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请示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我公司拟建立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
等人当选为工会委员会委员, 任主席;
等人当选为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任主任。本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任期为 年。
以上请示,请予批复。
(印章)
年 月 日
附:企业简况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投资总额
投资国
投资比例
外方负责人
职务
职工数
女工数
中方负责人
职务
会员数
外籍数
主 要
经营范围
经营地址
邮编
注册地址
电话
传真
此表适用于25人以上100人以下的企业填报
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选举情况报告单
工会委员会选举情况:
会员人数: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单位职务
工会职务
得票数
联系电话/手机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选举情况:
会员人数: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单位职务
工会职务
得票数
联系电话/手机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协商讨论通过或召开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等人为女职工委员会委员, 任主任。联系电话: 手机:
中小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参考程序及注意事项
凡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成立的企业都要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有职工25人以上的企业,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有女职工10人以上的企业还应当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不足10人的设女职工委员。建会参考程序如下:
一、成立筹建工会工作领导小组(简称筹备组)。
二、推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
三、召开会员(或代表)大会进行民主选举。一般工会委员会3—5人,经费审查委员会3人(均为奇数)。
四、选举结束后,召开第一次工会委员会会议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进行工作分工,并研究工作。根据企业情况,工会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组织委员、劳动关系委员(劳动、安全、保险、法律、监督)、文体委员、女工委员、财务委员等。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1人,其余为委员。
五、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
六、建立女职工委员会须经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通过或召开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女职工委员会备案,女职工委员会一般为3人,主任由同级工会女主席或女副主席兼任,没有女主席或女副主席的由符合条件的女委员及相应人员担任。
七、认真填写《关于建立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请示》及《选举情况报告单》,并及时上报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会审批。
相关注意事项:
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选举可采取差额直选,或差额预选后等额选举(经费审查委员会可以直接进行等额选举)。
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方得当选。
工会主席及财务委员不得兼任经审委委员。
外籍人员不宜担任工会委员会委员。
此程序的解释权归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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