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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媒体环境下如何推动曲艺创新发展刍议

发布时间:2022-03-05 08:40:02 浏览数:

曲艺是中国传统文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传统说唱艺术。如今,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社会现代化,各种新媒体的出现给曲艺的发展传播带来了新的挑战,同时也为曲艺的发展传播提供了新的机遇。

媒体是具备价值的信息载体。相较于传统媒体,新媒体传播信息的速度更快,效率更高,传播方式更多元化。即使如此,传统媒体仍然有着许多新媒体所不具备的优势,例如因历史积淀而拥有的公信力、可信度、专业性及舆论影响力等。当今时代,不同门类的艺术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共同发展早已成为艺术创新发展的重要路径。要想继承和发扬曲艺艺术,就要把既有共同点,又存在互补性的不同媒体,在人力、内容、宣传等方面进行全面整合,实现“资源通融、内容兼融、宣传互融、利益共融”,也就是所谓“融媒体”。融媒体环境下,要想推进曲艺的创新与发展,就要善用融媒体的优势,开拓新思路,推动曲艺创新发展。

一、明确曲艺受众群体

推动曲艺创新发展,必须探索增加“曲艺体量”的有效路径。这是在保证“曲艺质量”大前提下,扩大“曲艺音量”的重要措施,是值得广大曲艺从业者认真思考的一个问题。而在低门槛、高参与的互联网环境下,积极主动的受众群体才是增加“曲艺体量”的关键所在。

曲艺要发展,首先要准确把握受众群体,通过特定的受众群体逐渐传播到大众。有些作品未能达到预想中的热度,实现预想中的价值,主要就是因为缺少真正的目标受众分析。例如:受众是谁,受众有多少,受众接受度有多广,受众消费能力有多强,受众传播能力有多大等。不止曲艺这种相对小众的艺术形式,影视作品也必须考虑受众定位。所以促进多种媒介形式之间的互动,全方位推介优秀曲艺作品及其衍生作品,才能有效引起受众兴趣,增加受众黏性。鼓曲作家楊妤婕就认为, 要想让鼓曲艺术“火”起来,根本出路仍在于培养观众。鼓曲是唱给人听的,观众是决定一个艺术门类发展前途的重要因素之一。

曲艺评论家王登渤曾言:“演员是少数,观众是多数。没有观众,再好的艺术也只能称之为博物馆艺术……”因此,曲艺要想发展,关注点必须要放在观众身上。曲艺票友是演员及演出团体必须留住的观众群体。一方面,这类人对曲艺作品本身的角色设定、故事情节、背景场景等都较为了解,对作品本身拥有较为深厚的情感,自发买票观看演出是对这种情感的回应,而不仅仅单为某一特定演员而来;另一方面,他们虽然使演出相关作品的演员和剧场具有了一定的观众基础及收入保障,但也因对原作品比较熟悉而具备了相当的鉴赏水平, 这就变相设置了检验演员基本功的“透视镜”,在无形中增加了曲艺从业者的紧迫感,倒逼他们严肃对待艺术,精心打磨自己的曲艺作品。

在推动曲艺创新发展过程中,打造个人品牌,提升曲艺形象符号也很重要。互联网时代,每个人都可能有一个个性化标签,都有推出自身独特宣传符号的机会。类似过去马三立的“逗你玩儿”、马季的“宇宙牌香烟”等打上鲜明个人标签的作品,将随着互联网平台逐渐完善而重新和受众产生深度交流,互联网平台的进一步完善也将为个人品牌的生长留出充足的空间。但知名度不等于美誉度,每一位曲艺从业者都要在踏实创演的道路上一步一个脚印,顺着“知名”的台阶最终登上“美誉”的高峰。好作品之所以能够体现其价值,也是从一点一滴的小事情开始做起的。万物有灵且美,每个人及每个小团体都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存在,带有个性化特征,是极具个性化的标签,也是可供借鉴的经验。以青年相声演员高晓攀及其相声团体嘻哈包袱铺为例。2016年,由高晓攀、尤宪超领衔,嘻哈包袱铺推出首个相声IP《兄弟,别闹!》。当时该作品仅是《欢乐喜剧人》中一个时长10 分钟的竞演作品 ;但后来,高晓攀及团体内众“笑将”将其改编成舞台喜剧,并在中华剧院演出 ;8 月26 日和27 日,《兄弟,别闹!》又作为第三届西岸 · 马三立城市舞台戏剧展参演剧目,在中华剧院连演两场 ;同年,《兄弟,别闹!》的同名话剧在全国展开大范围巡演。在接下来的2017 年,《兄弟,别闹!》同名网剧登陆各大视频播放平台,暑期又公映了同名大电影。谈起这次相声转IP 的想法,高晓攀坦言:“对于相声转IP,其实我们只是做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我认为相声段子也是很好的IP,至于这个IP 能否转得成功现在还不得而知,但我们知道的是, 对待每个项目都将付出百分百的努力。”

二、传播与营销

曲艺在发展过程中,其传播方式实际上也在随着技术的发展而进行着有效地“进化”。而随着以互联网为技术基础的融媒体时代到来,曲艺在新时代的传播面临着一轮新的考验。如何在保证曲艺艺术本体同时有效整合资源,利用多元传播打造新时代曲艺“爆点”,最终实现曲艺的整体繁荣,需要“量身订做”的合理传播方式和科学的营销策略。

传统曲艺多是依靠演出内容及演出者本身的魅力聚拢观众群体,这些观众与曲艺作品的关系多限于单向授受,以及在某个渠道发表观后感,这种传统的艺术传播方法在过去受限于技术手段,当然有其合理性。但在融媒体的大环境下,如果还抱着这种似乎是在水车吱呀中缓慢讲述过去故事的传播方法,可能就在许多时候就不太“合群”了。事实上,社交媒体和多元播出平台的兴起,让过去单一的传播关系被打破,受众能够更立体参与台前演出及幕后制作,甚至分享演员的幕后生活,甚至能在作品不合口味时“用脚投票”,这就使得曲艺从业者必须在理解融媒体的基础上重视受众意见,并建立有针对性地传播策略。相声演员苗阜等在2014 年就提出了“文化传承科技分享”的口号,并在网络视频开通了曲艺专区,新增曲苑频道,和全国的小剧场一起以全新的传播方式打造自己的曲艺传播平台,并面向全国推广。苗阜深感,“曲艺从业者一定要想办法跟上时代的步伐,把先进技术与艺术表现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新媒体把曲艺更好地传播出去。”

搭起传播的台子并不意味着融媒体环境下的曲艺发展就可以一劳永逸,平台内容如何持续丰富,平台影响范围如何持续扩展,平台热度如何保持不降,平台如何在保证艺术社会效益基础上合理实现经济效益等,都需要再对当前文化环境、受众喜好、技术发展等一系列外部条件有清醒认识的前提下,有效整合互联网资源,制定完备的营销策略。

为此,相关曲艺传播平台要有IP意识,通过IP增加特殊记忆点,打造特殊爆点,推出优质的曲艺品牌。但在这个过程中,曲艺从业者还要对一些类“IP”有清醒的认识。例如,发达的网络资讯让一些相声从业者过度依赖、盲目追随,一旦网上有了新段子或者新的流行语,有些人就迫不及待地将之加入到作品中,在追求“笑果”的过程中却相对忽略了曲艺表演重要的东西:原创和基本技法。资讯的爆点可以成为曲艺的爆点,但不能成为曲艺唯一的爆点。从资讯中提炼内涵进而将之用曲艺思维进行艺术淬炼,是提升曲艺作品含金量,坚实曲艺传播营销核心的不二法门。

在重视大传播与大营销同时,曲艺从业者还要有自我维持、自我传播、自我增值的自媒体意识。谢岩就一直在想方设法加强曲艺的传播。他策划了评书版《火影忍者》《海贼王》并颇受好评,仅在考拉电台上,评书《海贼王》的点播量已达几十万次。为了推动鼓曲的发展,谢岩还和很多票友一起恢复了“全堂八角鼓”这一表演形式,尝试做了“相声说新闻”“全国相声小剧场联播”等项目,组织了免费的戏曲曲艺艺术培训,创办了北方曲艺网……2014年,谢岩又推出了“戏曲曲艺两门抱”的微信公众号。谢岩认为, 让更多年轻观众爱上鼓曲,传播形式很关键,一定要突破传统观念。微博、微信都是年轻人比较喜欢的传播方式,触手可及,利用这些平台传播鼓曲, 可以事半功倍。2019 年,谢岩和自己的团队策划出品的《中国北方曲艺老唱片有声大考》正式出版发行。

三、网络知识产权保护

曲艺从业者要与其他文艺工作者一样,提升版权意识,重视自律维权。曲艺是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一颗璀璨明珠,在发展中积淀了许多优秀的作品,这些作品极具文学价值和社会教化意义。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曲艺这门艺术也进行了大量的开发和商业化使用,与此同时各种侵权问题也随之接踵而来。很多网络平台、自媒体和第三方应用程序APP在没有得到作者本人许可的情况下,随意搬运、剪辑原作者的作品获取收益、博人眼球。很多作品刚亮相舞台,就被上传网络,美其名曰“帮助宣传”,其实严重侵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曲艺艺术本身固有的一些特点也给曲艺从业者维权带来一些实际的问题。

曲艺可述之史长而可证之史短,曲艺作品也同样存在这个问题。目前曲艺维权中一个最大问题就是不少曲艺作品本身归属并不清晰。部分作品是在历史发展中经由曲艺艺人逐渐锤炼成型的,源头模糊不清;部分作品可能从广义上来说是属于一個团体、一方水土甚至一个民族的。这样对理清脉络,最终确定版权归属是相当不利的。而在融媒体环境下,虚拟空间模糊了地域界别,也模糊了原始传播方向和原创者,曲艺作品的外流趋势更剧,所以在逐步推进曲艺界内部版权整理同时,筑牢广域传播的外部“防波堤”,也是十分必要的。

中国曲艺家协会副主席、江苏省苏州市评弹团副团长盛小云认为:“完善版权制度对于激励创新、繁荣创作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她建议,从责任制度上着手,对网络平台、自媒体等第三方APP 制定严格的影音制品上传审核制度,并由国家有关部门严格监管;加强对自媒体、网络短视频等平台监督;建立和完善网络著作权的管理规范;加大对侵权行为惩处力度,对恶意切割影视片段、大幅度传播他人影视作品变相盈利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整治未经授权非法传播的网络影音作品。盛小云认为,政府职能部门以及互联网企业应当进一步加强宣传,建立不确定影音制品合理的网络传播制度并加快保护知识产权步伐。通过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措施、进展和成效,积极发动权利人和广大群众投诉举报,公布投诉举报方式;营造良好的网络版权环境。

任何一种艺术从产生到接受的过程都是兼收并蓄、博采众长的过程,一个艺术样式永远也不可能定型,而是在不停完善之中。根据电影电视等艺术形式在融媒体方面的相关案例可知,融媒体视野下的艺术创新发展的成功,往往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对受众群体的清醒认识,对传播阵地的持续构建,对自身艺术成就的综合宣传,都对融媒体环境下艺术的成功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如此,我们有理由相信,融媒体时代的到来,必定会给曲艺发展带来一定冲击,曲艺从业者的关注角度一定要随着市场与受众发生转变,升级专业内容,提升专业素养,提高受众参与积极性,搭建融媒体平台,打造独立品牌,养成主体生态,力争在融媒体时代,真正实现曲艺的创新化发展。

参考文献:

[1]高亚莉:《从知识产权谈民间戏曲创作版权保护》,载于《芒种》2013年第4期。

[2]夏宁竹:《新媒体网络环境下曲艺如何发展》,载于 《文艺报》 2016年6月30日。

[3]李婷、沈浩:《浅谈当下情怀式IP电影的市场受众分析》 ,载于 《戏剧之家》 2017年第21期。

[6]罗群:《曲艺保护传承:从历史中走来 在现实中奋斗 向未来处眺望》 ,载于 《中国文化报》2018年6月20日。

[7]刘媛媛:《论河南传统曲艺的知识产权保护》 ,载于 《大众文艺》 2019年第7期。

[8]《盛小云委员 :让戏曲曲艺工作者对网络只有爱没有恨》 ,中国政协网,2019年3月 5日,http:///zxww/2019/03/05/ ARTI1551755261770549.shtml。

(作者:中国艺术研究院曲艺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责任编辑/马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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