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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北极政策和与北极国家合作基础研究

发布时间:2022-03-18 08:45:59 浏览数:

【摘 要】 本文概述了北极区域的界定;阐述了中国政府的北极政策:中国愿意和有关各方更好地参与北极治理,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同维护和促进北极的和平、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认为中国与北极国家已经有了很好的合作基础:中国在科学考察领域已经与北极国家有了合作基础;与相关国家达成了开展合作的战略意向和声明;北极相关国家领导人明确表示希望和中国加强合作的愿望;中俄两国在“北极航道”和“冰上丝绸之路”上达成了重要共识并开展了积极探索和试航。

【关键词】 北极开发;中国政策;冰上丝绸之路;经济合作

公元1500年,葡萄牙人考特蕾儿兄弟沿着纽芬兰岛驱船北上北极极地,探索穿越地球“头顶”上的北冰洋的航行线路,开辟通向富庶中国的路径,最后二人丧身冰原。20世纪中后期至今,随着全球变暖的步伐加快,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始对北极变化和发展给予关心和关注。北极生态环境变化带来的生物多样样态的改变成为全人类面临的重要问题,北极圈蕴藏的丰富资源保护和开发已经提到国际议程,北极运输航线开发的可行性日益明显。随着地球变暖,北极正在发生历史性变化。北极自然环境的变化直接影响中国气候,北极区域的经济活动与中国存在着直接相关性。中国内陆是最接近北极圈国家之一,是北极的利益相关方,有责任和义务关心北极的变化和经济活动。中国政府发布《中国的北极政策》,全方位公开了中国和北极的关系、政策目标、基本原则和政策主张。中国作为世界上重要国家,积极参与北极事务,主动和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就开发北部海上运输线开展密切合作,通过共商共建共享建设“冰上丝绸之路”。

一、北极区域界定

北极地区一般是指北极圈以北的区域,总面积约2100万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约800平方公里,分别属于俄罗斯、加拿大、美国、丹麦、挪威、冰岛、芬兰、挪威这8个国家,这之中前5个国家也是北冰洋沿岸国家。在1994年生效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明确规定了北极地区的主权问题:北极点及其附近海域不属于任何国家,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北极地区人烟稀少,但是存在着丰富的地下宝藏。专家估计北极圈石油储量可能达900亿桶,相当于全球已经探明储量的5.9%,估计北极地区储藏天然气1669万亿立方英尺,相当于全球已探明储量的24.3%。在北极地区还发现了大量的金属矿产,包括黄金、钻石、铜、铁、锌和铀等。

二、中国的北极政策

2018年1月26日,是在挪威北极圈内城市特罗姆瑟举办的2018年北极前沿大会会期最后一天。就在这一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白皮书共由5部分构成:“前言”、“北極的形势与变化”、“中国与北极的关系”、“中国的北极政策目标和基本原则”、“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主要政策主张”、“结束语”。

中国对于北极的变化做出基本判断并公开了对于北极的基本主张。“前言”指出在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不断深入发展的背景下,北极问题已经和域内外国家的利益、国际社会的利益密切相连,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共同命运有着密切联系。中国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北极事务的积极参与者、建设者和贡献者,努力为北极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中国愿意和有关各方更好地参与北极治理,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同维护和促进北极的和平、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中国对于北极现状与未来做出科学分析和预测。白皮书认为,北极正在发生变化,根据科学预测,北极海域可能在本世纪中叶甚至更早出现季节性无冰现象,北极自然环境变化正在带来气候变暖加速、海平面上升、极端天气现象增多、生物多样性受损等全球性问题。中国政府明确北极域外国家在北极不享有领土主权,但是依据《联合国海洋公约》等国际条约和一般国际法在北冰洋公海等海域享有科研、航行、飞越、捕鱼、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等权利,在国际海底区域享有资源勘探和开发等权利。此外,《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缔约国有权自由进出北极特定区域,并依法在该特定区域内平等享有开展科研以及从事生产和商业活动的权利,包括狩猎、捕鱼和采矿等。

中国表明与北极的关系。在中国与北极的关系上,白皮书明确“中国是北极事务的重要利益攸关方”。在地缘上中国是“近北极国家”,是陆地上最接近北极圈的国家之一。北极的自然环境状况和变化对于中国的气候系统和生态系统有着直接影响,直接关系到中国在农业、林业、渔业、海洋等领域的经济利益。北极的气候变化、环境、科研、航道利用、资源勘探与开发、安全、国际治理等问题关系到世界各国和人类的共同生存和发展。中国享有在包括北冰洋公海在内的国际区域国际法上明确的科研、航行、飞越、捕鱼、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资源勘探与开发等自由或权利。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贸易国和能源消费大国,北极航道和资源的开发利用将会对中国能源利用和经济发展产生巨大影响。中国在北极与北极国家利益相融合,与世界各国休戚与共。2013年,中国成为北极理事会正式观察员,对于北极国际规则的制定和北极治理机制的构建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发起共建“一带一路”的合作倡议,与各方共建“冰上丝绸之路”,为促进北极地区互联互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带来合作机遇。

中国在北极已经开展了诸多领域的研究与合作工作。经过多年努力,中国在北极地区逐步建立起海洋、冰雪、大气、生物、地质等多学科观测体系。如今中国的北极活动重点是北极科研、北极保护和北极合作,同时也已经拓展至全球治理、区域合作、多边和双边机制等,涵盖科学研究、生态环境、气候变化、经济开发和人文交流等北极事务的众多领域。全球变暖使北极航道有望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运输干线,中国企业开始积极探索北极航道的商业利用。

中国是北极事务的积极参与者、建设者和贡献者。白皮书确定了“认识北极、保护北极、利用北极和参与治理北极”政策目标,提出了“尊重、合作、共赢、可持续”基本原则,并阐释了五项具体的政策主张,是指导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纲领性文件。展望未来,中国将加强与国际社会合作,抓住北极发展的历史性机遇,积极应对北极变化带来的挑战,推动“一带一路”倡议涉北极合作,共建“冰上丝绸之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北极的和平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贡献智慧与力量。

三、中国与北极国家的合作基础

中国与北极国家已经有了很好的合作基础,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

1、中国在科学考察领域已经与北极国家有了合作基础

中国在1925年加入《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中国科学家自20世纪40年代就开始科考北极,在此后几十年里,中国多领域专家参加了北极科考。90年代后,中国独立组织考察队开展科学考察。2004年7月,中国在挪威斯瓦尔巴群岛的新奥勒松小镇建立中国首个北极科考站黄河站,成为第八个在该岛设立北极科考站的国家。

2、与相关国家达成了开展合作的战略意向和声明

2012年中冰两国签署《中冰海洋和极地科技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合作进一步深化。2017年中芬两国联合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芬兰共和国关于建立和推进面向未来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明确“双方认为,鉴于北极环境的脆弱性,在北极地区的经济活动应充分考虑到北极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两国将加强在北极海洋产业、北极地质学、海洋与极地科学研究(包括北极天气和海冰监测与预报等)、环保技术、航运、海上安全(包括船舶监控及报告、信息通信技术)和旅游业等领域的经济和科技合作”。

3、北极相关国家领导人明确表示希望和中国加强合作的愿望

目前,中冰兩国极地合作,主要集中在科研领域。北极圈大会主席、冰岛前总统格里姆松表示,期待中方将中冰科研合作领域拓展到冰川学、新能源等方面,为人类认识北极和应对气候变化等国际挑战做出贡献。挪威首相埃尔娜·索尔贝格访华时,表示中国参与北极事务是正确的,希望两国在北极各个领域的合作的会更加密切,特别是在北极的科学研究合作将会进一步加强。芬兰、挪威、冰岛三国议长都表示“期待和中国在北极领域展开更多合作”,欢迎中国参与到对北极地区环境、生物生存条件等领域的研究中来。

4、中俄两国在“北极航道”和“冰上丝绸之路”上达成了重要共识并开展了积极探索和试航

2015年,中俄总理第20次会晤联合公报中,提出“加强北方海航道开发利用合作,开展北极航运研究”。 2017年3月,在俄罗斯北部地区举行的北极论坛会议上,俄罗斯呼吁中国投资北极航道和附近基础设施。 2017年7月,习近平主席在莫斯科会见梅德韦杰夫总理时,明确“要开展北极航道合作,共同打造‘冰上丝绸之路’,落实好有关互联互通项目”。梅德韦杰夫总理也表示,愿意在北极航道建设上开展俄中合作。 2017年11月,习近平主席在北京会见梅德韦杰夫总理时,再次指出,要做好“一带一路”建设同欧亚经济联盟对接,共同开展“北极航道”开发和利用合作,打造“冰上丝绸之路”。在同年12月的年度新闻发布会上,俄罗斯总统普京正式提出邀请中国参加建设北极交通走廊,打造“冰上丝绸之路”。据中国商务部2017年11月发布的信息,中俄北极开发合作已经取得积极进展,两国交通部门正在商谈《中俄极地水域海事合作谅解备忘录》,不断完善北极开放合作的政策和法律基础。

四、结论

中国发布的北极政策白皮书,全方位展示了中国在北极问题上的观点、态度、原则、宗旨及合作领域,是中国对全世界做出的在北极问题的庄严表态。中国与北极国家在北极已经开展的包括科学研究在内的多领域的合作,已经与相关国家签署了战略合作意向和声明,这些都为中国与北极国家开展深入合作奠定了基础。在北极合作上,中俄两国领导人已经达成了重要共识,并且开展了有价值的合作探索,这将是中国和北极国家开展紧密合作的重要保障。我们坚信,在中国和北极各国的共同努力下,中国和北极国家的合作一定是务实的和有成效的,这些合作对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将会发挥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北极政策[n].人民日报,2018-01-26.

[2] 芬兰冰岛挪威三国外长:期待与中国在北极合作[n].环球时报,2018-01-11.

[3] 骆珺,魏建华.习近平会见梅德韦杰夫[j].新华每日电讯,2017-07-05(02).

[4] 管克江,裴广江,万宇,曲颂,黄云迪.“冰上丝绸之路”吸引世界目光[n].人民日报,2018-01-28(03).

[5] 赵焕新,柯怡安.《中美研究中心发布针对<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的分析报告》,中国日报网,2018-03-17.

[6] 卢梦君.中国发表北极政策白皮书,全球变暖使北极航道开发利用成焦点,,2018-01-26.

[7] 卢梦君.中国对北极另有所图?外交部副部长孔铉佑:担心完全没有必要,,2018-01-26.

【作者简介】

卢山冰(1966.12—)男,河北石家庄人,现任西北大学现代学院院长、西北大学丝绸之路研究院院长、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学教授、西北大学品牌研究中心主任,产业经济学、企业管理、传播学研究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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