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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有效载体

发布时间:2022-02-26 08:41:08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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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现代公民社会的发育成长,志愿服务在国内外蓬勃兴起,在社会各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志愿服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途径和有效载体,倡导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救助弱势群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弘扬爱国主义,增强民族凝聚力;践行“八荣八耻”,树立道德标杆等是志愿服务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发挥载体作用的突出表现。

关键词:志愿服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载体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981(2011)02-0158-04

一、志愿服务在国内外的兴起和发展

志愿服务(Volunteer Service)起源于19世纪初西方国家宗教性的慈善服务。它是一种非政府系统的组织行为和服务行为,指志愿者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体能和财富,自愿贡献个人时间和精力,通过各种服务性的行动去实现对社会事业的支持,以及对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帮助,在不图物质报酬的前提下,为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事业而提供的服务。联合国前秘书长科菲·安南曾为“志愿服务”作出过明确界定:利用自己的时间、自己的技能、自己的资源、自己的善心为邻居、社区、社会提供非营利、非职业化援助的行为。

开展志愿服务的行为主体是志愿者。“志愿者”一词最早也来源于西方发达国家,其英文volun,teer来源于拉丁文valo或velle,含义为“希望、决心或渴望”。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曾经指出,志愿者是在不为物质报酬的情况下,基于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为改进社会而提供服务,贡献个人的时间和精力的人和人群。对志愿者来说,“奉献、友爱、互助、进步”是他们的行为准则和精神动力,利他主义和互助主义是他们的价值目标,内在驱动他们参与社会服务活动的不是利润动机。也不是权力诱惑,而是一种强烈的爱、同情和对正义的追求等志愿精神。美国作家拉比·库什纳(Rabbi Harold Kushner)这样描述志愿者和志愿服务:“世界上最快乐的人或许不是那些最有钱有势的人,也不是那些为追逐潮流、对众多书籍信息趋之若鹜才能安心的人,我相信真正快乐的人是以慈悲为怀而且诚信可靠,因为在他们从事这些志愿服务的同时,快乐自然而然地充满了他们的生命。”

从志愿服务及志愿者的内涵界定来分析,志愿者开展的志愿服务行动,具有明显的组织性、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示范性及广泛的群众参与性等特点。也就是说,志愿服务通常依托相对专业化的组织和指导力量,出于参与主体的自愿选择,超越常规的经济交往活动领域,以造福他人和社会为目的,对社会公众具有示范和榜样作用的群众广泛参与的服务活动。这些特点使志愿服务具有其它社会组织无法比拟的活动效果和优势,使它能够为社会公众发挥道德榜样和示范作用,有效地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正如世界著名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Peter Drucher)所指出的,志愿服务组织产生的本质与特性,主要在于改善人类生活,以及提升生命品质的一种无形的东西:使人获得知识、使空虚的人获得充实与实在,其精神是仁爱的、利他的,为公益着想的,其做法应兼具系统性、持续性与前瞻性。

现代社会的志愿服务发展是在传统慈善互助行为的基础上,从近代欧洲国家兴起,在美国迅速发展起来。从20世纪初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欧美志愿服务人员的救助难民、帮助贫困者,到20世纪40年代至60年代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志愿者的安置难民、战后重建,再到20世纪80年代至21世纪初志愿组织在世界各国社会经济转型及东西方阵营的分化调整过程中的保护环境、维护和平、提供福利等,志愿服务的影响超越欧美国家,辐射到世界各国特别是第三世界国家。对此,美国著名的非营利组织研究专家莱斯特·M·萨拉蒙作如此评述:“从北美、欧亚的发达国家到非洲、拉美和前苏联集团的发展中社会,民众正在创建各种团体、基金会和类似组织,去提供人道服务,促进基层社会经济发展,防止环境退化,保障公民权利,以及成百上千先前无人关注的或由国家承担的种种目标。”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国外志愿服务活动的影响也辐射到了国内。1979年,第一批联合国志愿者来到了我国偏远地区,从事环境、卫生、计算机和语言等领域的服务。20世纪80年代,我国重新掀起“学雷锋,做好事”的热潮。20世纪90年代,深圳经济特区诞生我国第一个志愿服务团体——深圳市义务工作者联合会,开展对外来工、孤寡老人、儿童、病人的服务。团中央吸取深圳志愿服务发展经验,于1993年底发起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开展“希望工程”捐助、农村支教扫盲、科技兴农、文化扶贫、抢险救灾、敬老扶弱、社区援助等活动。1994年12月5日,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Chinese Young Volun-teer Association,简称CYVA)成立,开始掀起我国大规模的志愿服务行动。据统计,自1993年底共青团中央发起实施青年志愿者行动至2009年底,我国累计已有超过4.03亿人次的青年和社会公众为社会提供了83亿多小时的志愿服务;我国90%以上地、市、州、盟和80%以上的县、区、市以及1968所高校成立了青年志愿者协会,这些规模宏大的志愿组织为我国社会文明发展和道德进步做出了重大贡献。

二、志愿服务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内在关联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党的历史上首次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概念,并且明确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重大意义,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一致性和同属性,都属于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范畴,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党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来,理论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进行了广泛的讨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界定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对应的“以人为本”、“共同富裕与公平正义”、“爱国主义与改革创新”、“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四个方面构成的一整套核心价值观体系的观点具有代表性,它正确反映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间的内在一致性,准确概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本质。

十六届六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还提出“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贯穿现代化建设各方面”,要“以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深入开展城乡社会志愿服务

活动,建立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十七大报告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章节中,也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并号召“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互爱互助、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党在两个重要文件中把建立志愿服务体系作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载体,表明党和国家已明确志愿服务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传播中的重要价值和意义,志愿服务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有着高度的内在一致性。

事实正是如此。在现代公民社会发育成长起来的志愿组织,具有鲜明的志愿性、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等伦理属性。志愿者的志愿精神包含着丰富的思想道德教育内容,它所倡导的实践理念和方向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全一致。志愿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体现着鲜明的公民社会责任意识,反映着社会文明进步的水平,在社会各领域发挥着重要的道德榜样和示范作用,是提升社会道德水平的重要载体,是新形势下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正如江泽民同志指出的:“青年志愿行动,是当代社会主义中国一项十分高尚的事业,体现了中华民族助人为乐和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是大有希望的事业。努力进行好这些事业,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风貌。”因此,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人民自觉行动的一条有效途径和载体,就是要充分发挥志愿者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的生力军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到志愿服务当中去。这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客观需要,也是青年志愿事业健康发展的现实要求。

三、志愿服务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的作用表现

(一)倡导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以人为本的价值观,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并且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核心价值观。倡导以人为本是志愿组织鲜明的价值取向。志愿服务恪守尊重人的原则,信奉人的尊严和价值,提倡人文关怀、人性关怀、人情关怀,每一个人在关注自己的同时,也要关怀他人、体贴他人,倡导建立一个正义、平等、互爱的社会,帮助所有人获得均等的发展机会。以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我国香港的志愿服务就是一个极力推崇以人为本理念的典型,它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举足轻重,不可或缺。香港大多数志愿组织都以帮助个人或团体开发潜能、实现价值、贡献社会为宗旨,以促进社会福祉、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它们这种体现人文精神和社会责任的价值观,在香港得到了不同政治主张、宗教信仰、文化素养、职业状况等社会阶层的广泛认同,对动员香港乃至海外的志愿组织参与公益活动起到了很好的感召效应。像这类体现“以人为本”的志愿服务在国内外大量存在,例如我国的“临终关怀医院”,其医护人员就是抱着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去帮助病人、关爱病人,使他们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活得更有意义、更有尊严。这种临终关怀服务,体现出对传统伦理道德的传承,它不仅反应对人的生命和尊严的最深切关注,而且也关怀人的肉体和心灵,并用一种志愿精神组织下的特殊照顾和服务来减轻病人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维护人的尊严和价值,体现一种以人为本、关怀他人、体贴他人的人性关怀。

(二)救助弱势群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志愿组织作为一种非强制性的社会组织,他们聚集到一起的初衷,不是为了追求物质利益,而是“为了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是一种纯粹道德情感的需要,是人们社会良知的自觉回归”。对我国许许多多的志愿组织来说,让那些在社会地位、财富分配、政治权力行使、法律权利享有等方面处于相对不利地位以及在发展方面潜力相对匮乏的弱势群体,能够机会均等地参与社会的发展并公平地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从而使他们达到物质和精神上富有的生活境地,这是志愿者孜孜追求的价值目标,也是志愿服务活动的宗旨。在西方社会里,各种志愿组织和个人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体能或财富等为弱势群体开展服务活动,早已成为一种常见的社会行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也出现了与国际志愿服务接轨的志愿者行动,并很快由最初简单的生活关怀发展为门类较为齐全的志愿组织服务,在扶贫济困、提供公共物品、促进社会公正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陕西妇女研究会就是一个非营利性的民间妇女志愿组织,有会员一百余人,其宗旨就是“关注妇女发展,促进两性平等”。该组织高度关注农村妇女在贫困、健康、教育及参与社区事务中面临的困难和障碍,为受到婚姻家庭问题困扰的妇女提供情感及法律支持,提高妇女自信心和面对困难的能力,向家庭暴力中的受虐妇女提供支持,探索建立社区支持性环境,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等,为维护妇女权益、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做出了重要贡献;“北京打工妹之家”志愿组织,为了维护外来打工妹的合法权益,经常费尽周折为外来打工的受害者调查证据并与厂方据理力争,直到完全获得她们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各类型、各层次人员的和谐。

(三)弘扬爱国主义,增强民族凝聚力

爱国主义是我国的优良文化传统,以其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代表着中华民族的精神风貌,是我国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志愿服务以其特有的行为方式和强烈的感召力,激励人心,激发士气,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如北京奥运会期间,有147万志愿者参与到奥运会的服务中,7万多名赛会志愿者直接为赛会提供服务,40万城市志愿者在城市和场馆周边提供城市志愿服务,100万社会志愿者在全市社区乡镇开展志愿服务,这是历届奥运会投入志愿者服务人数最多的一届。志愿者不分年龄、不分职业、不分地域,纷纷投入奥运志愿服务,用他们的无私奉献弘扬了奥林匹克精神,展示了中华民族讲文明、重礼仪、团结友善、热情好客的良好风尚。赢得了国内外参赛人员的赞赏,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同时也极大地激发了全国各族人民的爱国热情,提高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四川汶川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一次地震,也是中华民族史上的一次大灾难。但是,地震天不塌,大灾有大爱。在地震中,来自祖国四面八方的志愿者为最大限度地多抢救民族同胞的生命财产,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作出了巨大的牺牲,使中华民族民族精神得到了极大弘扬,全国各族人民也得到了一次极好的爱国主义教育。

(四)践行“八荣八耻”,树立道德标杆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旗帜鲜明地指出我们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它是每个公民应有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志愿服务作为一种具有鲜明伦理价值取向的行动,志愿者用一种实际的行动,从我做起,从生活中的点滴做起,努力践行着“八荣八耻”,倡导着“真、善、美”,抵制着“假、恶、丑”,以一种“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唤起更多人的道德自觉和爱心良知,倡导更多的“人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志愿者践行“八荣八耻”,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主要是学习和宣传“八荣八耻”:首先,志愿者自己学习和领会“八荣八耻”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在此基础上,通过黑板报、宣传栏,以及学唱、传唱“八荣八耻”歌曲等形式,动员社会其它公众学习和实践“八荣八耻”,比如西部计划志愿者和开展“三下乡”活动的大学生志愿者们在各地开展的“高唱八荣八耻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主题教育活动等;其次,通过志愿者的典型事迹在全社会引导和激励人们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践行“八荣八耻”,推动社会主义精神的文明建设;另一方面,主要是通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亲身实践“八荣八耻”,为社会公众树立道德榜样,从而推动社会的文明进步。比如,为践行“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荣辱观,许多诚信志愿者服务中心、诚信志愿者服务协会等组织社会公众举行诚信签名及打假等活动;又如,为践行“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的荣辱观,许多青年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开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宣传活动,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破除封建迷信,提高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责任编辑:熊先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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