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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研究

发布时间:2022-02-20 08:58:20 浏览数:

摘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是针对土地利用的宏观结构调整与布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做出的预测性评估。以江苏省镇江市为例,分别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和重点建设项目2个方面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估,其中对土地利用结构变化的环境影响评估中从生态服务价值,生态绿当量两个方面进行了探讨,结果表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是有利于镇江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及生态环境的改善。

关键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江市;环境影响评价

中图分类号:U412.1+4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环境影响评价是在某一项目实施前对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预测,是环境管理与规划的主要工具之一,是联系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桥梁,在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上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003年9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的相关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等),都要在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相关的环境影响篇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简称土规)是以确定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为核心的宏观战略措施,规划的实施将引起区域内各种土地利用类型的数量和空间布局的变化,进而影响土地生态系统所提高服务的能力及强度[1]。土规是调控土地资源,是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主要手段之一,和生态环境建设紧密相关。开展土规环境影响评价,可为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决策提供技术支持,提高土规的科学合理性,使城市进行可持续发展[2]。本文以江苏省镇江市为例,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和重点建设项目2个方面进行环境影响评估。

1 研究区概括

镇江市地处江苏省中南部,介于北纬31°37′~32°19′,东经118°58′~119°58′之间,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三角洲重要的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之一。地势西高东低,南高北低,呈波状起伏,地貌特征以丘陵岗地为主。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带,降雨充沛,光、水等资源丰富。全市兼跨太湖水系和秦淮河水系,水资源总量丰富,有利于工农业生产和水运交通的发展。镇江市域土地面积3845.49km2,2005年底市域户籍人口267.61万人,常住人口296万人。

在土地利用结构中,耕地占全市土地面积的43.54%,在全市土地利用中占主导地位。但未利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10.27%,其中河流、湖泊等水域面积占未利用地的75.22%,且受地形地貌的限制,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和防汛抗洪等基础设施建设占用的需要,开发利用难度较大,规划期内可开发利用的耕地后备资源更少。可见土地供应与需求、开发建设与耕地保护的矛盾尖锐,对镇江市的土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镇江的可持续发展,生态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 土地利用结构变化的环境影响评价

2.1 规划期内镇江市土地利用结构变化

在规划期内,镇江市的土地利用类型发生了较大变化。对比2005年,农用地中林地明显增加,园地有所减少而耕地和牧草地下降明显(基本农田没有变化),这主要是根据镇江实际情况将低产的牧草和耕地改造为林地,改善镇江的生态环境,促进镇江市的进一步发展。建设用地中,城镇建设用地,采矿用地、独立建设用地及交通水利用地有所增加,农村民居点有所减少,这主要是因为在镇江城镇化和工业化的过程中,人口和产业不断向城镇集中;未利用地的面积有所下降但幅度不大,给未来发展留下足够的空间。

2.2 土地利用结构变化对生态服务价值的影响评价

生态系统服务是指生态系统与生态过程所形成及所维持的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条件与效用[3]。同一区域土地利用结构的不同会导致其生态效益不同,因此生态服务价值可以作为评判土地利用结构优劣的一种可行方法[6]。根据各地类生态服务功能,对镇江市土地分类做了适当调整,其可分为7种类别:耕地、林地、园地、牧草地、水域、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其中水域包括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养殖水面;湿地包括滩涂、苇地、沼泽地、农田水利用地;未利用地包括田坎、荒草地、沙地、裸土和其他未利用地;耕地、林地、园地保持不变;其余划为建设用地。

参照谢高地等人[4-5]对生态服务价值计算方法最新的研究成果,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镇江市不同土地利用类别的生态服务价值系数,见表2。

根据镇江市土地统计数据及镇江市生态服务价值系数,规划年水域、湿地、未利用地面积是根据以往所占面积比例及变化趋势推算得到的,据此则可估算出镇江市2005年、2010年和2020年的生态服务价值(表3)。可以看出,根据规划方案2010年和2020年镇江市生态服务价值比基准年2005年有所下降。

考虑到土地利用规划、生态市创建等均提出加强生态建设以及环境保护,因此各地类土地生态环境质量尤其是水体、林地的生态品质将得到提高,其单位面积的生态服务价值自然会有所提高,而目前的生态服务价值对此并没有体现。为此,假设2010年和2020年生态服务价值中比例相对最大、潜力也是最大的水体和林地两个类型的单位服务价值比2005年生态服务价值参数分别增加2%和5%,重新估算出2010年和2020年全市生态服务价值变化情况(表4)。可以看出,镇江市生态系统服务价值2010年比2005年上升了0.18%,2020年比2005年上升了0.29%。其中不同地类的生态服务价值的贡献率没有变化,仍然是水域>耕地>林地>湿地。2010年和2020年的耕地、园地、水域、湿地的生态服务价值相对2005年略有下降,但林地生态服务价值分别上升了11.7%和33.8%,弥补了其他几个地类的生态服务价值的减少。因此,从生态服务价值角度来看,规划方案中的市域层面土地利用结构总体是合理的,也反映出规划方案对林地建设高度重视所带来的生态效果明显。

2.3 土地利用结构变化对生态地均绿当量的影响评价

绿当量为具有和森林基本相同的生态功能当量,其主体可以是其他绿色植被,即为其他绿色植被的绿量相对于等量森林面积的绿量比率[7]。其计算公式如下:生态绿当量=(区域林地面积+区域其他具有绿当量用地面积按“绿量相当”原则折合成的林地面积)/ 区域土地总面积[8],实际上称为地均绿当量可能更加合理。本文以林地的绿当量为1对其他类别用地进行标准化,其关系是:耕地为0.7,牧草地为0.72,园地为0.74;考虑到不同地区的环境气候等差异,对以上结果乘上相对于全年满种的生长期系数(镇江市为一年两熟的地区,生长期系数取0.67)。

基于2005~2008年镇江市地籍数据和《土地规划》中土地利用结构方案,运用上述生态绿当量计算方法可估算得到镇江市绿当量结构及地均绿当量变化表(如表5)。从表中可以看出,2005~2008年耕地、园地、林地、及牧草地均缓慢减少,导致2005~2008年镇江市地均绿当量也逐年缓慢下降,但因规划方案对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面积的调控,规划期内镇江市的地均绿当量将有所增加,扭转了地均绿当量下降的趋势,其中2010年和2020年分别比2005年高1.01%和3.83%,可见,从生态绿当量来看,规划方案中的土地利用结构有利于全市地均绿当量的保持和提高,从生态绿当量指标来讲,该规划是合理的。

3 重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

重大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为施工期间和运营期2个阶段。在施工时,大型的重点建设项目将会产生很多废渣,不妥善处理的话将可能淤积河道,破坏自然人文景观,严重的会造成崩坍事故和泥石流。在运营期,不同类型的重点建设项目会产生不同的环境影响[9]。

规划期间,镇江重点建设项目主要有交通建设类、水利工程类、电力能源类和重大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类4大类。其中谏壁电厂扩建工程以及句容电厂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施工扬尘、道路扬尘、施工机械噪声等如不经过妥善处理将对周边造成的影响,影响周围居民的日常生活,且弃土弃渣与地表裸露会引起水土流失;垃圾和污水处理厂的滤液会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在规划期内,镇江市也实施了很多生态环保项目,如生态保护重点建设工程、水资源与水环境保护工程、生态农业系统工程、生态工业系统工程、生态林业系统工程、生态服务业系统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以及自然资源保护系统工程等,这些生态工程的实施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的有效改善,对把镇江市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社会文明的生态市具有重要意义和促进作用。

4 结论与讨论

土规的环境影响评价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评价的很广且复杂程度高,需要不断地探索和完善。本文以镇江土规的环境影响评价为例,从2个方面(土地利用结构和重点建设项目)对其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镇江市新一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如城市化过程中耕地面积的减少;不透水面积增加(建设用地)导致的地表径流增多;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和运营期间产生三废等。不过土规中积极采取了预防措施,增加林地,大量开展生态环保项目,尽可能的减少城市化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因此,可以说镇江市土规是符合其生态市建设的要求的,能够有效起到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改善环境质量。

参考文献

[1] 王万茂,韩桐魁. 土地利用规划学[M]. 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

[2] 贾克敬,谢俊奇,郑伟元,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若干问题探讨[J]. 中国土地科学,2003, 17(3):15-20.

[3] 欧阳志云,王如松.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与可持续发展[M]. 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9.

[4] 谢高地,鲁春霞,冷允法,等. 青藏高原生态资产价值[J]. 自然资源学报,2003, 18(2):189-196.

[5] 谢高地,甄霖,鲁春霞,等. 一个基于专家知识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化方法[J]. 自然资源学报,2008, 23(5):911-917.

[6] 徐庭慎,李升峰. 基于土地利用变化的江苏省生态服务价值新评估[J]. 土壤,2010, 42(5):849-854.

[7] 胡华科,郑春燕. 土地利用变化的环境影响生态绿当量评价:以梅州市为例[J]. 农业现代化研究,2008, 29(6): 743-746.

[8] 程吉宏,王晶日. 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中土地使用生态适宜性分析[J]. 环境保护科学,2002, 112(28): 52-54.

[9] 董艳艳,王红瑞.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以双流县为例[J]. 广州环境科学科学,2006, 21(4): 32-37.

作者简介:张秀红(1972-),女,山东日照人,工程师,学士,研究方向: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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