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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死亡对人生价值的作用

发布时间:2021-07-17 14:25:49 浏览数:

摘 要:死亡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内在规定性,它无时无刻不在羁绊着人类前进的步伐,将人类笼罩在永恒的死亡阴影中,作为肉体终结的罪魁祸首与“个人的一切努力归于失败的可能性”的死亡,人类从生存即创造的角度对其进行可彻底的否定。死亡是否究竟像人们所说的那样是一切最使人恐惧,最令人绝望的罪恶源泉?是否是于个人,于社会,于自然都毫无价值可言的导向虚无的悲剧事件?如果我们抛开死亡是导致生命创造性与价值性彻底丧失的成见,用理性的眼光对待死亡,其实死亡是有价值的。思考与探讨死亡的价值对处于现实中的人推动、实现其人生价值,提升人生境界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死亡;生命价值;死亡价值;作用

中图分类号:B8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15-0017-02

死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直是一个很沉重的话题,与重生轻死,好生恶死的态度相对应,人们在公众场所更加注重的是生——即歌颂生是永恒美好的事情,而对于死总是有意识地采取回避的态度,当面对人死亡的不可逆后,则面对苍穹发出“逝者如斯,不舍昼夜”的感叹,最终也只是渲染人生的易逝性,这与西方“死亡是此在本身向来不得不承担下来的存在可能性”这种正视人生的必死性形成了巨大的反差。死亡究竟是不是人们心中最令人恐惧,最令人绝望的对象,是不是它的发生就是人生的彻底毁灭,这还要求我们对死亡有清醒的认识。诚然,死亡作为个体生命终结的唯一事件,促使了人们对其避而远之;另外,没有人能够活着经历死亡,更不可能有谁在经历了死亡之后还能对什么是死亡说出个所以然,因为“对于生者来说,死是不存在的;而对于死者来说,本身就不存在了”,这无疑进一步加深了死亡的神秘感。当人能把握住种种死亡现象,揭示出死亡的本质,树立正确的死亡观念,对于现代人揭开死亡的神秘面纱,消除死亡给人所带来的恐惧、加强人们珍惜此在生命的意识、合理规划人生、活出人生价值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死亡与死亡价值

现代人都乐于研究人“生”观,而少谈人“死”观,多说生命价值,而避讳死亡价值。至于死亡与价值之间有无必然的内在联系,则更少有人提及。价值作为主客体之间关系的衡量标准,体现的是客体对于主体需要的效用性,那么,我们该如何定义死亡价值呢?“死亡价值是人们对死亡所具有的意义及死亡对人生所具有的意义的本质概括,它揭示了死亡对主体的某种特殊意义,说明了死亡现象和主体之间的某种特殊的本质的关系”[1]。人活着,有时间通过发挥自己的智能来创造生命的价值,但作为生命终结的死亡是人生走向虚无的终极事件,又有何价值可言?其实不然,人既是自然的人,又是社会的人,所以人的死亡也具有自然与社会两种特性,作为“自然人”,死亡当然与天下万物的死一样,死后万事俱寂,归于泥土,这只是死亡价值一般性,普遍性的表现;但作为社会的人其死亡就有别于动植物的消亡,就有了“重于泰山”与“轻于鸿毛”之分,崇高与平凡之分。

关于死亡价值的一般性。死亡价值的一般性是指,死亡作为个体生命完整性的一部分都必须经历的过程,而这种死亡必须是个人由于身体机能退化而自然的死亡。但凡此类,其死亡都是有价值的。因为死亡是生命进化的前提,有了死亡,人才能适应环境变迁的需要,思想才会紧随时代的步伐。试想一下,如果没有死亡,光地球自然资源不能满足如此众多人口需要不说,就是新旧思想共存于同一个社会将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人类的善与恶,美与丑,道德与非道德再没有了评判的标准,人类的个体生命存在将失去见证的印记。正是死亡的存在,大自然才得以正常运转,人类才有了整体生存与前进的前提。

关于死亡价值的特殊性。如果说个体死亡价值的一般性无异于万物的死亡,其特殊性就体现了人类对其他生物的超越。人是社会的人,社会关系的形成促成了人本质的形成,作为社会人不仅仅是为了“自我”而活,还要为“非我”的活着而努力奋斗。生决定死,死亦反映生。生的意义死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直是一个很沉重的话题,与重生轻死,好生恶死的态度相对应,人们在公众场所更加注重的是生——即歌颂生是永恒美好的事情,而对于死总是有意识地采取回避的态度,当面对人死亡的不可逆后,则面对苍穹发出“逝者如斯,不舍昼夜”的感叹,最终也只是渲染人生的易逝性,这与西方“死亡是此在本身向来不得不承担下来的存在可能性”这种正视人生的必死性形成了巨大的反差。死亡究竟是不是人们心中最令人恐惧,最令人绝望的对象,是不是它的发生就是人生的彻底毁灭,这还要求我们对死亡有清醒的认识。诚然,死亡作为个体生命终结的唯一事件,促使了人们对其避而远之;另外,没有人能够活着经历死亡,更不可能有谁在经历了死亡之后还能对什么是死亡说出个所以然,因为“对于生者来说,死是不存在的;而对于死者来说,本身就不存在了”,这无疑进一步加深了死亡的神秘感。当人能把握住种种死亡现象,揭示出死亡的本质,树立正确的死亡观念,对于现代人揭开死亡的神秘面纱,消除死亡给人所带来的恐惧、加强人们珍惜此在生命的意识、合理规划人生、活出人生价值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死亡与死亡价值

现代人都乐于研究人“生”观,而少谈人“死”观,多说生命价值,而避讳死亡价值。至于死亡与价值之间有无必然的内在联系,则更少有人提及。价值作为主客体之间关系的衡量标准,体现的是客体对于主体需要的效用性,那么,我们该如何定义死亡价值呢?“死亡价值是人们对死亡所具有的意义及死亡对人生所具有的意义的本质概括,它揭示了死亡对主体的某种特殊意义,说明了死亡现象和主体之间的某种特殊的本质的关系”[1]。人活着,有时间通过发挥自己的智能来创造生命的价值,但作为生命终结的死亡是人生走向虚无的终极事件,又有何价值可言?其实不然,人既是自然的人,又是社会的人,所以人的死亡也具有自然与社会两种特性,作为“自然人”,死亡当然与天下万物的死一样,死后万事俱寂,归于泥土,这只是死亡价值一般性,普遍性的表现;但作为社会的人其死亡就有别于动植物的消亡,就有了“重于泰山”与“轻于鸿毛”之分,崇高与平凡之分。

关于死亡价值的一般性。死亡价值的一般性是指,死亡作为个体生命完整性的一部分都必须经历的过程,而这种死亡必须是个人由于身体机能退化而自然的死亡。但凡此类,其死亡都是有价值的。因为死亡是生命进化的前提,有了死亡,人才能适应环境变迁的需要,思想才会紧随时代的步伐。试想一下,如果没有死亡,光地球自然资源不能满足如此众多人口需要不说,就是新旧思想共存于同一个社会将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人类的善与恶,美与丑,道德与非道德再没有了评判的标准,人类的个体生命存在将失去见证的印记。正是死亡的存在,大自然才得以正常运转,人类才有了整体生存与前进的前提。

关于死亡价值的特殊性。如果说个体死亡价值的一般性无异于万物的死亡,其特殊性就体现了人类对其他生物的超越。人是社会的人,社会关系的形成促成了人本质的形成,作为社会人不仅仅是为了“自我”而活,还要为“非我”的活着而努力奋斗。生决定死,死亦反映生。生的意义决定着死亡的价值,死亡的价值评定又会凸显出社会意义。有的人生前为了人类进步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死后能留下千古美名,名垂千史;而有的人却违背自然规律,阻碍社会进步,其死自是死不足惜。既然死亡对人生价值具有超越性的作用,死亡如何推动人生价值的实现及怎样实现就是必然要讨论的话题。

二、濒死体验——提升人生境界的催化剂

人死不能复生(当属严格意义上的死亡定义),我们当然不能在某人死后还要求他有任何作为。那么,如何通过死亡来促使人把握好现实,活出有意义、有价值的一生呢?濒死体验即可作为最佳的选择方式。濒死体验可分为两种方式:一是自己亲身去体验,即人们常说的在“鬼门关”走一遭,这里用“体验死亡”而不用“经历死亡”,是因为“体验死亡”本质上属于生存而不属于死亡,体验死亡是一种生存体验,一种对不再生存的生存体验,体验死亡也可看做一种经历,但不是死亡经历而是生存经历。二是通过他人的死亡来学习相关的死亡知识。自己亲身体验死亡无疑是接近死亡的最真实事件,当然,这种最接近死亡的极致事件也是人们最难遇到的情形。而愈是接近死亡,对死亡的体验就愈为深刻。正如美国生死学家萝丝说过“只有濒死者才能教导生者,而且我认为濒死病人比任何人都强,他能教导我们有关生命末期的焦虑,恐惧和希望”。当自己身处极限之境,想着自己留世时日无多,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心境?也许《中西生死哲学》的作者冯泸祥博士在其自序中的一段话能为我们作大体的参考:“因为总胆管肿瘤生病……可能转变成癌症……并且很有生命危险,笔者心情当时立刻面临了空前的冲击和挑战,面对生死永隔,天人一线的边缘情镜,心中种种真切的感受与省思,更非笔墨所能形容,尤其是面对可能失去亲人及家庭的痛苦,以及很多使命仍未完成的遗憾,心中更有种种激荡与矛盾”[2]。寥寥几句便道出了常人对死神到来的无奈与诸多事情仍未完成的遗憾。“笔者在病中,曾经郑重发心立愿,今后若能康复,有生之年,必定为两岸的交流和解与合作更加尽心尽力,如今幸能转危为安,今后自必矢志奉献此生,为和平统一的大业鞠躬尽瘁,不到成功,绝不中止”[2]。冯泸祥博士的此番感慨绝非一时冲动而发出的“豪言壮语”,而是在体验了死亡恐惧后的肺腑之言,在于他体验了死亡的威胁后,对生命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感悟。死亡体验对现实人生价值具有终极的激发作用,虽然不能说促使人生价值实现的产生都来源于死亡体验,但可以说,死亡体验是迫使一个人最真切地面对人生价值问题的最佳动力。死亡体验是开启促使实现人生价值的钥匙,因为借助死亡体验人可以真切地体会到个体存在地有限性,继而会摒弃以前空虚的、碌碌无为的生活方式,有了这种独特的体验,会将自己生活的每一天当成个体生存的最后一天来对待,从而竭尽全力地挖掘自己的潜能,助涨人生价值的最大化。个人亲身体验死亡毕竟只占少数,更多的人则需要通过他人的死亡来间接体验死亡,从别人的死亡中领悟生命是短暂的,从而珍惜生命,活出有价值的人生。这种间接体验死亡亦是濒死体验的重要方面。当人们围绕在一个弥留之际的病人床边,看着昔日朝夕共处的友人即将离众人而去,从此阴阳两隔,众人又有何理由不叹惜死亡的无情?又有何借口继续着往日的浑浑噩噩?

三、肉体终结——衡量人生价值的最终环节

一个完整的生命过程既包括生,又包括死;死是生之死,生是死之生。死亡是构成生命完整性的重要一环。西方生死哲学中“人生的过程既是向着死亡的过程”、“死亡作为此在的终结存在在这一存在者向其终结的存在之中”等,都是为了说明死亡是此在生命发展的必然归宿。人们也许会问,人的一生是不断创造价值,不断向前发展的人生,不可避免的死亡岂不是是对人所创造价值的全盘否定?我们努力去创造,去革新,去发展的成果不都被死亡剥夺了吗?没错,作为人生中一切东西的断灭,死亡的到来必然意味着人生中一切有价值的、令人爱惜的东西都趋向毁灭,但这不能把死亡看成人生空虚和绝望的来源。正因为人的价值是不断创造的,死亡才能使人的人生价值得以显现。因为人生价值的衡量标准不可能是人创造的价值本身,亦不可能是人的社会地位,职业或身份,这些评价因素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发生改变。没有死亡,谁能保证一个人能永恒创造出利人,利自然的社会价值或人本身不会发生相反方向的质变?又有谁能保证曾经犯过错误的人不会打拼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所以说,没有死亡,人的生命价值将失去衡量的标准;没有死亡,人的是非功过将缺乏鉴别的前提。死亡作为生命完整性的最后环节,不仅对人生价值有评定的作用,对人们正确物质观的形成也有着莫大的驱动作用。当今社会物质主义泛滥,拜金主义横行,加强对死亡的探讨,有助于遏制这样的不良风气。所谓“贫贱一无所有,及临终脱一厌字;富贵无所不有,及临终带一恋字,脱厌如释重负,带恋如带枷锁”[3]。人来到这世界本是一清二白,走的时候亦是两手空空,生前拥有的越多,死后丧失的就越多,由死带来的恐惧也就越深;反之,生前拥有的少,死后失去的也只是微乎其微,对待死亡的心自会变得豁达。这就教导生者必须树立正确的物质观,既能不为功名利禄蒙蔽双眼,又能不为荣华富贵羁绊双脚,做到一生宁可清贫,而不作浊富。

“有生者必有死,有始者比有终”。以生观死,对待死亡人们会更加坦然,避免或消除死亡带给人类的恐惧心理;以死观生,人们将懂得生命的有限性和紧迫性,催迫人们在有限的时间界限里作一番创造性的事业。所以可以说,死亡是“成长的最后阶段”、“你是什么,以及你所作为的一切,都在你的死亡中达到了最高潮”。有死的人生才是完整的人生,才是有意义的人生,因为,死亡不仅仅是对实实在在个体生命的终极否定,更重要的是对一个完整人生是非功过价值评定的最终标准及最后一个环节。正视死亡,合理利用死亡给予我们生命发展的内在推动力,以有限的人生去创造无限的价值,以自己卓越的人生价值去焕发生命之光彩。

参考文献:

[1]周德新.死亡价值论[J].湖南文理学院学报,2009,(11).

[2]冯泸祥.中西生死哲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3]谭保斌.论生死观[J].湘南学院学报,2006,(2).

(责任编辑:石 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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