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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曲艺现代传承与发展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1-08-04 08:45:20 浏览数:

2019年7月,文旅部发布了《曲艺传承发展计划》,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保护的政策,对曲艺的传承发展进行了专项部署。2019年9月6日至10日,由文旅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艺术司及山东省文旅厅等主办的全国非遗曲艺周在济南举办,让济南这个曾经的曲艺大码头一时间仿佛再现当年“书山曲海”的盛景。曲艺周这样的文化活动,既是《计划》中提到的“组织演出活动”措施的一部分,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途径。以此为契机,本文结合济南曲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现状,思考和探讨曲艺如何在现代社会更好地实现传承与发展。

一、曲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与保护方式

曲艺是由口头民间文学和歌唱艺术经过长期发展演变形成的一种独特的艺术形式。五花八门的曲种表演形式,在融合文学、音乐和表演于一体的说唱之间展现自身的魅力。按照吴文科的说法,在“语言性”到“音乐性”之间,曲艺又有“说”“又说又唱”“似说似唱”和“唱”等四种存在形态。无论是哪一种形态,体现出的都是曲艺最本质的特性,即口头性。口头性,也可以说是口语。虽然曲艺的形式各不相同,但它们都对语言的艺术处理和技术性有很高的要求。这不仅因个人表演水平而存在巨大差异,也因为演员的天生条件、技巧甚至性格气质影响这种口语化的表演,带有极强的个人性。而且曲艺利用语言的变化,以跳入跳出、夹叙夹议的方式表现作品,每一次表演都不完全相同,这种独特性是基于口头语言的即时性;曲艺作为一种产生于乡野的艺术形式,从内容到形式都具有浓厚的民间性。传统曲艺的表演方式随意、生活化,不拘泥于固定的地点,以民间故事、市井生活等为主要表现题材。而在民间节庆和传统节日时演出,这都源于依托于传统的农耕文明的曲艺与民间生产生活的紧密联系;由于内容与形式所具有的民间性、演出形式的随意与消遣性、受众群体的大众性,以及表演上对于口头语言技巧的重视,决定了曲艺比其他艺术形式更强调娱乐性。虽然近代以来的曲艺也因其反映现实及针砭时弊的宣教功能而被称为“文艺轻骑兵”,但应该看到,在教育教化的社会功能之前,甚至在审美功能之前,作为艺术的曲艺首先具有的是其娱乐性。

曲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其他非遗类别一样,遵循“抢救性、生产性、整体性保护”的保护原则,按照所建立的非遗名录和传承人的保护体系,开展相关的记录、整理、扶持等保护工作。同时,基于以上曲艺艺术本身的特点,保护的方式也应有所侧重。

首先,作为以口传心授的方式进行传承的口头性表演,对曲艺的保护要高度重视传承人的选择与培养,摒弃传统社会行业内长期存在的各种传技禁忌观念,按照现代的教育理念和体系,进行人才的选择与科学培养,不仅锻炼从业人员的技艺,而且提高其文化底蕴,使其具备艺术创造创新的能力、动力。

其次,依托于传统生产方式产生并与产生地民俗紧密相连的曲艺曲种,所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发生巨大改变,尤其是曲艺表演的核心元素——方言,也面临散失的危机。因此,要从根源上将曲艺非遗的保护与方言的保护工作结合起来,注重方言的保护、宣传、推广,这也是维护曲艺生态环境的一个重要方面。

最后,曲艺本身就是一种面向观众的娱乐表演,因此不能脱离舞台、脱离观众,最重要的是让曲艺在與观众的交流中传播、传承。这就需要培育与扩大曲艺的市场,利用政府的扶持与引导、文化企业和艺人的参与,让曲艺在当下的文化市场中去获得更广阔和长远的生存发展空间。

二、文旅融合:曲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契机

至今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经走过了十多年的历程,随着非遗保护工作循序渐进地进行,在非遗的抢救性保护工作于制度和实践方面已趋完善和成熟的情况下,使承载古老的传统文化精神的非遗适应现代社会,并在现代社会得到利用,焕发新的生机的问题就提上了日程,作为非遗保护另一个层面,各种生产性保护的探索也日益增加。曲艺本身是面向观众的娱乐表演,离不开舞台与观众,作为一种演艺形式,其在传统社会就具有一定的经济属性,在商品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属于“最早、最传统并最具专业性和市场化特点的艺术行业,也是最具有再开发和产品衍生潜力的原创型文化产业”[1]。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层面上,市场同样是曲艺传承传播的影响要素之一,生产性保护的运用对曲艺的保护、传承、发展来说,是适宜而且有现实意义的。

随着文旅全面融合的新时代到来,作为传统和地区特色文化,曲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旅产业发展,既可以兼容包括演出、旅游、传媒等多种发展形态,同时也能够通过促进城市文化品牌和旅游形象的打造,实现曲艺文化的广泛传播与推广。非物质文化的旅游化生存模式具有两种形态,一是舞台化生存——景区旅游模式;二是生活化生存——社区旅游模式。[2]曲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旅产业就可以借鉴这两种模式进行开发。

舞台化生存,是经过艺术加工、提炼,在舞台上向游客进行表演性的文化展示。曲艺本身就是表演艺术,但是要实现旅游意义上舞台化生存,则需要创新符合时代和游客习惯的展示“舞台”。例如在传统节日举办演出及相关活动,利用传统节日浓厚的全民氛围,提高群众的参与性,并在周期性固定举办的活动中培育本地居民的文化习惯,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打造曲艺主题旅游演艺项目,推出精品演出,在旅游景区、景点进行演出,将观赏活动与游览活动结合起来,使游客既能游览山水人文景观,又能观赏艺术精品的表演,更全面地感受本地区的文化。在此次曲艺周举办期间,济南的百花洲历史文化街区,将全天候的露天街头曲艺非遗表演,与工艺类非遗的体验、泉水景观和特色活动、非遗文创集市等系列非遗活动结合起来,形成多种类、多层次的非遗文化旅游体验,起到了不同的非遗品种共同发挥影响、相互促进吸引力的效果。

在此基础上,还可以规划设计曲艺主题旅游线路,形成具有特色、富有文化内涵的旅游产品,以增加旅游活动的吸引力。以济南为例,游客可以先游览大明湖景区,在南丰戏楼或明湖居品茶、欣赏曲艺,然后参观曲山艺海博物馆,感受老商埠区的文化氛围,最后在北洋大戏院观赏山东地方戏曲表演。由此可以使游客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亲身体验对济南的“书山曲海”的曲艺文化有一个直观的基本了解。

生活化生存,是立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原本的生活样式的性质和活态性,在居民的日常生活中自然地实现展现、保护、传承的目的。这就需要恢复茶馆、茶社等场所与曲艺紧密相连的关系,重塑文化休闲习俗。济南“书山曲海”时期曲艺的繁盛,与当时为数众多的茶馆、茶社分不开,这些地方不仅仅是看戏听曲进行文化娱乐活动的场所,更是休闲消遣的去处。目前济南的曲艺演出市场上有东荷西柳曲艺社、历山艺享汇、南丰祠、芙蓉馆、广兴书场、江湖艺社、铁艺小剧场、红旗曲艺社等多处曲艺演出场所和民营演出团体,很多都位于济南市区客流量较大的景区或综合性商区,且大部分都以茶馆、茶社的形式经营,并坚持每天演出。这些演出团体依托于景区或商业综合体的客流量,一方面努力在旅游产业中占据一席之地,作为文化旅游产业的一个环节扩大自身影响。另一方面,将曲艺演出作为一种与看电影一样的休闲娱乐活动,形成常态化,试图重新与人们的生活连接在一起,逐渐融入生活,塑造市民的观演习惯。因此,通过加强对民营演出团体的扶持,形成专门化、常态化、针对性强的形式与机制,培养本地居民的休闲习惯,吸引外来游客,也是塑造适宜曲艺传播发展环境的一条有效路径。

三、因地制宜:打造曲艺文化品牌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

蕴含着中国传统文化内涵和民族艺术精神的曲艺,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一个文化符号体系,其丰富而多元的内涵的表达,除了物质载体的具体曲种,还需要一定的文化环境。因而,用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地展现,才能进行更立体和完整地表达。根据不同城市、地域的文化特色,通过因地制宜打造曲艺文化品牌,整合相关资源,将曲艺非遗的传承、传播纳入区域文化发展的框架中去,与其他文化资源及内容相结合,扩大多种方式的载体,实现文化品牌的综合性发展效应。

首先,将曲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具有特点的物质文化景观和环境的构建相结合。古戏台、戏院为保存曲艺演出样式提供了可能,需要保护、维修传统的曲艺表演场所及建筑,只有拥有足够的展现场景,曲艺的生存空间才会得到保证。济南曾经的“书山曲海”的繁荣,就是建立在众多的茶馆茶社、剧场戏院等设施的基础上。济南现存的表演场所,诸如明湖居、南丰戏楼、茗曲阁、白雪楼等,作为历史遗存大多已列为文物保护单位,并且得益于市属文艺院团的演出需要或是毗邻风景名胜区,也都得到了相应的利用,仍然延续了承担演出的功能。这些历史传统遗迹,既是济南弥足珍贵的物质文化遗产,也是“书山曲海”等历史人文活动曾经的载体。修复传统建筑与风貌,保护和改善配套设施条件,对这些场所的有效保护与利用,是发挥曲艺的依托场景的作用,从而恢复济南曲艺码头传统的关键。例如,济南目前的曲山艺海博物馆,就是为了推动济南曲艺文化的振兴与发展,由济南市文旅局、济南市文物局对山东红十字会诊所旧址融合中西风格的老建筑进行修缮,打造成曲艺类专题博物馆,并向社会免费开放。既充分体现了地方建筑的传统风格,与济南城市的历史文脉相连,又展示了曲艺文化的魅力,使建筑艺术与曲艺艺术融为一体,相辅相成,成为保护和传承济南文化的载体、外地游客了解济南文化的窗口。

其次,从综合产业、公益服务等层面,打造展演平台。曲艺品牌打造,也需要专业性强、规模大、影响力广的专门展演平台——市级、省级甚至全国范围的曲艺综合藝术节或艺术赛事。在此次曲艺周举办期间,来自全国29个省份的曲艺节目131个、492位曲艺类非遗传承人在5天内,深入济南各个剧场和社区,演出了128场,吸引观看群众3.7万人,对全国的曲艺表演者和观众形成了极大的吸引力和号召力。因此,不同的区域和城市应立足自身特点和优势,打造定期举办的曲艺节事、赛事活动,以政府为主导,吸收社会资本,邀请名家和知名表演团体前来举办专场演出,并鼓励、扶持、吸引民间艺术组织积极参与表演活动和赛事。将节事期间的展演、赛事活动,与本地区的文化惠民工程相结合,吸引观众关注和观看,从而在活动中催生曲艺作品,推介曲艺文化,传播非遗曲种的魅力,扩大曲艺文化品牌的影响力,使其成为区域性曲艺文化的代表性标志。

最后,利用科技手段创新媒介传播和宣传方式,扩大曲艺文化品牌的传播范围与影响力。当今社会,现代媒体对人们的生活有着巨大的影响,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的传播,都是一个潜移默化将曲艺艺术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中去的过程,在无形中影响并塑造曲艺的接受群体。在此背景下,就必须借助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曲艺非物质文化遗产,培养观演氛围和群众基础,才能保持曲艺艺术的生机与活力。

一方面,要利用好全方位、多渠道的传播平台展示曲艺非遗的表演,开拓多面、立体的媒介渠道,以不断制造与大众接触的机会,创造新的市场需求。在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通过微博、微信、直播、各种音频视频平台等传播渠道,不仅方便了观众在各种终端收听、收看曲艺作品,而且能够充分发挥曲艺表演短小精悍的特质,迎合人们利用碎片化时间进行休闲娱乐的需求。还可以使用免费试听+收费下载的方式,还能够获得传播与经济双重效益。另一方面,要运用新媒体技术手段,为曲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适应时代潮流的传播和共享方式,吸引和激发人们的关注与兴趣。例如济南艺术创作研究院正在进行中的国家艺术基金项目“‘书山曲海’的数字化保护与传播交流”,就是运用虚拟现实和可视化展示技术,再现繁盛的“书山曲海”时期的时空镜像及曲艺演员的真实表演,打造3D主动交互式的曲艺数字博物馆,以直观清晰的方式和身临其境的体验,使访问者产生浓厚的兴趣,以达到扩大受众面的目的。

在当今社会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曲艺,虽然面临着保护与传承的困境,但在数年非遗保护开展的基础上,以及传承弘扬传统文化的新时代环境下,曲艺的传承发展也有了更加明确的方向。我们应该根据曲艺艺术自身的特点,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要求,结合地区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探索尝试,使曲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让传统曲艺艺术走向复兴与繁荣。

参考文献:

[1]王仲尧:《中国文化产业与管理》,北京,中国书店,2006年。

[2]王德刚、田芸:《旅游化生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代生存模式》,《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2010年1月。

(作者:济南艺术创作研究院馆员、艺术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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