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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蝇纸”效应在我国产生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发布时间:2021-07-17 14:27:12 浏览数:

【摘要】“粘蝇纸”效应指进行转移支付时,地方政府并不重新调整资金分配,而是在原有基础上增加本地公共支出水平的现象。本文对我国在转移支付时所存在的“粘蝇纸”的现象进行分析总结我国产生的原因,并对相关问题提出对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粘蝇纸”效应 一般性转移支付 对策

随着中国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以来,财政分权成为财税改革的新目标。作为财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对地方的财政拨款是有效处理各级政府间财政关系以及平衡地方与中央集权与分权的财政手段。在研究如何均衡地方与中央集权与分权协调经济发展时,最为中心的问题是研究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的问题。

一、“粘蝇纸”效应的理论概述

(一)“粘蝇纸”效应的概念

美国经济学家Edgar Greulich在其研究成果《政府间拨款:经验实证研究的回顾》中用计量实验的方法,证实了中央拨款将会使地方支出更大程度上“粘”在原有支出,这种现象被总结为“粘蝇纸效应”。通过大量的研究表明,地方政府通过中央财政性拨款所带来的财政支要远远多于地方自有收入所带来的财政支出。

从二十世纪中期,许多经济学家都对“粘蝇纸”效应进行了诠释并做出了相应的贡献,如建立了无谓损失模型、低收入约束模型、官僚体制模型、贪婪政治家模型等。总结以往及现阶段对“粘蝇纸效应”的研究,其在大多是情况下产生的诱导因素总结为以下几点:财政幻觉、官僚体制、利益集团、福利净损失等。

(二)相关文献综述

对于“粘蝇纸”效应,国内外对于其来源做出了许多研究,Edgar Greulich指出在一定时间内,中央政府的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所带来的效应远远超过中央政府减少等额税收促进地区消费所带来的经济效应。Romer和Rosenthal(1979),Wyckoff,(1988)认为“粘蝇纸”效应是预算早期的最大化的官僚主义造成的;Niskanen(1971),“粘蝇纸”效应补助金的增加中提取出来的居民不会通过当地的减税计划而增加;Dollery和Worthington(1996)认为;布伦南和平(1996)表明,在一个不均等的地方政府模式的联邦系统内,“粘蝇纸”效应可能出现于有地方级的决定约束性税收结构存在时。虽然到现在仍未能在理论上或经验上证实“粘蝇纸”效應存在,但不妨碍江济学家对这方面的探索与研究,特鲁安浦夫(1998)利用行政管理费用支出估计为代理官僚权力这一命题测试,发现捕蝇纸效应的大小会影响官僚权利使用;Fisman和Gatti(2002)发现公职人员因滥用公职人员的人数定罪而衡量的联邦支出与腐败支出比例之间的强正相关关系;Brolloetal(2013)提出了一个理论,拨款让自私自利的政客从无知的选民中提取更多的租金。

二、“粘蝇纸”效应在我国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财政透明度较低,拨款动向不明

由于无条件转移支付不存在对于使用范围和方向的限制与约束,决策透明度较低,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公众财政幻觉,中央对地方政府拨款至地方后的用途不明。2003年陕西三门峡库区的11个移民村作为泄洪区迁徙。2004年国家下拨5906万元灾后重建款,两年间真正发到灾民手里的重建款只有50万元,不足1%。

(二)监督机制不完善,引发官僚主义

立法机关和大众多数都是在没有充足信息的情况下进行监督政府行为的,与之相对的是政府机关部门掌握着充足的有关公共物品的消息。此类事件逐渐累积就促成了监督发生不对称和不完全的现象,使财政缺乏有效监督,甚至会发生监督执行者受某些人员所控制的事件发生,也就是官僚主义频发。

(三)信息沟通存障碍,信息对称不当

公众对政府的政策及制度尚未达到完全认识的程度,但绝大部分人们都会选择寄希望于政府来竭尽全力满足人民生活需求。由于信息不对称,公众们觉得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会被赋予公共部门,进而削弱本地区公物品的供给成本。此类现象所引起的财政幻觉会大大提高公众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在我国由于信息不完全导致的事件是常常发生的。

三、粘蝇纸效应的解决对策

(一)强化信息透明,公开民主决策

虽然我国早已开展预算公开、信息透明化工程,但部门预算及部分信息和财政专户管理方面的公开程度仍然不可小觑,特别是地方政府资金具体使用方式及项目规划费用实施细节信息仍处于尚未公开状态,各地方政府现有的决策及分配透明度未能做到规范并且限制地方支出偏好的用途。持续强化转移支付使用的信息公开水平,贯彻一般性转移支付事前监控、过程考核与事后反馈的程序,就可以有效的进行优化地方财政的动态控制的精良布局。

(二)加强监督监管,明确资金分配

为了降低“粘蝇纸”效应导致的公众偏好的扭曲,同时为了更大程度上提高所管辖区域地区的公众待遇,中央政府应谨慎考虑对地方政府进行转移支付进行监督监管,不仅在法律、政府层面扩大监督尺度,同时更要积极调动群众的监督力度。将一般性转移支付发放给地方政府作为对人们生活的一种间接补贴手段,对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提升生活质量有一定的作用,同时也可以考虑采取直接补贴的手段,如减免税费、降低税率、直接补助部门或个体等。但如果设立提高贫困地区地方部门财力、提高地方政府影响力为规划目标,采用一般性转移支付进行财政拨款这种间接补贴方法更为恰当。

(三)完善财政体制,确立相关制度

财政转移支付方面的相关制度雏形是1993年年末颁布的《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随后财政部在1995年颁布《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此后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对支付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开展实施行动,但整个制度主体没有根本性的改变。最近一次是于2002年正式命名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虽然有相关制度的规范,但在实际中,不能有效地实行均等化的目标,仍然存在各自为政、区域分割严重的现象。所以应尽快将中央拨款制度上升到法律层面,制定有关法律法规,从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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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永友,张子楠.转移支付提高了政府社会性公共品供给激励吗?[J].经济研究,2017,52(01):119-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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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苗庆红.中国经济转型背景下的财政制度变迁逻辑及未来展望[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6(09):3-10+100

作者简介:刘畅(1994-),女,汉族,云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财政学专业;通讯作者:桂丽,女,云南个旧人,云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地方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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