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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新常态下云南水运转型发展

发布时间:2022-04-02 08:41:20 浏览数:

围绕“四个交通”, 真抓实干

云南省航务管理局紧紧围绕“四个交通”发展目标,扎实开展“一台三运”建设全面推进年和“三化”建设启动年活动,水运工作前所未有地实现了新的突破。

(一)水运建设全面推进,实现三个突破

一是规划工作实现突破。全省水路交通中长期规划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上升为省政府专项规划付诸实施;右江百色水利枢纽过船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项目评估获得通过;按照中长期规划总体思路,2014年开展了澜沧江—湄公河航运发展规划、金沙江黄金水道综合交通规划、云南水路交通互联互通规划纲要的编制,完成了澜沧江国际河流船舶监管系统二期工程和金沙江溪洛渡至向家坝高等级航道工程的工可研,以及金沙江中游航运基础设施综合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的初步设计,指导地方抓好水富港扩能工程、红河河口坝洒码头、泸水县小沙坝至大南茂段航运基础设施综合建设工程等州(市)项目的前期工作。二是完成投资实现突破。在建项目13个,建设规模达32.65亿元,新开了金沙江中游航运基础设施综合建设一期工程、澜沧江中缅界河31公里五级航道建设工程、澜沧江航道管理暨外事工作船等3个项目;全年共完成投资5.6亿元,同比增长104.6%,取得了历史以来最好成绩。三是投融资平台建设实现突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了云南省港航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标志着云南水运建设向市场化迈出了历史性的重要一步,目前,港投公司正在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拓展投融资业务,组织项目实施。

(二)运输结构逐步调整,水路运量持续递增

积极发挥水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用,优化全省运力结构,逐步增强水路运输市场宏观调控能力;充分利用农村水路客运燃油补贴和农村老旧客渡船报废更新等国家政策,组织抓好长江、珠江船型标准化工作,加大对企业的服务和扶持力度;大力引导和支持航运企业发展水路旅游运输。 2014年,全省运量实现较快增长,完成客运量首次突破千万人次,完成货运量增幅超10%。其中:完成客运量达1099万人,客运周转量2.37亿人公里,与2013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5.2%、6.47%;完成货运量560万吨、货物周转量13.09亿吨公里,同比分别增长10.27%、12.36%;完成渡口运输1283万人,较2013年同比增长20.13%。航运业逐步壮大,全省共有航运企业(个体)424家、船舶928艘,船舶总载重吨10万吨。

(三)平安交通建设扎实开展,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抓安全责任制落实。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督促检查,全面落实水运企业、船主、经营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狠抓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全省乡镇运输船舶四级责任承包书签订8799份,签订率达到100%。二是抓船舶标准化更新改造。持续开展云南省渡口、库(湖)区船舶标准化推广工作,目前全省已完成标准化船舶更新改造542艘,提高了船舶安全技术性能,确保了人民群众安全出行。三是抓企业安全管理。继续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完成10家货运企业达标创建。四是抓安全监督检查。扎实开展平安交通建设整治专项行动。五是抓船员管理。把好船员考试发证关,实行三级审批制度。六是抓通航安全管理。对全省库区水上交通安全和应急救援能力和金沙江金安桥、鲁地拉库区、泸沽湖水上交通安全和应急救援能力进行了调研。七是抓船舶检验关。完成船舶检验任务252项。八是抓航道养护。重点对糯扎渡库区航道定线和102座航标的配布,全省重点航段的航道通航保证率达90%以上。2014全省未发生等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保持了全省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不断推进,行业管理逐步规范

一是法制建设取得新成绩。完成了《云南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修订,《云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颁布实施。二是依法行政不断加强。全年省局完成运政、港航行政审批事项90余项,受理涉及服务承诺事项2708件,限时办结数2708件,均为首问首办,办结率达100%,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发生,全年未发生一起行政问责事宜,行政执法方面未受到任何投诉。

(五)科技创新继续推进,绿色航运建设不断深入

一是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加快绿色航运建设。2014年重点抓好澜沧江景洪以下航道通航流量分析研究、云南省水路交通发展战略研究等。二是以节能减排为目标,加快绿色航运建设。始终将节能减排工作放在重要位置, 2014年内河船舶运输燃料单耗煤千吨公里34千克,同比下降1.16%。

准确把握新常态下云南水运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们要科学分析当前形势,以及全省水运发展阶段性特征,准确把握云南水运发展新常态,找准发展定位,以谋求云南水运转型发展。

(一)准确把握新常态下云南水运所面临的新形势

云南水运将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一方面,国家战略的实施为云南水运发展创造了有力条件。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的实施,以及省委省政府对水体经济发展和水网建设的重视,云南水运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历史发展机遇期。一是澜沧江黄金水道建设提上中央议事日程。澜沧江—湄公河二期航道整治项目前期工作由中国政府出资1亿元即将开展,以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为纽带,中国面向湄公河沿岸各国的对外开放将进一步扩大。二是金沙江航运得到中央进一步重视。宜宾至水富三级航道整治有望2015年内开工建设,通航问题作为核准金沙江下游水电站建设项目的前置条件得到了国家发改委明确,金沙江连接长江航运将引来新的转型发展,金沙江上多级电站建设将形成近上千公里深水航道,加快畅通航运建设,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逐步实现金沙江中游以旅游航运为主、下游以对接长江的出省运输为主的发展格局,必将为地区经济发展带来新的经济增长;三是随着水体经济的综合开发以及水网建设的推进,全省可发展航运的9000公里河道,将得到科学的综合利用,航运优势将进一步凸显。另一方面,经济发展新常态给云南水运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面对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交通运输部提出了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体制、安全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航道管理体制,以及中央与地方事权和职责等全方位的改革,部海事局对海事执法事权进行了调整和下发,财政部相继出台了关于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和投融资的政策,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在新常态下,以全新的理念、创新的思路和更加务实的工作方法,抓好全省水路交通运输工作,已经成为当前摆在我们面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

(二)准确把握云南水运发展新常态

一是融入国家战略新常态。要准确把握“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等国家战略以及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交通扶贫政策,加快推进云南水路“两出省、三出境”通道建设。二是服务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新常态。紧紧围绕水体经济发展和水网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云南航运综合开发。三是投融资建设新常态。要准确把握国家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政策,加快云南水运投融资力度。四是行政职能转型新常态。要准确把握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精神,加快云南航务海事工作行政职能的转变。

(三)准确把握新常态下云南水运所面临的新任务

“主动融入国家战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是今后全省水运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努力方向,2015年以及“十三五”期,我们要紧紧按照围绕这个指导思想,做好两项工作:以建设“互联互通的陆水联运大通道,服务云南社会经济发展的综合水路运输”为目标,加快全省港航基础设施建设,以“转变职能、规范管理、理顺事权、简政放权”为切入点,加快航务海事改革步伐,全面推进云南水路交通运输转型发展。

深化改革,强化依法行政

今年是深化改革的重要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云南省航务管理局将认真落实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和全国海事工作会议部署,主动融入国家战略,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科学谋划“十三五”规划蓝图,主动适应新常态,全面推进事业改革,强化依法行政,努力提升水路交通运输服务和保障能力,为云南省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确保“十二五”期港航建设任务圆满收官

1、确保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

完成澜沧江海事局工作船码头建设工程、水上搜救系统及西双版纳海事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澜沧江糯扎渡电站上游翻坝码头建设工程、澜沧江海事局30米级内河D型巡逻船建造工程等10个工程的交验收工作。加快推进金沙江中游航运基础设施综合建设一期工程、滇池航运建设一期工程、澜沧江思茅港至中缅243界碑五级航道二期工程等3个重点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新开工建设金沙江中游库区航运基础设施建设二期、澜沧江橄榄坝航电枢纽建设工程、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道二期整治,以及麻栗坡马鹿塘、罗平鲁布革库区、陇川龙江库区、怒江小沙坝至大南茂等集中连片航运扶贫开发建设等项目。确保完成投资6.79亿元,力争完成8亿元的目标任务。

2、确保项目储备满足“十三五”需求

紧紧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以及云南水体经济发展战略,按照水路交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总体布局,突出重点,抓好“三个规划”,即“十三五”云南省水路交通发展规划、云南省水体经济发展规划中的水运经济规划、澜沧江对外开放水域航运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做好2016年开工项目储备,启动金沙江下游乌东德、白鹤滩、溪洛渡、向家坝等电站库区航运基础设施建设,澜沧江—湄公河航道二期整治工程,澜沧江对外开放水域上延部分前期工作;组织开展金沙江溪洛渡至向家坝高等级航道建设初步设计,完成水富港扩能项目设计;指导地方开展李仙江梯级库群航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银鹏电站库区航运基础设施建设前期工作,为“十三五”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基本保障。

3、确保投融资取得突破

完成港投公司资本金注入工作,扩大资产容量,努力实现向银行、向社会的融资,遵循航运与水电、旅游、物流相结合,共同发展的原则,加强与地方政府、水电企业及国内实力较强的物流公司的合作,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加快推动全省水运建设模式转型发展。

4、确保航道管养顺利实施

根据《航道法》,制定和完善云南省航道养护管理法规体系、养护技术体系和养护服务体系;加大航道养护管理力度,确保澜沧江、金沙江、洱海等重点航段通航保证率达到95%;继续争取界河航道养护及内河航道应急抢通资金补助,加强界河航道养护;做好全省航道(渡口)维护计划的编制、申报工作,以及航道维护项目的落实;开展航道定线及普查工作,确保新增航道里程纳入统计范围;加强对港口生产安全的监督指导工作,组织好汛期灾害防御工作,确保航道及码头安全渡汛;继续做好澜沧江航电运行协调及水情预报工作,为船舶航行安全提供基础指导。

(二)努力提升水路交通运输服务能力

以提升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提高运输服务水平为主要任务,以促进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金沙江—长江长途货运、湖(库)区旅游航运发展为重点,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促进现代物流发展,确保全省水运客货运量较2014年增长10%;进一步贯彻落实《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加强企业核查,规范水路运输管理;深入开展长江干线、珠江(右江)船型标准化工作,完成全省渡口、库(湖)区船舶标准改造,继续抓好农村水路客运燃油补贴和农村老旧渡船报废更新等惠民工作。

(三)全面履行水上安全监管职责

一是深化平安交通建设。完善水上安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两个主体责任、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全省乡镇船舶四级安全管理责任承包书签订率达到100%;组织开展水运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和“平安工地”达标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抓好“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提高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水平;继续组织开展全省通航水域认定工作,完成全省渡口、湖(库)区船舶标准化收尾工作,抓好船员质量管理体系试运行,完成水运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发证工作;完成全省海事职务等级标识制授衔工作。二是规范船舶检验工作。规范船舶检验发证管理,确保检验审核率达100%;全面推广《船舶检验发证管理系统》集中版应用;完成澜沧江航道管理暨外事工作船、澜沧江中型客船的建造检验。

(四)科技引领推进水运科技进步

科学制定科技发展规划,重点推进绿色航运建设,完成基于北斗/GPS的国际边境河流船舶可视化导航监控管理系统研究、澜沧江景洪水力浮动式新型升船机运行安全关键技术研究、云南高原库湖区船舶防污染关键技术研究等项目的验收工作,加快内河船舶电力推进系统推广应用,促进项目成果的转化,确保节能减排工作取得实效;组织完成“十三五”信息化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全省港口、码头渡口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前期准备,继续推广省、市两级航务海事部门业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无纸化办公。

(五)深化改革和依法行政

加快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理顺航务、海事行政职能,合理界定机关岗位职责;继续加大简政放权,调整基本建设层级管理,转变职能,推动全省船舶检验工作改革,实现审图业务与实船检验分离;抓好应急救助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努力推进澜沧江对外开放水域海事体制改革,强化中央事权;完成公务用车改革;继续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化管理,加强运输市场、建设市场监管;开展行业标准化建设,出台《云南省船舶检验法定检验指南》,完成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研究并确定云南省水路交通运输法规体系框架,组织开展《航道法》和《云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宣贯,推进依法行政。

(六)加强党的建设和行业自身建设

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性党组织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廉政教育;推动作风建设形成新常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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