存在着的。”[3]本体论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前提。列宁认为,世界上不存在不可知的事物,仅存在尚未被认识的事物。人的认识是无限的,可以对客观世界做出反应。“在现象和自在之物之间绝没有而且也不可能有任何原则的差别。差别仅仅存在于已经认识的东西和尚未被认识的东西之间。”[3]认识的过程并不是直线式的,同样是一个辩证的过程。“在认识论上和在科学的其他领域中一样,我们应该辩证地思考。也就是说,不要以为我们的认识是一成不变的,而要去分析怎样从不知到知,怎样从不完全的不确切的知道比较完全比较确切的知。”[3]由此可见,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唯物主义、可知论和辩证法的统一。

认识的辩证过程也揭示了人类认识的真理性的相对性和绝对性。列宁认为,唯物主义者必须要承认真理的客观性,就是承认真理是不依赖于人的绝对的。只不过人们对真理的认识是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任何真理都是人们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对客观世界的正确认识,因此是不完全的,相对的。

2.提出物质的哲学定义

19世纪末科学界发生了重大变化。原以为不可再分的原子被分解,质量似乎不再守恒。物理学的科学性受到了怀疑,唯物主义也遭到质疑。列宁认为,由于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们的认识的手段不断先进,使物理学旧定律所能使用的范围受到了限制,并非是对客观世界错误的认识。受到了巨大的冲击是那种将物理学旧定律当作永久不变的,将物理学看作是最终完结的科学体系的形而上学思想。列宁在总结物理学革命新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的哲学定义:“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而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3]列宁提出的物质定义,将物质范畴与科学上的微观物质结构区分开,成为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基石。

(二)构建唯物辩证法体系

在哲学史上,黑格尔是第一个将逻辑、辩证法和认识论理解为同一个东西的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扬弃了黑格尔的辩证法、逻辑学和认识论相统一的原则。列宁认为,构建唯物主义辩证法的理论体系,应该遵循的是客观辩证法、认识辩证法以及思维辩证法三者的统一的原则。

列宁在研究黑格尔的《逻辑学》时提出了辩证法的十六要素,形成了辩证法理论体系的基本框架。列宁的辩证法涉及唯物主义、认识论、发展观相关内容。总体分为六个方面,一是辩证法的物质基础,列宁强调自己的辩证法是唯物主义辩证法与黑格尔的辩证法相对。二是关于辩证法的总特征,即联系与发展。三是阐述了对立统一、质量互变以及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四是阐述了内容与形式是辩证法的范畴。五是关于认识的辩证法。六是列宁认为对立统一是辩证法的本质和核心。可以将辩证法简单地概括为对立统一的学说。

三、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的统一

“历史”是人通过实践活动使世界变成为我的存在进而实现二者统一的过程。历史唯物主义把人与世界的相互关系理解为人通过感性活动即实践活动改造世界,使世界成为打上人的烙印的为我的存在,实现人与世界的统一的关系。历史唯物主义既是以“历史”为解释原则的“唯物主义”,又是以“历史”为解释原则的“辩证法”。也就是说,“唯物主义”与“辩证法”在以“历史”作为解释原则的“新世界观”,也即“历史唯物主义”中实现统一。在马克思主义新的世界观中,人通过实践与世界“本质交换”形成历史,即使世界成为“为我的存在”,历史就是一个人通过对世界的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使自己的理想、观念变为现实,实现自身的过程。这一过程就是辩证法过程,所以历史唯物主义以“历史”作为解释原则实质就是辩证法,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是统一的。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力是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人类历史就展现为以物质生产为核心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否定之否定的辩证运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否定之否定的辩证运动,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生产力具有继承性,任何一代人所继承的生产力都是前一代人的实践活动对其上一代人所留下来的生产力不断改造和创造的结果,并且经过这一代人不断的积累,使物质生产力继续向前发展,当现有的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矛盾产生,要求变更生产关系,随之而来产生社会更替。历史唯物主义通过对包括资本主义社会在内的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揭示,得出结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4]“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5]历史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辩证运动过程,而“作为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的生产力是生产的结果,是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是发展的对象。”[6]人通过物质生产实践活动既生产了世界,又生产了自身,辩证法贯穿于人和人类社会的生产过程,可以说,辩证唯物主义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在这样的意义上,二者实现了统一。

参考文献:

[1]列宁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8-9.

[2]顾海良,梅荣政.马克思主义发展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225.

[3]列宁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7-89.

[4]列宁专题文集——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42.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19.

[6]刘鲁鹏.历史唯物主义的两种诠释路径[J].哲学动态,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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