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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化架构下创新企业行为的绩效分析

发布时间:2022-04-09 08:56:45 浏览数:

摘 要:模块化被认为是新产业结构的本质。从模块化创新企业行为的内在机理着手,对创新企业的绩效进行博弈和实证分析后可以发现:项目的预期价值越高、竞争越激烈,创新企业付出的开发努力越多,越有利于技术进步,进而有利于提高消费者剩余。构建相对稳定的“显性设计规则”、模块内部完全的自由以及相互之间的独立性、对企业创新的事后淘汰赛机制和公正的评判以及融资支持都是引致企业创新的有利环境。

关键词:模块化;创新企业;内在机理;绩效;创业投资者

中图分类号:F279.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07)03-0067-03

模块化目前已成为经济学界和经管专家非常关切的话题,模块化越来越有可能对产业结构、企业结构带来革命性影响。模块化事实上是一种产业内专业化分工的组织形式之一,分工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市场总是选择有效率的组织形式。模块化在美国的IT产业以及日本的汽车产业的成功实施证明:模块化的产业结构有利于技术创新。日本学者青木昌彦采用博弈的方法对“硅谷模式”下风险投资者(VC)与创新企业家之间的关系作了深入研究,但对创新企业之间的相互关系缺乏分析。本文的主要目的就是在青木研究的基础上,基于竞标赛模型对“硅谷模式”下创新企业相互之间的关系作进一步的博弈和实证分析,以期考察创新企业的行为机理及其投入的社会绩效。

一、“模块”的定义及相关研究

“模块”是指可组成系统的、具有某种确定独立功能的半自律性的子系统,可以通过标准化的界面结构与其他功能的半自律性子系统,按照一定的规则相互联系而构成更加复杂的系统。“模块”是一个名词,“模块化”则转化为一个动词,是把一个复杂的系统或过程根据联系规则分解为能够独立设计的半自律性子系统的过程,或者是按照某种联系规则将可进行独立设计的子系统(模块)统一起来,构成更加复杂的系统或过程。这样,通过模块化一个复杂的系统就能分解为一系列相对独立的具有特定功能价值的模块(子系统),从根本上改变了企业之间的关系。

与马歇尔意义上的市场协调、威廉姆森的一体化组织相比,模块化的价值创造体系具有更高的组织绩效,这是因为模块化组织更能调动各利益主体的积极性。模块化组织包含两个层面:一是“模块分解化”,二是“模块集中化”。模块化系统有两套规则:“显性设计规则”和“隐性设计规则”。“显性设计规则”包括三个核心要素:一是结构,即确定哪些模块是系统的构成要素,它们是怎样发挥作用的;二是界面,它详细规定模块如何相互作用,模块相互之间的位置如何安排、联系,如何交换信息等;三是标准,它用于检测模块的性能以及是否符合设计规则。“显性设计规则”是影响下一步设计的决策,最好在开始设计阶段就要确定下来,而且要向参加设计者广泛宣传。“隐性设计规则”是一个仅限于模块内部,对其他模块的设计没有影响的决策。这种模块内的决策,可以被代替或事后再选择。

青木将模块化的治理结构分为三种基本形式,即“明星模式”、“互动型模式”和“硅谷模式”。“明星模式”是指明星人物事先规定了模块之间的金字塔型的联系规则的模式,就像IBM/360型电脑制造和设计过程,“陀手”负责设计联系规则,各技术团队在既定规则下,负责处理各自活动所必须别个别信息。“互动型模式”是指模块规则在信息交流的过程中是能不断地加以修改的,达到信息的同化,就像日本的汽车核心制造商与零部件供应商之间的关系。“硅谷模式”是指有多个“陀手”发出不一定相同的规则,模块与“陀手”以及“陀手”之间不断反馈、筛选和整合规则,“陀手”的角色就是协调任务单元的信息同化,并在任务单元付出开发努力之后选择其中最佳的模块产品组合。

对各模式的产业、技术适用性,青木认为:明星模式适合技术产品开发环境高度不确定、需要特殊个人技能的场合,如生物技术的科研开发;互动型模式适合技术互补性较强和每个设计单元需要专用性技能的场合,如汽车产品零部件的设计与研制;硅谷模式适合设计单元相互独立,两者环境的统计相关性较弱、互补性弱的场合,如电脑产业。

二、模块化架构下创新企业行为的内在机理

创业投资者为何调动创新企业的积极性并消除其内部道德风险?原因如下:

1.融资支持和利润追求:创新企业积极创新的不竭动力。由于创新企业间激烈的竞争以及自身原因,其失败率很高,大多发生在创业的头两年。20世纪80年代美国的计算机信息存储产业一共有43家创新企业得到融资,但后期只有3—4家继续得到融资支持。在硅谷得到融资支持的3家创新企业都获得了成功的事例表明:由于后续融资的支持,解决了创新企业的资金困境,减少了失败成本;而项目一旦成功,创新企业通过上市(IPO),可以被其他大企业收购,而获取较高的收益,但是也易引致创新企业的“过度”参与。

2.技术入股以及创业投资者的监督:有效防止创新企业内部的道德风险。创业投资者让创新企业家在新注册的企业里以技术入股,并依据合同在企业取得明显绩效时增加其所有权份额,一方面调动了创新企业家的努力水平,同时避免了其道德风险。创业投资者事前对创新企业家项目的筛选以克服逆向选择,事中根据项目研发情况决定是否退出融资以及IPO后继续留在企业担任董事会成员,都是有效的监督机制。

3.事后淘汰和公正评判:给予创新企业以足够的竞争激励。在硅谷往往是几十家企业同时为研发同一个有前途的技术模块而展开竞争,只有成功的企业才能获得创业投资者进一步的融资、发行上市或被产业主导企业所收购。成功的企业能够获得全部的模块价值,因具有白热化的“淘汰赛”效果,从而能激励研发主体开发出符合理想界面标准和绩效标准的模块产品。这种“事后淘汰赛”激励效果需要两个条件:(1)人们对模块技术的研究开发带来的巨大价值具有很高的期望;(2)各创新企业相信,对“淘汰赛”的胜负结果会有公正的评判。第一方面是指如果研发者认为自己成功的概率小或者成功的概率大但未来的收益小,他都不会去努力研发;第二方面说明了评判机制的重要性,如果创新企业对创业投资者选择优势者的能力缺乏信心,创新企业将会降低其开发努力。

4.“显性设计规则”下的自由空间以及独立性:有助于创新企业提高创新能力。在“显性设计规则”下,各个创新企业凭借自己的精练队伍进行大胆的技术创新并展开激烈的竞争。模块设计的独立性是模块化组织的主要优势,可以充分发挥不同团队的创造性,同时在客观上也使技术不容易类似,增加了核心企业对产品的选择余地。例如,日本的汽车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源泉来源于核心企业与重要零部件的供应商之间在图纸设计上的模块化。它不同于美国的汽车工业里常见的把图纸交给后者去加工制造,日本的汽车企业尤其是丰田公司在确定了共识界面之后,放手让后者去设计图

纸,由前者确认。这充分调动了供应商的设计积极性,也使生产系统的各个模块的设计能够同时进行,大幅度缩短了改进车型的周期。

三、模块化架构下创新企业之间的行为博弈分析

在博弈分析之前,首先分析“硅谷模式”下的产业架构:一个项目往往有许多创新企业进入,创业投资者根据各创新企业的项目开发计划及其表现进行筛选,仅选择若干个具有潜力的进行融资,对每个被选对象只承诺整个开发项目的一部分融资,后续融资将以项目的研发情况而定;而创新企业的投资具有非契约性,直到其他创新企业成功之前,该企业R&D支出不固定;创新企业的项目具有替代性和创新的不确定性,其成功的概率与努力程度(人力资本投资水平)成正比;研发优胜者将得到后续融资、上市(IPO)或提高在被收购时的谈判筹码的激励。因此,创新企业存在着R&D激烈的竞争。根据以上背景,现基于竞标赛模型对其进行博弈分析。为分析问题,先作以下假设:1.假设有一个创业投资者和几个受资金约束的开发项目,每个项目创业投资者选定n个相同的企业,创新企业在遵循“显性设计规则”下投入人力资本独立研发,创新企业之间技术保密。2.假设创新成功将得到预期利润,失败者得不到收益,但可以积累经验,用于其他项目的开发,因此其支出可以认为具有非契约性。3.假设企业研发成功的概率属于条件概率(风险率),即其他企业直到这时还没有成功时自己成功的可能性,可以认为企业选择的是风险率,而不是R&D投入水平。用表示企业i的风险率,并令实现这一风险率的投入成本为由给定。

(一)两个创新企业之间的博弈分析

首先考察两个企业的情形。令V(x1)表示参与这种及时研发竞争中所获得的价值;令(a/r)表示本身为成功的创新企业者,企业1创新实现之时所获得的利润的现值,企业2用(d/r)表示;令(b/r)表示对手成功时企业1利润的现值,企业2用(e/r)表示。其中r为共同的折现率。可以推断:(a/r)>(b/r),(d/r)>(e/r)

不失一般性,现集中考虑创新企业1,如果成功,将以概率X1获得“资本收益”M=[(a/r)-v1(xi、]。如果对手成功,它会遭受“资本损失”L=[v1(x1)-(b/r)],这种情况的概率为x2。用s。表示企业l现期获得的利润,则该企业的均衡决策必须满足: 该模型包含了两层激励:首先存在利润激励,反映了如果不存在竞争对手时,企业1的R&D支出边界;其次存在着竞争威胁的激励,它反映了由于存在着活跃的竞争对手而引起的威胁。该模型的引申结论是:(1)如果创新企业成功时获得的利润越大,竞争威胁也就越大;(2)如果每个企业比其他企业面临更强的竞争威胁和更强的利润激励,就会投入更多的R&D人力资本支出,因此也就可能赢得竞争。青木研究VC-联赛式治理机制的结论也表明:只有对获胜者的奖金足够多时才能引致创新企业较高的努力水平。

(二)多个创新企业之间的博弈分析

假设存在n个相同的企业,每个企业目前都获得零利润,它们参加R&D竞争的目的是获得预期利润,其资本化价值为P。那些失败者将一无所获。在此情况下:a=d=r=P,b=e:s=0。因此,公式(2)变形为:

式中:表示企业,的所有对手的R&D投资总额。期望值-最大化的一阶条件是:

(h+r(P-2x12))

(4)

此式就是在给定其他(n-1)个竞争对手的R&D投入水平时,企业i的最优投入。此外,竞争强度越大越会刺激企业更多的R&D投入,在非契约支出情况下,随着产业中企业数目的增加,每个企业的均衡投入也会增加。

四、模块化架构下创新企业投入的社会绩效分析

为深入分析问题,研究每个创新企业R&D投入水平及--其对福利的影响,我们现引入社会计划者,假定社会计划者与市场中的典型企业面对相同的“奖金”P,并假定社会计划者经营n个企业,选择投入使nsV最大化,则每个企业研发投入的社会最优水平x2的一阶条件为:

r(P-c,(xs))=n(x3c,(x3)-cxs)

(4)

那么,在均衡时,市场典型企业投入的更多还是更少呢?市场中的典型企业数目是过多还是少呢?通过对公式(3)的推导(推导过程略)表明在市场均衡中,每个企业的R&D投入超过社会所期望的水平。创新企业发现进入是有利可图的,企业就会踊跃进入,市场上参与竞赛的企业过多。

研究表明,由于有多家企业同时进行同一项目的R&D竞争,市场均衡的创新企业人力资本投入量存在“过度”,造成部分“浪费”,但结合硅谷产业背景,创业投资者对创新企业进行的是选择性融资,并对表现不佳者拒绝进一步融资;创新企业的支出又具有非契约性而言,其浪费是有限的。但对整个社会来说,它提高了技术的开发速度,提高了消费者剩余。所以,市场选择的“硅谷模式”是有效的。

五、结束语

本文对“硅谷模式”下创新企业阈的博弈分析表明:项目的预期价值越高以及竞争越残酷,创新企业的开发努力越高,创业投资者只有给予创新企业以足够的激励并对其努力程度给予公正的评判,才能提高创新企业的努力程度;由于创新企业的投入具有某种非契约性,导致同一项且有“过度”的企业参与竞赛和人力资本投入,但在特定的产业背景下,它极大地促进了技术的开发速度,加速了产品的更新换代,提高了消费者剩余。本文实证分析部分进一步表明:相对稳定的“显性设计规则”、模块内部完全的自由以及相互之间的独立性、对企业创新的事后淘汰赛机制和公正的评判以及融资支持是企业创新的有利环境。“硅谷模式”对我国IT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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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 人

作者简介:吕志元,男,中州大学学报编辑部执行副主编,副编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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