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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学区制的发展状况及启示

发布时间:2022-03-06 08:38:37 浏览数:

摘 要:法国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可以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级。中央为教育部,地方为学区。学区及其下属省教育局构成了法国地方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主要框架。文章首先介绍了法国学区制的学区划分、机构设置、学区职能;其次,分析了其高度集权又相对独立、参与教育教学督导评估、缺乏有效激励机制等发展特点与挑战;最后,得出了学区制可保证地方教育行政管理的相对独立自主、保证地方教育的管理和发展质量、保证各级政府依法参与地方教育管理等启示。

关键词:法国;学区制;教学督导;资源配置;教育质量

一、基本情况

学区制在法国已经有200多年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拿破仑建立的法兰西第一帝国时代。当时,拿破仑一世颁布《有关帝国大学的运作》政令,将整个教育体系划分为学院、高中、初中、小学等阶段,并以全国各地上诉法院(cour d’appel)辖区为单位,划分出29个学区(académie),由学区长(recteur)领导学区委员会进行管理。此后,学区制经受诸多动荡,成为法国教育系统的基石,直至今日。

(一)学区划分

法国现有学区的划分,基本参照大区(région)划分标准。一个大区原则上只有一个学区,但巴黎、里昂、马赛几个大城市所在大区人口多、学校集中,故学区数目有所增加。巴黎大区分成3个学区,里昂、马赛所在大区各分成2个学区。法国现共有31个学区,其中本土有26个,海外有5个。

(二)机构设置

学区一般对应大区,大区由一到多个省组成,在大区的每个省都设有国民教育局(DASEN)。学区的最高负责人为学区长,学区长是教育部长在各学区的代表。学区长之下,有秘书长主管学区行政工作,各省教育局局长负责该省中小学行政管理事务,各学科督学负责学校教育教学事务。各学区的组织结构不尽相同,但基本上都设有学区长秘书处、总秘书处、办公室、各省教育局、大学事务处,以及人事处、考试处等部门。在全国31个学区中,巴黎学区享有特殊地位,政府专门为其增设负责中小学事务的学区主任和负责大学事务的副学区长。

(三)学区职能

学区主要有3个职能: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决议;代表教育部行使相关权力,如组织考试、信息通告、就业辅导等;管理除房地产之外的教育资源(如教师管理等)。此外,学区还承担对大学进行行政和财政监督、教育统计等工作。

二、特点与挑战

(一)学区是法国高度集权又相对独立的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法国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可以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级。中央为教育部,地方为学区。学区及其下属省教育局构成了法国地方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中的主要框架。学区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教育政策,并领导教育局具体落实。

学区的上级领导部门是教育部,不受地方政府领导,故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学区的最高负责人为学区长,由法国政府部长委员会提议、法国总统亲自任命,总揽学区内公立教育机构的教育事务,包括任命考试委员会成员、代表国家颁发文凭等。学区长还决定着学区的组织结构和各省教育局的组织结构。教育部每年根据学区内中小学师生数量进行财政拨款,其具体分配由学区自由掌握,故学区在财政上也相对独立。

学区参与地方高等教育管理,学区长定期出席或派代表参加公立高校的董事会会议。如高校董事会会议做出涉及公立高校规章制度的决定,须及时通报学区长。学区长核准公立高校决议及其合法性,出台报告进行公布。

法国法律规定社会有“办学自由”,因此全国有不少私立学校。对于与国家签署教育培养协议的私立学校,学区可通过师资、资产等手段发挥监督和制约职能。但是,对于教会举办的私立学校,学区则只能通过基本教育大纲要求加以监督,影响有限。

(二)学区与相关部门共同发挥教育教学督导评估职能

法国是实行督学制度的国家。督学制的落实,依靠学区的支持和协同。学区与法国教育部主管职能司局配合,参与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督导与评估。地方学区督学虽然在专业技术上直接听命于教育部,但在行政上隶属于学区。因此,学区对于学校的督导评估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学区督学与学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紧密,接受总督学和学区长的双重领导。

(三)学区负责管理公立大学固定资产,但对大学的影响逐步减弱

学区在大学体系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后勤管理上。学区长又称大学内务总管(Chancelier des Universités),掌管着公立大学的许多固定资产。例如,巴黎国际大学城的产业原属巴黎大学所有,但由于巴黎大学在1971年被拆分为13所大学,其全部产业由巴黎学区管理。

近年来,法国逐步加强公立大学自治,大学校长由董事会提名选举、政府任命,学区长在其中只有建议权,对于大学人事安排的影响力较小。在财政管理方面,因公立大学的财政拨款直接来自中央政府,学区无力左右。法国政府不断推出新的高等教育改革举措,鼓励高校自主办学,将大学的固定资产从学区名下转到大学名下,导致学区对于大学的影响被进一步削弱。

(四)各学区的管理模式多样,对优质中小学教育资源起到一定的调节作用

学区长拥有高度集中的权力,决定学区内学校是否能够开设国际班、采用怎样的国际化发展模式。因此,各学区的发展特色呈现不同趋势。例如,在斯特拉斯堡学区,97%的小学生都开始学习外语(以德语为主),法德双语教学是其主要特色。

学区执行中央政府的命令,在一定范围内调节优质教育资源,有效手段之一是就近入学原则,即学生原则上只能选择家庭居住地所在区域的学校入学。此外,学区长可以干预公立中小学校长的任命和大学预科班的设立,这在一定程度上对于优质教育资源起到调节作用。但这种调节作用依然有限,学生家长对优质教育资源的争夺始终非常激烈。此外,就近入学原则还遭遇许多“例外”。例如,学生家长在某学校附近工作,则学生可选择在该校就读。种种“例外”导致优质教育资源过于集中而失衡,学区对此难以有效掌控。

(五)学区制度相对僵化,缺乏有效激励机制

学区制也面临若干问题,影响其发挥应有作用。一是大中小学校希望获得更大的自主权。因校舍房产不由学校管理,总被掣肘,故学校要求自治的呼声越来越高。二是师资管理僵化,学区之间缺乏有效的教师流动机制,教师跨学区调动工作的难度较大。三是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教职工工资的增长主要依据资历而非能力。

三、启示

(一)学区制可保证地方教育行政管理的相对独立自主

中央政府授权学区长全权负责学区的教育发展,在落实中央政府有关方针的前提下,学区对各级教育机构进行分级管理,规划本学区的发展方向。地方政府不能随意干预。

(二)学区制与督导制可保证地方教育的管理和发展质量

学区制和督导制是法国教育体制的两大特点,都由中央政府垂直领导。但学区的行政权力体系较完备,在保证日常教育行政管理的同时,通过督导制管理学区的教育教学事务。两种管理制度并行不悖又相互影响,在学区的协调下发挥各自作用。

(三)学区制可保证各级政府依法参与地方教育管理

学区制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学区与地方政府(大区、省、市镇三级)参与地方教育管理的职责。市镇政府参与小学及幼儿园教育管理,省政府参与初中教育事务管理,大区行政机构参与高中教育管理。学区与各级地方政府分工合作,各司其职,确保地方教育有序进行。

编辑 朱婷婷 校对 吴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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