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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分析

发布时间:2022-02-21 08:37:30 浏览数:

摘 要: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从制定到实施时间跨度长,对社会经济发展和自然生态环境都有重要影响。本文将对吉林省的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分析,探讨吉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体系构建。在此基础上,分析吉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包括环境状况评价、生态足迹分析、生态服务功能的价值分析等。

关键词:吉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利用规划中属于最高层次的全局性评价,对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属于战略环评范畴,通过预估土地利用总体布局对自然环境的影响,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能够充分考虑环境影响因素,做到社会经济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吉林省是我国东北地区的农业大省,耕地总面积超过五百五十万公顷,广泛分布于长春、松原、四平等地区,是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对节林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分析,有利于突进吉林省土地利用的可持續发展。

1吉林省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分析

吉林省位于我国东北地区,全省土地面积1874万公顷,其中耕地面积占553.46万公顷,林地面积占924.48万公顷,牧草地面积占104.35万公顷,园地面积占11.53万公顷,其他农业用地面积为45.59万公顷。此外,居民和工矿用地占84.21万公顷,水利设施面积占15.57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6.75万公顷,未利用土地面积(包含河流和湖泊)占165.39万公顷。与全国土地利用情况相比,吉林省的基本农田面积占全国4.4%左右,人均耕地面积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倍以上,基本与世界平均水平相近。因此,吉林省土地利用表现出农用地多、耕地多、耕地后备资源多、建设用地少的特点。

2吉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体系构建

吉林省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是严格落实土地利用制度,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基于这一总体要求,构建吉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体系,解决土地利用规划的矛盾问题,促进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以及经济社会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该目标体系的内容主要包括:

保护基本农田,合理调整全省范围内的农用地结构,提高耕地质量水平,保障区域综合粮食生产能力,按区域进行劳动分工,规划时间至2020年,全省基本农田面积不能低于483.40万公顷。

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进一步完善耕地补偿机制,健全整地程序,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妥善安置,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和数量质量平衡,规划时间至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51.90万公顷。

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提高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从而提高建设用地集约水平,规划时间至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达到79.20万公顷,新增建设用地2.67万公顷。

保护生态环境,合理确定生态用地的保护规模,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生态园区、生态公益林和湿地的保护,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结构完整,建设全省范围内的生态网架。

3吉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3.1吉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生态环境状况评价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主要根据《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中的相关标准进行,采用指标预测法,对一个规划期内,吉林省生态环境状况的指标测值进行计算。分析结果显示,在2010年至2020年间,吉林省环境状况的指标值保持增长趋势,但总体评价结果一般,生物多样性水平一般,植被覆盖水平中等,较为适合人类生存,但也存在限制因子,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对生态环境整体状况无显著影响。

3.2吉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生态足迹分析

生态足迹分析基于相关预算指标,同现状分析结果进行比较,判断吉林省在一个规划期间内的生态足迹变化情况。从统计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吉林省的生态赤字相比于规划基期已经得到大幅度降低,生态环境超载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但由于人口增加,生态承载能力进一步降低。预计到2020年,由于消费水平的提高,会出现一定的生态赤字反弹,加剧生态超载现象,说明吉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利于减轻近期的生态压力,但在远期会出现反弹。

3.3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价值评价

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价值评价基于相关指标预测数值进行,分析一个规划期内吉林省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变化趋势。数据分析结果显示,在当前规划期内,吉林省对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可以增加林地面积,使近期和远期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均有所提高,证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可以取得良好的生态效益。

3.4土地开发整理环境影响评价

在当前规划期内,吉林省土地开发整体的主要目的是保持耕地面积,为粮食安全提供保障。预计到2020年,增加耕地面积达到19.7万公顷,确保农业的稳定发展。在当前规划期内,明确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的重点规划区域以及开发整理方向。通过土地开发整理的实施,可以对环境产生多方面影响,涉及到土地开发项目及周边区域的水土环境、环境多样性等。具体表现为:①对土地利用的影响,提高了土地覆盖率,优化土地利用方式,从而能够改善局部景观格局;②对土壤质量的影响,通过改善土壤结构,控制水土流失,实施精耕细作,提高耕地肥力;③对气候和空气质量的影响,增加防护林面积,提高防风固沙能力,调节地表流经,达到降低风俗和吸附尘埃的目的;④对植物多样性的影响,由于在当前规划期内,对未利用土地进行开发,采用人工植被代替自然植被,会导致自然植被出现一定程度的退化,降低景观多样性,并使野生动植物生存空间被压缩。

3.5交通设施建设环境影响评价

在上一规划期内,吉林省的公路总里程为5.5万km,二级以上公路1.2万km,高速公路1800km,路网密度为0.288km/km2。预计到2020年,吉林省公路总里程将达到6.3万km,二级以上占比达到33%,高速公路历程超过3200km,路网密度达到0.330km/km2。公路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公路建设会导致部分生物群种迁移,压缩生物群种间的交流空间,同时也会导致原有植被被破坏,引发水土流失问题。

3.6水利设施建设环境影响评价

水利设施建设是农业发展的基础工程,有利于提高水土保持能力和农田抗旱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改善局部气候,增强局部地区生态景观观赏性。但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也会导致河流改道,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进一步压缩生物生存空间。

3.7矿山工程建设环境影响评价

吉林省是我国的矿业大省,拥有丰富的金属和非金属矿产资源。矿山工程建设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会带来一系列环境问题。首先是对地表景观的破坏,容易造成土壤和水体污染。在选矿和冶炼过程中会产生“三废”,对周围环境产生恶劣影响。地下水疏干工程等,还会导致地面塌陷。因此,在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要对各方面规划措施加以控制,确保土地利用的可持续发展。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吉林省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充分考虑多方面的环境影响问题,通过制定合理的总体规划,降低对生态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通过构建总体规划目标体系,明确土地利用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分项目标,为土地开发利用提供指导。通过对土地利用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分析,确保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合理性。

参考文献:

[1]李淑杰,窦森,刘兆顺.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后吉林省环境变化评价[J].中国软科学,2011(08):122-129.

[2]高枫,周瑾,刘兆顺.吉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研究[J].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10(05):4-5.

[3]张旗威.吉林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运行及保障机制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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